裡暗暗叫遭,果不其然對面的羅紅眼裡閃過了一抹帶著嫉妒的眼神,雖然是一閃即逝,但是卻被正在注意她的孟羽夕看的清清楚楚。
羅紅現在的心理孟羽夕基本上也能知道個幾分,一直處在貧困環境裡的她,靠著自己堅持不懈的努力,終於進入了全國一流的大學。
但是卻因為窮,而被那些學習遠不如她的同學們用眼神鄙視著,所以她只能牢牢的抓住她唯一可以抓住,也覺得最有能力幫助她的方倩倩。
本以為自己盡心盡力的跟隨和照顧,起碼可以換來一點點友情。
但是經過這一個月看來,方倩倩不過是花錢找了個跟班,她從不會親自去幫羅紅買任何東西,都是直接給現金,讓羅紅自己去買,錢給的絕不會少,但是壓根不會付出什麼真心。
相反,自從鍾毓珊得到孟羽夕的暗示,和方倩倩私底下結成同盟之後,方倩倩對鍾毓珊和孟羽夕遠比要對她熱情的多,甚至對孟羽夕這個起平衡作用的中立派,都有些遷就的成分在裡面了。
這樣的情況對付出了許多的羅紅來說,怎麼可能會甘心呢?又怎麼可能一點罅隙都沒有?
平時大家都很自覺的遠著避著,還倒不會有什麼問題,可今天鍾毓珊得意忘形的一顯擺,恰好深深的刺中了羅紅的痛處,怎麼可能不得罪人!
孟羽夕心想:“平時再怎麼有能力,可一到心情的起伏時刻,還是把不住自己啊,太年輕了。。。。。。”
第十章 方美人的情傷
為了讓羅紅的心裡覺得平衡些,孟羽夕開口問羅紅:“小羅,你身上這件粉色的開衫薄毛衣挺不錯的,很好搭衣服,你是在那裡買的?我也想買一件呢。”
聽到孟羽夕問話的羅紅,心裡是暗暗著惱:“怎麼,在國貿買衣服了不起嗎?還非得譏諷下我身上的衣服,是在農貿市場裡買的嗎?”
羅紅雖然心裡不忿,但是臉上卻帶著自己特有的羞澀笑容,對孟羽夕說:“就在學校後邊的農貿市場,晚上會有很多擺攤的,賣什麼的都有。”
孟羽夕笑著點頭,隨口說:“那天你再去的時候喊上我,我也跟你一起去轉轉,看看能不能買點便宜貨。”
聽到這話,羅紅心裡警鈴大作:“這該不會是想看我買東西到底花了多少錢,好告訴倩倩,我昧了錢貼補家用了?”
其實羅紅這孩子真的是想多了,孟羽夕一方面是想和她緩和下關係,畢竟都是一個宿舍,而且孟羽夕的心裡還是很同情她的。
另一方面卻是因為,做為一位資深的家庭主婦,拾便宜已經是深入孟羽夕骨髓的一件事情了。
包括鍾毓珊身上穿著的這套運動衣,也是孟羽夕昨天買的瑕疵處理品,其實瑕疵只有一點點,還是在褲襠底下,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來。
這樣既便宜又質量超好的衣服,孟羽夕豈能放過?雖然碼子不合,但這對於腦子靈活的孟羽夕來說,根本不是什麼問題。
自己穿不了,可以送人啊!好歹還落個人情不是?更何況自己本來也就想感謝下鍾毓珊的辛勤教導。看看,鍾毓珊現在多開心?!
呃,好吧,其實鍾毓珊都高興的過了頭了!
所以說這同樣的一件事情,不同的人去想,她都能想出不一樣的結果來,甚至還會是截然相反的結果。
人家孟羽夕根本沒想著譏諷和嘲笑羅紅,而羅紅卻將孟羽夕的好心,按自己的那點小心眼給曲解了。。。。。。
其實要是羅紅如實的告訴孟羽夕,方倩倩平時給自己的錢。有一多半都被自己節約下來,寄回甘肅老家給爸媽了,好讓爸媽和弟弟能生活的好一些。
這樣一來。孟羽夕非但不會揭穿她,還會說:“你做的對,有孝心,就應該這樣做。”
由此看來,心眼太小。太多也不是什麼好事情。。。。。。
三個人面和心不合的吃完了飯,羅紅馬上藉口說要幫方倩倩找資料,就和孟羽夕倆人分開行動了。
看著羅紅的背影,鍾毓珊撇了撇嘴說:“真不知道為什麼有人這麼喜歡做人家的跟班,不但不覺得委屈,還開心的屁顛屁顛的。天生的賤骨頭!”
孟羽夕收回在羅紅身上的眼神,邊走邊對鍾毓珊說:“個人有個人的想法,人都是自由的個體。只要她覺得喜歡就好,你瞎操什麼心?這樣說小羅真是有些過了。”
本來孟羽夕還想針對剛才吃飯的事情提醒下鍾毓珊,但是畢竟認識才一個月,交淺言深,說的多了不大好。這樣一想,孟羽夕還是什麼都沒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