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因為雨果…蘭開斯特這位頂尖巨星而狂熱,亦或者是因為榮耀至死的樂隊主唱這個身份而狂熱……雨果無從判定,他可以確定的是,至少他們不是因為信仰而前來的。
當年披頭士所掀起的狂熱是來自於人們對搖滾的信仰,那種堅信著搖滾可以改變世界的信念,那種堅信著搖滾就是文化的未來發展方向的信念,那種堅信著搖滾是用來對抗政府對抗社會的武器的信念……這些信念演變成為了一種信仰,宛若宗教一般,由內而發迸發出無窮無盡的熱情,讓每一次吶喊都成為了奠定歷史的基石,讓每一次歌唱都成為了改變歷史的動力,讓每一次狂熱都成為了社會變革的能量。這,才是造就了搖滾黃金年代的真正原因。
可是,進入九十年代之後,雖然有垃圾搖滾,雖然有新金屬搖滾,甚至已經讓主流市場重新重視了搖滾的存在,但那種流淌在血液之中的搖滾信仰卻已經缺失了,即使搖滾音樂的銷量再出色,但終究只是商業的勝利,而不是信仰的復甦,這才是搖滾真正沒落的原因。
“怎麼可能僅僅只有我?就好像我是最後一個仍然在戰鬥的孩子,那仍然堅信著:我會守護信仰,光榮地昂首迎接失敗;我會將旋律銘刻在心,歌唱永不停止。”
旋律就如同驚濤駭浪一般在腦海裡掀起了強大的風暴,雨果身體裡的血液如同萬馬奔騰一般狂暴肆虐,看著眼前那黑黑壓壓的洶湧人潮,雨果不由握緊了拳頭,內心的信仰無比堅定而強硬地生根發芽:榮耀,還是死亡?他依舊選擇朝著無上的榮光昂首闊步,即使代價是遍體鱗傷、即使代價是死亡威脅,他也絕對不會動搖!
經歷了過去一年的低迷,經歷榮耀至死的重新復甦,經歷了破繭重生的突破,此時此刻,雨果內心萌發出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大膽想法:他,要讓搖滾的信仰,在歷史長河之中再次重生,重新綻放出無上榮光!
這不僅僅是一個大膽的想法,更是一個不可思議、不自量力的想法,甚至比榮耀至死開闢出一片屬於新金屬搖滾的天地還要艱難——艱難十倍、百倍乃至千倍。因為時代已經前進,而搖滾的榮光已經被徹底遺忘在了歷史長河裡,進入九十年代之後,搖滾精神已經開始落後於時間、脫軌於商業、疏離於主流,這是時代的程序,也是文化的變革,更是歷史的必然。
新金屬搖滾僅僅只是在搖滾圈子裡開闢出一片新天地,榮耀至死所面對的是逐漸僵死老化的搖滾勢力,打破這一禁錮就已經是困難重重了;而從被放逐到偏僻一隅的搖滾井底走到視野開闊的主流市場,更是幾乎已經消耗掉了榮耀至死的所有精力。現在,雨果卻是想要讓那種屬於搖滾的信仰再次成為文化的一部分,再次喚醒人們內心深處的搖滾精神,這已經脫離了搖滾範疇、甚至脫離了音樂範疇,難度之大難以想象。
可以說,這就是在與整個社會文化做抗爭,與整個歷史進場做抗爭。這就是螳臂當車、不自量力的一個想法,這就是一個註定將會失敗的想法,就好像堂吉訶德一般。
雨果清楚地知道這一點,他比任何人都更加清楚地知道這一點:因為如果按照這樣的軌跡發展下去,進入二十一世紀之後,搖滾就逐漸被主流所排斥,雖然人人高喊著“搖滾精神”,但終究只是淪為假文藝青年嘴裡喊喊口號、做做樣子的藉口而已,真正的搖滾精神已經被湮滅在歷史的場合之中。音樂市場之中屬於搖滾的領地更是不斷被蠶食,即使是商業成績最好的林肯公園也無法改變整個社會的普遍情況,這是整個信仰的缺失所導致的必然結果。
可是,此時雨果卻沒有任何動搖,相反地,他比任何時候更加清醒,此刻他可以清晰感受到身體裡流竄的激情和亢奮,那前所未有的熱情深深地烙印到了骨髓之中,舌尖跳躍著一陣酥麻感,讓思緒如同電波一般起伏不定,猶血液裡的熱情就猶如蠢蠢欲動的火山一般,隨時都想要爆發出來。
僅僅只是想想,就足以讓雨果沸騰起來。
雨果知道這是一場註定失敗的戰鬥,但他卻不願意放棄,也不想要放棄,就如同樂隊的名字一般:榮耀至死。其實從他們成立的那一刻起,搖滾的信仰就已經烙印在樂隊的骨子裡了,這不僅是不可磨滅的,也是樂隊一直走下去的信念。現在,雨果需要做的就是,將這種信仰深深地刻在他們音樂得血液裡,用他們微薄的力量,去改變既定的歷史程序。
哪怕這是一場徒勞,哪怕到頭來只是一場空虛,哪怕失敗是在所難免的……但他依舊不會放棄,相反,他會充滿熱情地昂首挺胸地邁開步伐,走出一條只屬於榮耀至死、也只屬於他們這個年代的道路,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