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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了第一個問題之後,第二天,亨利又代表榮耀至死與百代唱片談了合約的細節,讓人意外的是,百代唱片並沒有把榮耀至死籤給旗下的獨立廠牌,而是簽署在了總公司百代這裡,這一份合約消耗了亨利長達五天的時間進行討價還價,在各個細節上進行雕琢。
除了之前已經談好的條件之外,亨利在針對合約價值上寸步不讓,希望能夠為樂隊爭取一份更大的合同。
一張專輯能否取得成功這是誰都沒有辦法預料的,在業界有這樣一種說法,一百張唱片之中只有五張唱片能夠拿到金唱片銷量——也就是五十萬張,除此之外全部都是失敗的唱片。所以,一張唱片要掙錢是十分困難的,那麼唱片公司和歌手要符合瓜分利益,這就是十分講究的了。
在此之前,亨利已經為樂隊爭取到了百分之十五的表演版稅收入,而發行版稅的百分之五十則是屬於雨果一個人的。在表演版稅之中,還有剩下百分之八十五,首先自然是包含了專輯本身的製作費用、音樂錄影帶製作費用、推廣宣傳費用以及巡迴演出的成本費用,這部分費用一般會佔據百分之二十五的比例。
其次就是預付款費用,也就是普通人們所瞭解到的合約價值。這筆費用是唱片公司支付給歌手在專輯創作期間的生活費用,以及購買下歌手專輯發行權的費用,也就是平常在新聞上看到某某歌手以四千萬的高價簽約新唱片公司,就是這樣一筆費用。
扣除這兩個部分之外,剩下的收入就是唱片公司和發行公司進行瓜分,就是純粹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