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疲倦,他選擇了逃避,但他的冷漠和猶豫卻讓整個案件透露出了第一抹黑暗,它的恐懼不來自於它的殘忍,而來自於對內心的拷問、對社會的拷問。
所以在整個案件的偵破過程中,沙摩塞都是站在自我反省位置上的,兇手的所作所為雖然是絕對不能贊同支援的,但兇手對社會的審判和救贖卻讓沙摩塞無法反駁。也正是因為如此,這使得沙摩塞更加痛恨這個社會和這座城市,同時也更加無力。
因為他希望能夠改變這個社會,但卻如此無力,最終還催生出了兇手這樣的殉道者來完成。一方面沙摩塞不希望兇手殺害無辜,他也竭力在阻止這一切;但另一方面沙摩塞內心深處又真心希望能夠改變這種社會現狀,這種矛盾的衝突讓他心中一片悲涼和錯雜,這也就讓他從拯救者成為了旁觀者,他也是和觀眾視角最接近的一個人。
米爾斯則不同,他是初出茅廬的警探,他充滿了慾望和幹勁——揚名立萬、一夜成名、功成名就,這些慾望讓他始終都處於積極的態度,但他卻沒有看到社會的本質和陰暗。他希望的不是依靠自己的一己之力去對抗整個社會,而是希望成為英雄,以救世主的身份橫空出世,實現自我價值。
米爾斯對正義存在的堅定不移是社會黑暗之中的一抹希望,他對正義的堅持、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信念是整個故事裡的唯一一抹光亮。但這抹光亮卻註定無法拯救電影、更無法拯救社會,因為米爾斯的出發點不是社會,而是自我,他對名利的渴望本身就是社會黑暗的一部分,根本無法擺脫七宗罪的糾纏,這使得他不僅僅是拯救者,同時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
而兇手則毫無疑問凝聚了整部電影的核心思想,他不僅僅是社會的反叛者,也是極端主義的殉道者,更是社會絕望色彩的縮影,同時還是社會救贖的行動者。
電影裡並沒有講述兇手的來龍去脈和背景故事,但是故事結尾的那段對話卻展示了兇手對社會冷漠的批判、對社會墮落的排斥和對社會陰暗的嘲諷,兇手感受到了這個社會已經開始腐朽,他對這樣的現狀感覺到不滿,所以他精心策劃了七宗罪的殉道,用他的方式警醒世人。
兇手並沒有隱藏自己在殺人時的快感和享受,但他卻堅定地認為自己是在替上帝懲戒那些罪惡,用鮮血淋淋的罪惡讓人們清晰地意識到七宗罪的可怕和骯髒,並希望能夠用這種方式重新為社會帶來光明。在兇手自己看來,他是拯救者;在受害者看來,他是加害者;在沙摩塞看來,他是殉道者也是受害者。
沙摩塞、米爾斯和兇手這三個人的立場相互交織相互影響相互矛盾,這也成為了影片留給我們最大的思考課題。
沙摩塞和兇手都對社會的冷漠表示不滿,他們都是負面情緒代表,前者選擇了逃避,後者選擇了極端;沙摩塞和米爾斯都相信必須依靠正義戰勝邪惡,這是正面情緒的光輝,前者沉穩縝密,後者英勇朝氣;兇手和米爾斯都是七宗罪之一,是社會冷漠和殘酷的產物,慾望引領著他們走向了終點,只是前者是意識清醒的引導者,後者是渾渾噩噩的跟隨者。
另外,尼爾…波茲曼在‘娛樂至死’裡還闡述了一個觀點,新媒介的出現對人們認知世界方式的改變,這也決定了社會越來越浮躁、越來越冷漠、越來越冷酷。
三位主角分別代表了接受不同媒介影響的三代人。沙摩塞是在印刷媒體環境裡成長的,他應該出生在二十年代左右,那個時代電視還沒有普及;而米爾斯顯然是看電視長大的一代;至於兇手則代表了印刷媒體興盛、電視媒體崛起的交接一代。這也可以看出三個人的個性差異。
印刷品是由字元和影象構成的,閱讀時需要大腦不斷地解碼、記憶、呼應、總結,是一個典型的思維過程,沙摩塞正是秉承了這種邏輯的、縝密的、深刻的思考方式,善於發現細節,並以線索進行邏輯推理,沉著謹慎地展開破案。
電視是光影和聲音的組合物,觀看電視時不需要動腦子,人們很容易就可以理解電視上的通俗語言和生動畫面,這也造就了米爾斯狂躁、衝動、易怒、油腔滑調、滿嘴髒話的個性,破案時也就是對著現場圖片翻來覆去,即使沙摩塞給了他相關書籍資料,他也毫無耐心。
兇手則秉承了這兩種優點,他沉著冷靜,但同時又不缺乏靈活應變;他構思精細,但同時又不缺乏恢弘大局觀;他保持了古典主義的經典和復古,但同時又吸收了新生代文化知識的先進和創新。於是,七宗罪的殉道方式就誕生了;於是,兇手就將沙摩塞和米爾斯玩弄於股掌之間。
正是這種隱約的矛盾和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