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春花是大字不識一個,不過特有一股爽利勁,把這個家經營的也紅火。宋大海以前當過兵,受了傷就回到家裡種了地,粗粗的識得幾個字,也算是見過大世面的人了,所以把自己的兩個孩子都送去上了學。
趙春花在大事上向來聽自己丈夫的,知道有出息就要有學問,學好了那可是吃公糧的人,由國家管著呢,雖然是好事,但是吃的苦也不小,所以平時想法設法的給兄妹倆補身子。
李薇吃到半飽的時候,突然說道:“媽,你猜我今天在學校見了誰?就是於家村的那個邋遢鬼,穿的像個城裡人,那上衣白的像雪一樣,可好看了,以後和我一班,還有了大名叫於天浩。”
現在雖然恢復高考了,氣氛不是那麼僵硬了,但是孩子起名字還是有特色的,男孩子都是軍呀,安呀,明呀什麼的。女孩子都是紅呀,芳呀,雪呀的,宋家村光是叫紅的就不下二十個,什麼真紅,愛紅,月紅,美紅,連她也叫宋淑紅,這可是時髦的詞,一點也不土。
宋學安不滿的說道:“你管他叫什麼幹嘛,不過真的假的,他舅舅舅媽捨得送他上學?”他高李薇兩級,不知道李薇班上的事。
趙春花說話向來不避著孩子:“有個北京來的姑娘,說是不想呆在大城市了,看咱們這裡風景好,就想落戶到咱們村。村長帶她去鄉里辦手續的時候,遇上了老於頭的那個小孫子,沒兩天,那姑娘就說像收養那孩子。”
“老於頭又不當家,他女兒女婿沒得早就這一根獨苗,他兒子媳婦都不是個東西,一聽那姑娘要孩子,十塊錢就賣了個乾淨,說以後沒有任何關係了,真是勢力眼,不過那孩子可有了好命,那北京姑娘天天好吃好喝的伺候著,把他打扮的像個小金童一樣。”
宋大海打斷她:“什麼好命歹命的,一個大姑娘家來到咱們窮鄉僻壤,我怎麼捉摸著都不是個事,還沒嫁人呢,先養個孩子不知道怎麼想的,原來他過得不好,跟著他舅舅呢,怎麼著也是親人,害不了他,鄉里鄉親的都看著呢。現在跟了外人,出了什麼事都不好管。”
宋學安對自己父母嘮嗑沒有任何興趣,不管不顧的埋頭大吃。李薇笑嘻嘻的聽著,劇情可是正是開始了呢。
二十一世紀的孫美雪二十多歲了,還沒有男朋友,身為一名民警有很多人熱心的說媒,但她就是不來電。一次偶然的機會她看到了一位死刑犯的檔案:於天浩,38歲,19xx年出生,畢業於國防大學,畢業後任職於xx,20xx年槍殺xx市市委書記,xx市警局局長……
孫美雪盯著雖然是二寸的黑白照片,但是仍是英俊的髮指的男人,頓時氣憤起來,她為他感到委屈,他的眼睛深邃好像在訴說著自己的故事,她想這麼個高智商的精英殺人一定是有原因的,看著資料上說他從小缺少關愛,孫美雪更是同情他了。
她想如果自己在小時候的於天浩身邊,一定會好好待他的,讓他不入歧途。這樣的人是註定要成為天之驕子的,而不是要成為一個殺人犯。
第二天她隨身帶著一個大型的超市,真的來到了於天浩的小時候,1980年。
這年於天浩8歲,正受親人的虐待,這年孫美雪28歲,她來到了於天浩的身邊,收養了於天浩。沒有人關心的於天浩一天天長大愛上了孫美雪,兩人相愛的時候,孫美雪撞見了一個秘密,被人殺害了。
死後的孫美雪回到了現代,終於知道於天浩為什麼殺人了,因為他查明瞭自己的死因,是在為自己報仇。然後祈求上蒼再給她一次機會。
終於在於天浩動手之前再次回到了他的身邊,成功的解救了黑化的於天浩,兩人過起了美滿的生活。
至於宋淑紅?她就是於天浩和孫美雪的催化劑,正是她倒追於天浩,他才明白自己愛的是把自己養大的姑姑。在孫美雪消失之後,已經是成熟男人的於天浩當然有了生理需求,正好宋淑紅撞了上來。
宋淑紅跟了他幾年都沒有名分,孫美雪再次出現在於天浩的面前的時候,於天浩製造場車禍,讓宋淑紅徹底消失了。因為他認為出現他童年無依無靠的他身邊的孫美雪是個天使,是十全十美的,而自己也應該是十全十美的,這樣才能配上她,不能有任何一個汙點,而宋淑紅就是自己的汙點。
而孫美雪沒發現任何的不妥,她完全沉浸在挽救了失足愛人的成功喜悅中。
趙春花敲敲她的碗:“發什麼呆,快點吃飯,吃完了趕緊寫作業。”李薇趕緊回過神,吃過飯之後,一家人都擠在宋父宋母的房間裡,兄妹兩個趴在桌子上寫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