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不自在。
錢淑蘭面無表情地打量了他一眼,冷哼道,“倒完洗腳水了?”
在原身幾個兒子當中,王守禮算是最寵媳婦的,曾經在媳婦生孩子的時候給媳婦洗過衣服,被老太太看到,把還在做月子的周雪梅罵了三天,整得全村人都知道了,把原本就傷了身子的周雪梅氣得不行,但礙於孝道,還是忍了下來。
這還只是洗衣服呢,再加上週雪梅只是身體不便才讓王守禮幫著洗的,也算是情有可緣。
可,李彩英呢?好胳膊好腿兒的,一點毛病也沒有,如果原身看到她最疼愛的兒子給女人洗腳,還不得炸開鍋。不把李彩殺打個半死,都算原身發了善心。
錢淑蘭一想到那個場景,說實話,她還真覺得有點可惜,沒能看到這種極品大戰極品的大戲。
王守智尷尬地摸了摸手背。
錢淑蘭重重嘆了口氣,“娘把你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到大,你從來沒給我洗過腳,想想就覺得心酸!”她拍了拍大腿,委屈道,“養兒子有什麼用!還不如閨女呢,至少能貼心!”
她的聲音帶著點哭腔,王守智羞愧萬分,忙不迭地道,“娘,我去給你端盆洗腳水。”
說著,不等錢淑蘭答應,立刻跑出門,很快就端著一盆熱氣騰騰的水進來了。
在主臥床上躺著的李彩英左等右等就是沒能等到王守智回來,忙輕手輕腳地出了房門,側耳趴在小房間門上聽裡面的談話。
房間裡,錢淑蘭正在跟王守智講他小時候的事兒。
人的記憶很奇怪,會下意識地選擇忘掉那些受苦受難的日子。
王守智自然也不例外,自從當了工人,他再也不願意回想以前那種飢一頓,飽一頓的日子。所以,他對小時候的事兒基本上已經忘光了。
錢淑蘭回憶的時候,自然不只是為了說這些糟心事兒給他添堵。
“那時候,全家就只剩下一個窩窩頭,你卻把自己分到的那半塊窩窩頭塞到娘手裡,非要娘吃。那時候,娘就覺得你才是娘最貼心的好兒子。”這件事情是原身記憶最深的事情,所以原身才最疼這個小兒子,覺得他最有孝心。
不過,人長大了,心思也就雜了。現在的王守智再也不復當時的天真。
現在的他回想起這段來,只會嗤笑自己的傻。只有半塊窩窩頭,還塞給別人,這不是傻這是什麼?哪怕這個人是他的親孃,他都覺得這樣的犧牲不值得。
錢淑蘭重重嘆了口氣,話峰一轉,“你說你怎麼會變成這樣了呢?小五?”她話音非常低沉,透著老態,更帶著濃濃的失望。
王守智心裡有些不好受,他張了張嘴,想為自己辯駁,可想到這些年自己的所作所為,他又有些說不出口。
錢淑蘭用無比悔恨的語氣繼續道,“如果我當初知道你進了城會變成這副六親不認的樣子,哪怕餓死,我也不讓你進城!”
王守智心裡酸澀,聽到他娘後悔了,他心裡並沒有原來那種舒服的感覺,實際上他心酸得只想落淚,眼淚在眼眶裡打轉,末了才提醒她,“娘,彩英是你讓我娶的。”
其實,當初王守智選擇李彩英,也是因為他和林芳沒有多少感情。畢竟當初只是相看時見過一面,他對林芳只是有些好感,根本沒有相處過,比起當工人這個誘惑,他自然選擇後者。也算是人之常情。
原身也是也是因為這點,才極力撮合他和李彩英在一起的。只是原身是那種嫌貧愛富的人,她空有一顆愛子的心,卻沒有什麼智慧。就算她看中李彩英條件好,也該找人打聽吧?畢竟天上掉餡餅這事兒,多數都有假。可她偏偏沒有,被好運砸暈了頭腦,就什麼也不管。
錢淑蘭雖然覺得原身留給她的爛攤子很難頭疼,可事情已經發生,她不該去計算到底是誰錯得比較多,而是要讓王守智明白,做人的基本原則。她重重嘆了口氣,“我讓你娶她,是想讓你過好日子。不是讓你連家也不要。我問你,這些年是李彩英攔著你,不讓你回家嗎?”
王守智漲紅著臉,一副喪氣樣,好半天才道,“我的工資都被彩英收著。我回去,連樣東西也買不了。我怕家裡人會笑我。”
他也想風風光光地回村,給家裡人長臉,或者炫耀一回,可他身上一分錢也沒有,每次發工資,李彩英都會把他的錢和票搜走,一開始他顧及工作是岳父找得,就給她了,可他沒想到李彩英是個一毛不拔的人,一分也不給他,沒有錢,他就買不了東西,就這麼空手回去,只會讓人恥笑他是吃軟飯的。尤其他那大嫂,如果看到他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