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一副好嗓音,才能在苛刻的歌舞團裡混口飯吃。
那個時候,他是樣貌醜陋為人唾棄的“雜種”,白黎是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混飯吃的“童工”,同是天涯淪落人,年紀又相仿,自然而然就抱團取暖。
白黎會藉著各式各樣的機會給他弄點食物,他也會把偷聽來的訊息告訴她,免得運氣不好,被團長等人謾罵毆打。
如此艱難度日。
“現在想起那個時候的事,真的好遙遠了啊。”白黎坐在沙發上,長長嘆了口氣,那是她人生中最灰暗的一段時光,能不去想就不想,否則心情容易抑鬱。
布魯克跟著嘆息:“是啊。”
白黎想了想,問道:“我跑了以後,你是怎麼逃出來的?”她是看準了歌舞團到了第八區的機會,偷了錢,趁著大多數人喝得酩酊大醉的時候,火速溜了。
呃,沒想過帶別人,尤其是布魯克,他那時等於殘疾,跑也跑不動,帶上他等於找死。出於謹慎,她沒有告訴任何人自己的計劃,還搞過幾次“狼來了”,騙得舉報的人反而被罵了一頓,這才在最後關頭一舉成功,逃離魔窟。
“你跑了以後,團長把我們看得更嚴了。”布魯克聳聳肩,“不過我不算在內,反正我那樣也跑不了,後來我們又去了第九區,路上倒黴,遇到了兩波海盜火拼,死了好多人,最後驚動了軍隊,我作為倖存者被解救了。”
白黎倒吸一口冷氣,遇到海盜火拼……能活下來算他命大。
布魯克感慨道:“我運氣不錯,軍醫裡有個人就是研究基因的,給我用了融合血統的藥,我才慢慢好了起來,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從畸形兒到大明星,前行的路必然也是充滿了辛酸和坎坷,只是大家都是從那個噩夢般的地方走出來的,這點磨難,沒必要和小夥伴說了。
“你呢?”他問白黎。
“報警說我被拐賣了,記不清老家在哪裡,家裡沒有親人了。”白黎簡單說了說自己是怎麼死皮賴臉留在第八區的事,“然後就是入學讀書,考試,兼職賺錢,繼續考試……”
布魯克指了指她:“果然是軍院的學生吧?”
“嘿嘿。”她沒有再否認,“我這點算什麼,比不上大明星……對了,能給我籤個名嗎?”
布魯克:“……”
白黎調出了手寫螢幕,笑眯眯地說:“他鄉遇故知,人生大喜事啊,籤個名唄。”
布魯克以指為筆,在螢幕上寫了一行字:【黑夜終會過去,黎明必然到來,祝我的好朋友白黎永遠幸福快樂^_^】
落款是“你忠誠的朋友 布魯克·澈·格林”。
白黎訕訕:“我這種自己跑的人,算是你的朋友嗎?”
“在記憶裡,一直都是。”布魯克認真地說,“你沒歧視過我,還幫過我。”
白黎更不好意思了:“沒這麼誇張。”頓了頓,又說,“我以為你不會希望再有人提起那段日子了。”
按照常理來說,布魯克現在已經是光芒萬丈的大明星了,承認一個過去泥沼裡認識的朋友,無疑是在提醒他自己曾有過多麼不堪的過去。何況她也算不上是什麼朋友,最多自己餓著肚子,把分到的半支營養劑給他喝而已。
這算得了什麼呢?只是處於良心,沒辦法漠視一個生命在自己面前消失而已。
“那也是分人的,我就沒有再去找過我舅舅。”布魯克淡漠地說,“他們不要我了,我也就當他們死了。”
白黎儲存了自己的簽名,美滋滋地說:“我一直覺得那些乞丐變富翁的故事都是騙人的,沒想到自己喝了一碗雞湯,看來人是要多做好事啊。”
布魯克轉頭看著她,唇邊泛起淡淡的笑意:“你還真是一點都沒變啊。”
很多事,白黎可能早就記不清了,可是他不是,時隔多年,回想起來依舊清晰得毫髮畢現。
那天,他快要死了,因為演唱時唱錯了一個音,被主唱和團長狠狠教訓了一頓,本就脆弱的骨頭不堪重負,碎裂斷折,還被罰了三天不許吃營養劑。他蜷縮在破舊髒汙的毯子裡,腦子裡迷迷糊糊的就只有一個念頭:要結束了嗎?
他從出生起就沒有體會過溫暖,只嘗過痛苦,所以,對於他來說,人世沒有什麼值得留戀的,就這麼死了,也許是件好事。
可是有人把他叫醒了,聲音兇巴巴的:“喂,醒醒。”
他不堪其擾,艱難地睜開眼,蹲在他旁邊的是個蓬頭垢面的小孩子,幾乎分不清楚性別。她手裡握著一支只有三分之一的營養劑,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