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1 / 4)

小說:我的身體被穿過 作者:猜火車

姜倚瀾身後站著一個西裝革履的年輕人,氣勢非凡,正是和薑末有過一面之緣的林採櫟。

姜倚瀾招呼人進來,“小林快進來,別客氣,末末給客人拿雙拖鞋過來……”

不等薑末應聲,沈昀突然插話,“我來吧。”

說著走過去,把手裡的碗筷遞給薑末,“去盛飯。”

“哦……”雖然還懵懵懂懂的,但她下意識覺得沈昀不太高興,乖乖的聽話去廚房盛飯去了。

林採櫟本來在看薑末,此刻把視線投到沈昀身上,這就是傳言中薑末的老公?

沈昀穿著白襯衫,因為剛才在做飯,袖子擼起來,身上還戴著圍裙,一副家庭婦男的打扮。

他輕車熟路的開啟鞋櫃,找到一雙男式拖鞋出來,彎腰放到鞋架上,道:“家裡沒有新的拖鞋了,穿我的不介意吧?”

林採櫟自然不介意,道了謝,換上鞋,姜倚瀾朝裡喊:“末末,多添一副碗筷。”

“知道了。”薑末應了一聲。

姜倚瀾介紹,“這是我女婿,沈昀,這是我籤的那家公司的老總,林採櫟,那是我女兒薑末末,就不用介紹了。”

林採櫟微笑,“不用,我就是為姜小姐來的。”

薑末聽見這話出來,把碗筷擺好,看林採櫟的眼神就有些心虛。

為她來的?

是不是找她來要錢的?

她還記得自己踩壞了人家一雙鱷魚皮鞋,應該挺貴的。

沈昀看她一眼,抿著唇沒吭聲。

姜倚瀾:“來來來,先吃飯,邊吃邊說。”

老一輩的人,就喜歡在飯桌上談事情。

薑末坐在沈昀旁邊,正對著林採櫟,吃得心不在焉的,在腦子盤算那雙鞋到底值多少錢,她的錢都給沈昀了,自己手裡只留了一丟丟,如果不夠賠還得找沈昀要。

好丟臉。

沈昀給她夾了一塊她最喜歡的粉蒸排骨,她心不在焉的放到嘴裡,然後被骨頭咯到了上顎,疼得唔了一聲。

沈昀又氣又好笑,看著她眼淚汪汪的模樣,無奈道:“薑末末,你是不是還得我把骨頭抽了餵你吃?”

薑末臉紅,這個流氓,有外人在呢,多丟她一家之主的面子。

她下意識去看林採櫟,正好和他的目光對上,更覺得丟人,忍不住去瞪沈昀。

沈昀注意到她的視線,胸口一股悶氣上來,憋得有些疼。

他看向林採櫟,問:“林總來找末末有事嗎?”

姜倚瀾:“哎,對了,小林你說你十幾年前就認識我女兒,怎麼回事?”

就是因為這個,他才帶林採櫟來家裡。

他今天去公司,因為王權小號的事情曝光,成了公司的大名人,到處都是找他打聽女兒的事情的。

他應付完這些小年輕,準備回家的時候遇見林採櫟,林採櫟說他十幾年前就認識薑末,想見見她。

他尋思著,見見也好,讓末末直接拒絕林採櫟,省得他總想連末末也簽了。

於是就把他帶回家了。

十幾年前就認識?沈昀正準備夾菜的手一頓,把筷子放到在桌上。

薑末也懵了,十幾年前就認識她?她怎麼不知道啊?

林採櫟面帶微笑,看起來衣冠楚楚,成熟穩重,道:“我也是今天才知道的。”

十幾年前他也不過是十幾歲的少年,他和薑末認識和夏進頗有共同之處,當時也是在遊戲裡認識,十幾歲的少年一生中唯一的敗績來源於一個比自己還小兩歲的女孩子,這對他來說無異於奇恥大辱。

只不過唯一不同的是,夏進衝動,當時就選擇了找薑末報仇,被狠揍一頓之後服了,認了老大。

而林採櫟不是,他比夏進要穩重,苦練技術,從一個網癮少年成長成職業電競選手,直到他有十足的把握能報仇雪恨的時候,他回去找王爵,那個打敗過他的女孩子卻徹底消失了。

畢竟是影響了他一生的人,雖不至於時時掛在心上,但也算經常想起。

甚至有幾次和隊員講課的時候,他還拿過這件事舉例子。

本以為這輩子都不可能知道王爵是誰,沒想到會有今日。

林採櫟三言兩語把事情交代完,道:“所以,我今天是來道謝的。”

如果沒有王爵當年的當頭一棒,或許他最終也不過是個浪跡在網咖網癮少年,渾渾噩噩的過日子,至於林家的主權,更是一點份兒都沒有。

薑末聽完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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