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石頭就跟他們介紹,漁民在海上有很多獨特的海規和忌諱,上船是要遵守的。
比如吃魚不能吃光,不能說“翻”字兒,魚吃完一面,不能翻動魚身,可以順著上面的魚骨刺夾下面的魚肉。魚不能全部吃光,要留一點,寓意“有魚”,不能說“魚吃光了”、“魚吃完了”之類的話,不吉利。
“三娃,尤其是你,你可記住了哦,要不然會被人家討厭的。”石頭囑咐這個最小的弟弟。
“可是,大哥,你這好多講究啊,我記不住怎麼辦?”
“其實沒那麼多,三娃你就記住一條。”田大花說,“多吃,少說,那麼多好吃的還堵不住你的嘴啊。”
“對對對。”三狗子小雞啄米似的點著小腦袋,“大哥,你多弄點兒我喜歡吃的大蝦,還有大螃蟹,把我嘴堵上就行了。”
漁民處理海鮮的方法果然更加原汁原味,基本就是煮,簡單的清水煮,或者上鍋蒸熟,蘸了鹽吃。但因為食材剛從海里打撈出來呢,太新鮮了,甚至連鹽都不用蘸,照樣特別好吃。
烏賊,海螺,好幾種大大小小的貝,當然還有三娃心心念唸的大蝦和龍蝦。
在漁船上大快朵頤一頓,回去的路上田大花問石頭:“這地方不是生產隊,漁民可以自己捕魚賣魚?”
“沿海漁村跟內地生產隊差不多。”石頭介紹說:“漁民捕魚自己沒有權利賣,捕到的魚全部由村裡的收魚船統一收集,統一銷售,按照各家捕魚的重量記工分的,年底一起結算。也就這一兩年開始,才活絡一些。我們聯絡的都是認識的漁民,好比家裡來了親戚,招待一下總可以的,我們悄悄付錢,他們也能增加些收入。”
“不然這大夏天,很多海鮮漁民捕上來,再送去村裡的收魚船,收魚船也沒多少靠譜法子處理,根本就吃不到新鮮的了。”
“總之,是活絡起來了。”田大花說。
他們在石頭那兒玩了一個多星期,石頭跟平安一商量,決定帶著媽媽沿海其他地方都走走看看,尤其幾個特別的地方。
田大花因此來到79年的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