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部分(1 / 4)

譚曉見是許逸,不由得開心的眯起了眼睛,她知道這是王思婉的兒子,是大隊最可愛的小孩子,她隊裡看到過好多次。

“我來你媽媽,王思婉。”她語氣輕柔的說道。

許逸回頭看了一眼,然後鬆開手,“我媽媽在看書,你跟我來吧。”他招了招手,小大人似的在前面領路。

譚曉跨進大門,繞過屏風之後,就感覺精神一震,本來被曬得有些混沌的腦子都清楚了許多。

她不由自主的打量起這處院子,越看越喜歡,石屏風左側的空地上種了一顆櫻桃樹,看著不粗壯,但是上面的枝丫葉子長得格外的茂盛,像一片烏壓壓的雲似的。下面堆了很多灰色陶罐,陶罐裡很多她叫不出名字的花草。

走在石板小路上,兩邊則是自留地,種了些瓜果蔬菜,就好像把菜園和花園融合到一起了一般。

走過小路,就能看到天井,天井右側也種了一棵樹,譚曉根據上面的果子猜到這是顆石榴樹。而在兩側房子的迴廊上,每個房間前面,都擺了一個灰色陶罐,上面也種了花花草草。

院子中間有雞鴨在跑來跳去的,卻沒有一般人家養雞鴨那樣到處雞屎鴨糞的髒亂,地面上乾乾淨淨的。還有一條威風凜凜的大黑狗伏在堂屋前面的屋簷下。而王思婉則坐在黑狗旁邊的一處搖椅上,穿著白衫黑褲,怡然自得的拿著一本書在看,纖細的手腕露出來,就像一副美人圖一般。

譚曉不由得有些恍惚,感覺自己像是誤入了一處秘境一般。

她對整個第六大隊的觀感都不好,覺得這個地方在壓榨著她,也沒有人喜歡她。除了王思婉,這個跟她同病相憐的女人,其實她一方面羨慕王思婉,覺得她在這過得很好,不然當初也不會跟王思婉說,她想要找個貧農嫁了。

但其實她又覺得王思婉太可惜了,就這麼嫁給一個貧農。雖然是享受了這麼多年的庇護,沒有吃到苦頭。

但她也生了孩子,跟那個許安算是綁在一起了,一輩子也就只能呆在這個地方。

就算現在他們以前受過迫害的家庭,可以回去了。但王思婉卻還是不能回去,她嫁到了第六大隊,就是第六大隊的一份子了。

而她,因為之前被王思婉勸下,沒有一時衝動隨便找個貧農。現在她爸媽都恢復了工作,也給她安排好了,明天的車票,她馬上就可以回城了,這輩子都不用再回到這個鬼地方。

她這次來,主要是來感謝王思婉的,在她那麼衝動的時候,讓她清醒了過來。而另一方面,也未嘗沒有炫耀的心思,畢竟,她可以回去了,而王思婉卻不行。

但是此刻看到王思婉這麼怡然自得的樣子,她又未嘗沒有一絲羨慕。

她很快就搖了搖頭,覺得自己這個想法太可怕了。她才20出頭,又能回城了,爸媽都是有體面工作的人,給她安排的工作也非常體面。

以後她就是吃公糧的人了,生活在大城市裡,多少知青得羨慕她的生活啊,自從知道她家平反之後,知青點裡那些人可都不敢為難她了。

所以她為什麼要羨慕王思婉,王思婉就算過得再好,也是在農村裡,當個普通的小學老師而已,壓根就沒什麼值得她羨慕的。

作者有話要說: 來了,明天中午12點,準時見啦

第119章

王思婉和譚曉不熟; 見到她過來還有點疑惑; 她倆可沒什麼交情,頂多就是說過兩句話而已。

“思婉姐。”譚曉見她放下書看過來; 忙帶著笑臉迎上去。

王思婉站起來,她問道:“來找我有什麼事嗎?”

許逸把人領進來後,就跟王思婉揮揮手,“媽媽; 我去外面玩啦。剩下的作業晚上再做。”

譚曉這才看到王思婉的躺椅旁邊,還有一個小桌子小凳子,小桌子上還攤著一個作業本和一本書一支筆。

王思婉在他偷笑的臉上掃了下,這小子做了一下午作業; 早就不耐煩了,要不是王思婉一直盯著,他才不能寫一下午作業呢。

現在見有人來了,肯定顧不上他,這才說要出去玩。

王思婉沒好氣的拿著書揮了揮,“快去快去; 晚邊記得回來吃飯啊。”

許逸更開心了,大眼睛都笑成了一道彎月,他興高采烈的往門外跑,一蹦一跳的,嘴裡還高聲說道:“放心吧,玩一會就回來,我晚上要吃小炒肉; 媽你給我做啊。”

王思婉雖然嫌棄,但眼裡卻全是笑意,眼看著人消失在石屏風那了,才轉過眼睛看向譚曉,“讓你見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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