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部分(1 / 4)

——

故事已經進行到下午1點了,布盧姆到一個小飯館,這裡髒亂差,所有人猶如饕餮,甩開腮幫子,狼吞虎嚥,醜態百出,……

眼皮打架。

壁爐裡面的火烈烈的燒著,整個屋子中暖暖的。

我窩在高床暖枕中,昏昏欲睡。

逐漸,手臂無力,拿著書本的手也開始下垂,垂啊垂,掉到地面上,這本舊書被我的手指捏著,以單角著地的方式斜倚在床邊。

有人,伸出手指,把我手中的尤利西斯拿走。

我迷迷糊糊睜開眼睛,暖色的爐火映照的光暈中,是一個男人的側影,他坐在床邊,修長的手指安靜翻開書本。

——似曾相識。

當年我同勳暮生在三一學院讀書的時候,就曾經見過他,也是這樣看書,當時的studyhall是一個14世紀修建的古老石頭建築,那層石頭已經看不出本來的顏色,時間的痕跡瀰漫其上,增加了歷史的滄桑、沉重與猙獰。

但是,當這個男人收斂起極致的權勢與無盡的金錢營造的光霧,他似乎天生就適合這裡,在頂尖學府中讀書,靜謐的如同一首詩歌。

“你……你怎麼回來了?”

我單手揉眼睛,勳世奉把書本拿開,俯下身,“啾!——”的一聲,在我的臉頰上親了一下。

他說,“事情做完,就回來了。”

我,“可是,……”我揉著眼睛坐起來,“你不是應該明天晚上,或者後天早上回來嗎?”

“嗯。”

勳世奉把手中的書放在旁邊的桌面上,他脫下外套,把袖釦解開也放在桌面上。

我等著他說什麼,但是他什麼都沒有說,似乎這個時候本來應該在上海的他出現在紐約郊外的,也是一件無比正常的事情。似乎,生活本來就應該如此一般。

“alice。”

終於,他開口。

我,“啊?”

“這個莊園我想改個名字。”

“呃?”我又揉了揉眼睛,“嗯好啊,你喜歡就好。你想要叫什麼名字?”

“alice。”

“嗯,我聽著,新名字叫什麼呢?”

“alice。”

……

我愣了一會兒才終於明白,“那個,你的意思是,這個莊園也叫alice嗎?”

勳世奉點頭,“嗯。”

我,“呃,……可是,可是,……可是,……這樣一來,我們家是不是有太多的alice了?你的那隻自己掙錢買貓糧的女王貓,我,拿頂凱瑟琳皇后改的tiara,以後,還有可能我們的女兒,在加上這座古老的莊園,等等,等等,這些都是alice!這樣,是不是alice太多了?”

“不會。”勳世奉,“alice,永遠都不夠多。”

whentheenoughisenough(什麼時候足夠才是足夠?)

n——e——v——e——r!(永遠不!)

第166章

清晨,勳世奉依舊在沉睡。

我枕著他的手臂,手指摩挲著他的面板,上面有一道傷痕。那是陳年的舊槍傷,還是在仲宮,手臂的貫穿傷讓他在我的地下室內住過兩天,他還在那種惡劣的居住環境中優雅的啃著鴨脖子,就不知道,現在他還會不會吃那種被整個姓勳的人嫌惡到極點的小吃——武漢辣鴨脖。

我又想起前幾天給他燉鴿子湯,他吐的連黃膽汁都出來了,想必是那幾天心情差到極。

在白天的時候打爆了許多鴿子的頭,血糊糊的一片,夜晚再看到那些鴿子湯,想來想去,都不是可口的食物。

我的左手握住他的另外一隻手。

我的左手無名子上有戒指,他的手是右手,無名指是空的。

勳世奉全身上下沒有戴任何的裝飾物,只有一枚黃金婚戒,雖然,這對戒指出身自勳氏家族意義不凡,但是在凡人眼中到底不如鉑金白鑽顯得身家厚重,他卻如同一個普通的已婚男人一般,手指上只有一枚這樣的素金婚戒。

我動了一下。

此時,陽光從厚重落地窗的簾幕縫隙中透射出來,正好照在我們交握的手指上,刺目的光線竟然讓這枚本來看起來不起眼的戒指煥發出耀眼的光芒。

——生死契闊,與子成說。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勳世奉剛醒,他說的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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