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3 / 4)

小說:伴妻如伴虎 作者:瞎說唄

中午,泰縣丞趕回家中,喊來了佰子蘇,請他們去郭三戶籍上標明的郭家灣,探查情況,尤其是注意有沒有來歷不明的布料衣服之類的。

傍晚,當泰藹鑫回家時,就看到佰子蘇等人正坐在院裡等他。

下午佰子蘇等人出發前,就被孟嵐琥帶著去了朱掌櫃那兒看了一圈他店裡的布料,接著又被孟娘子低聲囑咐了些要注意的地方。

到了郭家灣後,他們先按著孟嵐琥提醒地,仔細觀察了下郭三的嫂子和親孃身上穿的衣服,那布料果然不是普通農戶常用的粗麻布料,倒是和朱掌櫃家的布料非常接近。

接著,他們又隔著籬笆,仔細檢視了郭家柴垛旁邊的土地。那裡有一小片和周圍不太相同的土地,地裡沒有那些新冒芽的小草尖,倒是很像剛翻過的耕地。

查明這些後,他們沒有再進一步做些什麼,直接就返回了泰家。

當泰藹鑫聽到了佰子蘇的回報後,非常滿意的拍拍幾個孩子的肩膀說:“你們很好,心細膽大又知進退,做得不錯!”

受到縣丞大人誇讚的孩子們,興奮喜悅得彷彿吃了糖豆,就連收下的兩百文錢也不再像以前那樣總覺得心虛燙手了。

不說佰子蘇一夥人回去如何買米充飢,泰藹鑫晚上在書房裡,把事情仔細捋了一遍後,心中有了底氣。

第二天一早,孟嵐琥目送縣丞大人雄赳赳氣昂昂地邁步出了門。而蹲在不遠處的小橘子則發現,站在門邊的縣丞娘子嘴角正掛著淺淺的微笑。不過他沒察覺到,泰娘子那笑容裡還夾著一絲欣賞與自豪。

這天的夏麻縣縣衙非常熱鬧,縣丞大人當著縣令的面,把一樁失竊案分析得頭頭是道。

雖然按說緝盜追兇的事情是由縣尉負責,可縣丞是可以對縣內所有事物都有發言權的二把手,所以他此時插手案件也能說得過去。而做為官低一級的縣尉,雖然心有不滿,但也無法在明面上拒絕縣丞的參與。

“先不談其餘失竊的布匹一直無法找到,單看如今發現的這匹布料,據發現人說,是在床上的被窩裡找到的。大家可以想一下,誰睡覺會在被窩裡放一匹布料?而且如果高二狗真是盜賊的話,難道被窩就是什麼藏匿贓物的好地方嗎?”泰藹鑫先從最主要的罪證開始說起。

“我們再回想一下,本案對於高二狗的指控,實際上完全來自於一個人,那就是布匹店的夥計,郭三。而根據守門士兵回憶,他們曾看見在布匹店失竊的第二天,郭三在傍晚時分背了個大包袱出城,隔天清早又兩手空空地回了城。而我昨天無意中聽人提到,郭三的幾位家人最近都換了新衣,而且用的布料都是上好的細棉布……”說到這裡,在座各位都開始重新思索起來。

程縣令看了看蔣縣尉,開口道:“那就派人去郭三家仔細檢視一番,確定下他家新衣服的來歷好了。”說完派下了籤子。

縣尉看了看泰藹鑫,似乎想說點什麼,卻聽縣丞大人開口說到:“蔣縣尉最好抓緊時間,咱們在這裡說話並未避人,再耽誤下去,難保會有什麼風聲傳出去,到時候失掉了證物,可就不好辦了。”

蔣松傑深吸了口氣,忍住沒有接話,轉身出去做事了。

雖說這幾天,蔣松傑與泰藹鑫相處得不太和諧,可他並不是無能之人。這不,中午剛過,他就帶著一包袱布料衣衫並郭家幾人回了縣衙。

至此,郭三終於成為了盜案的最大嫌犯,被縣令發了令籤,要衙役將其鎖來過堂。

不多時,郭三就被抓捕歸案,一上堂他就口稱冤枉,直說自己無辜。

縣尉把那些布料和證人一一帶上來,與他對質。這讓郭三一時間無言以對,但片刻後,卻轉口說布料都是店裡失蹤的夥計丁山樑贈與他的,總之就是死活不認罪名。

縣令一揮手,衙役上來招呼了二十板子,可打完後,這郭三痛得直嚎仍不願低頭認罪。

事情雖然明擺著,可這郭三死不認罪,倒讓新上任的程縣令煩躁了起來。

他們正在公堂裡忙著,都沒注意到大堂外漸漸圍了些看熱鬧的百姓。而收到了佰子蘇訊息的孟嵐琥,此刻也混在其中。

眼看縣令煩躁地就要決定押後再審,可虎嬤嬤卻不想高二狗再蹲牢裡面受罪了,於是她兩眼死死盯著那趴在地上的郭三,狠狠瞪了幾下。

以前王縣令審案時,蔣縣尉總會在一旁配合著做出威嚇、震懾等舉動。可今天蔣松傑卻一反常態,他對郭三的抵賴毫不上心,站在一旁彷彿神遊天外一般。

大堂上氣氛正有些尷尬,忽見堂下的郭三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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