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他可沒想到,她竟然還會出門,今天可是週六。
她從鞋櫃裡取出運動鞋,“案發現場。”
他愣住了,她還真把自己當警察了。
“吃了飯,再去!”早飯和午飯都沒吃就急著工作,這敬業態度,讓他想捶胸。
“不用,我揹包裡有餅乾和礦泉水。”她穿上鞋,背上雙肩運動包,又說道:“我會很晚回來,你不用等我吃飯,對了,記得打電話叫物業來開門。”
再讓他住下去,說不定她會親手了結他。
說完,呯的一聲,門就被關上了。
只留下康熙猙獰著一張臉,站在原地。
米缸裡的老鼠,要有米才歡騰的起來,現在連米都沒有了,他哪裡還有心情做飯。
案發現場?
他蹙眉,長腿一跨,進了書房,視線在白板上搜尋了一下,自動無視那些殘忍的血腥場面,他是混娛樂圈的,兩年前還演過一回變態殺手,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跑,沒什麼好驚悚的,確定了地點後,他換上衣服,開門追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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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外頭的天空就像一口燒熱的鋁鍋,倒扣了下來,籠罩了能看到的一切,熱氣騰騰的有些發悶,每吸一口氣,都像吞了一個熱饅頭,憋得人咽喉都能冒出煙。
皛皛來到案發現場,剛從車上下來,還未覺得熱,不過兩分鐘,她就覺得憋悶了,但在FBI的時候,她也曾這樣到處跑,倒也沒什麼大礙。
只是這太陽,毒得有些厲害,出乎她意料之外,刺眼的有些睜不開眼睛。
突然,一把遮陽傘擋住了日頭,在她頭頂撐起一道弧線。
她回頭,嚇了一跳:“你怎麼來了?”
康熙臭著一張臉,顯然心情還沒平復,“怕你中暑!”
那麼大的日頭,也不會多帶一把傘,真是一點都不會照顧自己。
“我身體向來好,哪會中暑,倒是你,瞎跑什麼?”他雖然戴著大墨鏡,但光天白日的,萬一有人認出他怎麼辦?
“你放心,這裡哪有人能認出我。”
這裡是第一案發和第二案發的現場,被遺棄了7年之久的爛尾樓,即便在烈日下,它猶似一座幽靈城一般,除了衰敗,再看不到其他的色彩,沒有風都能揚起一陣塵土。
別說粉絲了,他連個鬼影子都沒看到。
由於是命案現場,這裡早已被警方封鎖,流浪漢也被驅逐了出去。
“你怎麼進來的?”門口明明有警察看守,不可能放他進來。
他不動聲色的走到她身邊,用影子替她擋去更多的陽光,緩緩道:“我說:是你老公,你出門的時候忘了帶便當,我替你送過來。”
這是實話,但警察同志可不會這麼輕鬆的讓他進來,為了證明自己沒說謊,他特地給人家看了自己的身份證,康熙這個名字,出鏡率太高,門口對過那副廣告牌上就有他的臉,絕對如假包換。
警察同志都興奮了,沒想到值個勤還能遇上這麼大的八卦,他還特別提醒警察同志,如果不信,可以打曹震的電話確認。
恐怕現在整個公安局都知道他們是夫妻了吧。
嗯,新婚夫妻,如膠似漆,分開一會兒都不行。
皛皛瞪大了眼睛,下巴都快掉了。
他聳聳肩,“清者自清,你怕什麼?”
皛皛:“……”
有時候,她真恨不得能掐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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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招,萬歲爺明顯是向他爹學得,反正將來是會實現的,不如先緋聞一下。
哈哈哈……話說,編輯嫌棄書名太過文藝,不吸引眼球,要我改名,大家集思廣益下,二狗哥已短路。
書名要符合懸疑、腹黑、寵文、暖婚要素,瀟湘似乎都喜歡這類直白的書名,於是,我想了個二百五的……我的皇后是神探,我的老婆是神探?(我的老公是腹黑大人,當年就是被逼著改了書名,原本叫,現代滿漢通婚錄的說。)
☆、Round 32 (下)
沒辦法趕走康熙的結果,就是隻能讓他跟著,但與他約法三章,不準打擾她工作,不準隨便開口,不準瞎動現場的任何東西,他答應得很快,彷彿只要不趕他走,讓她當馬騎都行。
她來到第一案發現場,因為光照強烈的關係,裡頭倒也光亮,黃色的警戒線,已被風吹得掉在了地上,磚色的地板上,血跡還殘留著,因為時間久遠,早已發黑,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