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我們快點走。”她拉住他的手,闖過街燈落下的明黃之光,臉上帶有一種讓人無法知曉的迷亂感情。
他們在鋼鐵之叢裡亂跑,路過一家又一家咖啡店,聽到不停轉換的歌聲,在無數的氣味和聲音中迷失。
他不知道這種感覺到底是什麼,只是很愉悅。
他們跑了許久許久。
“呼呼,不能再跑了。”她的脖頸上滿是汗珠。
“那還跑。”李牧喘氣。
沒想到她的體力變這麼好了,還是他的體力變差了?
“FF,我們回家吧。”
“好。”
“唔,笨蛋。”
“什麼?”
“沒有,FF。”
“對了,我們現在不是戀人。”
“嗯。”
“喂。”
“嗯?”
“我是說,到那時候,你會不會?”
“什麼?”
“沒有,哼,算了。”
“到底是什麼?”
“沒有就是沒有。”她的手握緊,用指甲刺他的手心。
“很疼。”
“你的手掌明明很硬。”
“怎麼會?”
“就是,而且總是用手指對我那樣。”
“嗯。”
坐在計程車上。
她眺望窗外:“晚上真的很漂亮。”
“人多。”
“FF,那不是很好?”
“嗯。”
“你的手好熱。”她握住他的手。
“因為是你。”
“切。”
“一會做什麼?”
“和你睡覺。”
“然後呢?”
“和你做那事。”
“嗯。”
“壞蛋,喜歡嗎?”
“很喜歡。”
來到樓下。
他們坐上電梯。
回到家。
李牧一下擁住她的身體。
淡淡的香氣傳來,柔軟之感在胸口泛起。
呼呼。
熱熱的鼻息點觸在他的脖頸上。
“壞蛋,真是的,這麼快就這樣。”
“嗯。”李牧將她的拉鍊衛衣脫掉。
“啊,呼,輕點。”
“好。”李牧雙手連動,扒掉她的褲子。
“喂,真是的。”
接下來,他也脫掉自己身上的衣服。
呼,呼。
他們的鼻息彼此糾纏,兩隻手在對方的身軀上游走。
戀人們做的事情不就是如此。
咕咚。
他吞掉她口中的唾液。
“啊,壞蛋,不要。”
“那就是要的意思。”
“唔,呼。”
他們輾轉走進臥室。
李牧一下關上窗簾,將她扔到床上。
她身上只有兩個粉白色布片,上面一個,下面一個,頭髮散亂,汗珠從小腹中央延伸到肚臍。
“壞蛋,來啊。”她歪頭。
李牧心口狂跳,一下撲過去。
“啊!”她驚叫。
“真香。”
“壞蛋,真是的。”
“嗯。”
“唔,對了,戴上那個。”
“等會。”李牧的手伸向床邊的桌子。
“好多,壞蛋。”
“畢竟要經常用。”
“呼,我們都用了那麼多。”
“剛開始的時候都這樣。”李牧說。
根據陳思思的調查,熱戀中的男女剛開始做那事情的時候頻率非常高,隨戀愛的時間而減少,直到分手。
他說的到底有沒有依據,李牧不得而知,只不過他們的頻率確實很高。
“哼,那也是。”
“什麼?”
“沒有,FF,不過對我身體真的不厭倦?”
“當然不會。”
“那就好,啊,真是的,為什麼把那個扯下來?”
“這樣看起來好看。”
“哪有,啊,呼。”
“真的很美。”
“真是的。”她捂住胸口。
“沒關係。”
“什麼沒關係,哼,啊。”她雙手被拉開。
“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