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A4紙反過來,藉著小區昏黃燈光,靜默許久終在紙上落筆。
他羅列出一張樹狀圖。
當年的雙子案,受害人兩名,妹妹辛紫,姐姐辛藍。兩個名字分別寫在圖示的抬頭,往下第一欄,唐少辰頓了頓,寫下強暴二字。
妹妹辛紫下方被打了鉤,副線延伸出去,寫下兩個名字,嚴昊涵,霍凌風。
姐姐辛藍下方則是叉,據高子軒交代,當時因為霍凌風殺人,嚴昊涵和他都沒有再對姐姐動手動腳,因此辛藍應該沒有遭受強暴。
第二欄,唐少辰寫下幫兇。
這一欄裡辛紫下方照例打鉤,填上的名字是祝曉青,關祺,秦可兒。
當晚提議去辛紫住處的是秦可兒,推波助瀾的是祝曉青,而之後事件發生異變,在本可以救助辛紫的時候沒有救她還忙著掩蓋犯罪的,是關祺。
判斷回到姐姐辛藍那裡,唐少辰頓了頓暫時跳過,進行到第三欄。
第三欄,漠視。
有人是助紂為虐,還有人是縮頭烏龜,這一欄裡唐少辰填上鄭海蘭,辛紫下方她同樣打鉤,再次空掉了姐姐辛藍。
第四欄,殺人。
這也是今晚引發他全部思考的點,因為高子軒信誓旦旦保證他絕對沒有殺人的那番言論!
一個案子,兩名受害人,無論是當年鬱勇他們辦案的時候,還是如今他收集情報的過程,一直都是將兩名受害人視作一個整體考量的,這本也符合正常斷案的邏輯。
只是沿著這個辦案邏輯推導,得出的結果卻有矛盾。
犯罪心理推演中,因為涉及太多主觀判斷,以至於為了保證推論方向的正確性,一切案件中展現出來的事實,無論多麼奇怪,都必須是最客觀真實絕對不能更改也不能無視的存在,否則一切推論都將沒有意義。
本案中展現出來的客觀現實就是高子軒被排除在了復仇範圍之外。
這並不能因為辦案人員覺得他應該歸在範圍之內就被忽視。
這一點成為繞不過去的瓶頸,且不能隨意找個理由搪塞。
要破案首先關鍵是要了解嫌疑人的內心,而嫌疑人的內心就隱藏在這段匪夷所思的區別對待裡。
唐少辰一直在尋找關於這點的突破口。
今晚卻是高子軒的幾句話,似乎在堅不可摧的迷霧堡壘中出乎意料的劃出了幾道裂痕!
唐少辰靜靜盯著膝上的紙,最後一欄死亡,他在辛紫下面打了鉤,在辛藍下面打了叉。
既然是要尋找突破口,就不能再按照以往的思路。
縱觀整個樹狀圖,唐少辰發覺他要的區別已經體現出來了。
第一欄,強暴,高子軒沒有參與。
第四欄,殺人,高子軒屬於未遂。
這兩項是法律上有明文可循的罪行,而高子軒將將把兩項都避讓了過去。
再回到中間的兩欄。
第二欄,幫兇。
如果非要從情感角度來理解的話,高子軒一不是始作俑者,二沒有主觀存在意欲強暴殺人的動機,三沒有主動掩蓋犯罪的舉動,他只是一個膽小鬼而已。
那這一欄,他依舊是叉。
第三欄,漠視。
這是鄭海蘭和高子軒都做了的事,也是之前矛盾分歧最大的地方。
兩人都因為膽小姑息了強姦殺人案,而據高子軒的情報,在鄭海蘭出事那一晚,嫌疑人甚至出現在過他的機修廠附近,只是她只過來看了他一眼,沒有采取任何行動。
唐少辰同樣亦認為這是一個判決的過程。
那麼對方判決的依據又是什麼?
冬日晚間清幽蕭索的街景下,一輛銀灰轎車靜靜停泊在路燈光暈中,車外樹影搖曳,四周時不時傳來幾聲犬吠,靜謐微涼的氛圍中,唐少辰執筆,在鄭海蘭的名字旁輕輕寫下了“朋友”二字。
鄭海蘭是朋友,高子軒不是。
鄭海蘭是辛紫的朋友,而高子軒和兩姐妹都沒有半點關聯。
身為陌生人就可以見死不救,就像沒人會譴責車禍現場的旁觀者沒有在危機時刻跳出去撲開就要被車撞到的路人一樣。
但是朋友就不一樣了,既然是得到過信任和善待的人,憑什麼袖手旁觀?
最後,在紙張上寫下第五欄,有罪與否的時候,唐少辰呼吸都有些不暢,他並不滿意這個還存在諸多不足的推論,卻也非常清楚,今晚的這套推論,是如今他所有的,唯一最接近心中嫌疑人的想法,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