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被別人拍到了酒店開房的照片。
傾城只是要一個答案而已,而吳煜嘲諷的說道“若不是暮歌喜歡你,我看都不會看你一眼。你看看你除了一張臉,還有什麼值得我注意的。”
得到整個事件的真相,暮歌突然覺得滿心的疲憊。她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至死,傾城都是愛吳煜的,否則也不會把生的機會留給吳煜。
而吳煜如今活的依舊是風聲水起,沒有因為傾城的死有一絲一毫的愧疚或是傷心。
重來一世,她希望可以讓傾城遠離吳煜,長命百歲,平安喜樂。
她希望她可以成為和傾城相比肩的網文界大神,陪著傾城,哪怕只是朋友也好。
默璃接收完劇情,嘆了口氣。原主可真是從頭被動到了尾,傾城活著的時候,沒什麼感覺,傾城死了才發現自己喜歡著傾城,真是夠夠的了。
也不怪傾城後來把吳煜放在了心裡,如花美眷,還是個身材火辣,性格熱情,看起來才華十足,頗合傾城胃口的美女子。
這個時候的劇情已經進行到了傾城已經對吳煜有一定印象,吳煜風情萬種女神的名號也已經打了出去,原主開始寫第一本小說的時候了。
雖然進入任務的這個時機算不上好,但是也不算差了,總比等到傾城和吳煜確定關係的時候進來強吧。那樣她可真就束手無策了。
按照默璃這個局外人的想法來看,傾城應該是被吳煜這種別與平常女子的熱情火辣硬生生的給撬開了心房。在吳煜拿出那很符合傾城心思的小說後,傾城才開始慢慢的真正把吳煜放在心裡。
那她是不是可以搶在吳煜開新書之前,先把傾城拉到自己這一方呢?
吳煜實在暮歌的小說發表一月之後,開始動筆的,她是不是可以利用這一個月投其所好,寫出那麼一本看起來還不錯的小說呢。
原主暮歌的文采並不差,再加上她的腦子裡還有許多她的世界裡的十分優秀的網文,想要讓傾城刮目相看,並不是很難。
對待傾城這種過於內斂的男子,默璃覺得吳煜選擇的主動出擊的法子是最好不過了,若是像原主一樣,什麼事情都憋著,那黃花菜都涼了。
默璃透過群裡私聊大神“傾城大神,我叫暮歌。一直以來都是你的粉絲,不過,現在馬上又會對了一個身份,那就是你的同行。我有了一個新構思,還請大神指導。還有,我絕對不是來搭訕的。”
默璃知道就憑這看起來根本沒有營養的話,大神是絕對不會搭理她的,所以她直接花時間寫了個大綱,發給了傾城。
自太古以來,人類眼見周遭世界,諸般奇異之事,電閃雷鳴,狂風暴雨,又有天災**,傷亡無數,哀鴻遍野,決非人力所能為,所能抵擋。遂以為九天之上,有諸般神靈,九幽之下,亦是陰魂歸處,閻羅殿堂。
…………
這個故事,便是從“青雲門”開始的。
沒錯,默璃選擇的就是在她那個世界被稱為“後金庸武俠聖經”的《誅仙》。
默璃就不信,這麼一部一經出版,即飆升暢銷書冠軍榜,成為華語奇幻文學巔峰之作還不能打動傾城。
在她看來,傾城的文字與誅仙有異曲同工之妙,天馬行空的想象,熱血沸騰的打鬥場面,還有使人潸然淚下的情感。(未完待續。)
第一百五十四章大神,請留步(五)
(五)
果不其然,拿作品做敲門磚的默璃,很快便得到了傾城的答覆。
“把你的前三萬字拿給我。”不得不說,默璃的大綱吸引了傾城的注意力。
“好。”默璃應到。
一部作品讓默璃跟傾城慢慢的有了些聯絡,傾城也會時不時的指導默璃,默璃也就順杆子往上爬開始叫傾城一聲師父。
默璃很快的把《誅仙》發了出去,當然引起了很大的反響。而傾城也十分給力的為默璃連續寫了三次單章,誰都知道傾城大神十分看好這本書。
而默璃並沒有換筆名,仍然用的是原主的暮夜之歌,所以,寫這本場面宏大的小說的人是個女神級別是個萌妹子。
這是一個很好的噱頭,再加上這本書的質量本就不低,一時間,默璃的書開始不停的出現在各個榜單,甚至編輯都連續的給了她好幾次不錯的推薦位。
傾城成為了默璃的第一號粉絲,每更新一章,傾城就會打賞一次。
而吳煜這位劇情中的女主角終於出來了,與劇情裡的過程一模一樣,不過,由於傾城已經先一步的看到了默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