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部分(2 / 4)

小說:天生贏家(快穿) 作者:水王

的,若是等到明日送到程閣老等朝臣那邊; 恐怕還會覺得泫州知州小題大做; 拿這種事來勞累陛下; 沈佩不用想; 也猜得到結果會是依法處置。

泫州並非富饒之地; 溺斃女嬰恐怕也不是少數所為。

蕭函忽然對沈佩道,“你覺得如何?”

以往沈佩是沒有點評奏摺的權力的,但天子既然問; 她就可以答。

“臣……”沈佩觸及天子眸光,心思一轉,竟不加回寰坦然道,

“若生下女嬰便溺斃,女子人數減少,那誰來為我大寧繁衍人口,養蠶織布,長遠以來,於國不利,臣以為溺死女嬰當處以罪刑。”

天子竟也只是平靜道,“列入國法,倒不是小事,還得經過朝議。”

她又道,“大寧歷來的人口如何?”

沈佩不過想了想,就答出了具體的名目,

蕭函又詳細問了幾個問題,沈佩同樣應對如流,她曾與戶部一同查過賬,那時她便有留心記過。

蕭函輕輕一笑,“予你三日時間,若你能說服內閣,那便議。”

沈佩退後一步,跪下,“臣領命。”

除了長袖善舞,沈佩也不懼擔事。

這份奏摺在她心間起了一絲漣漪,只是那瞬間罷了,沈佩又是那個溫恭有禮進退得宜的沈侍郎。

她早已不是初入官場會將情緒顯露在臉上的愣頭青。

前世十二載為官教會了她很多,唯有站在足夠高的位置,才能盡力實現自己理想抱負。

半月後,朝堂上透過了將溺斃女嬰列入國法,凡有溺斃女嬰之舉,以罪行判處,輕則三年以上牢獄,重則流放南疆。

收到旨意的泫州知府也鬆了口氣,他也知道這事報上去對他沒什麼益處,反倒徒添麻煩,但看著那可憐婦人,身為父母官到底是心生不忍。

好在天子仁德,

此事是從朱家開始,自然從朱家開刀,知府立刻命捕快將朱家的男人和婆婆還有涉及溺斃溫氏女兒的人都捉到府衙來,依新律判處。

知府又讓底下的小吏為那婦人帶女兒和離,尋了營生。

如今雖人言可畏,但待新律傳揚開後,這對母女日子也會好過些。

……

升為中書侍郎後,有些宴會避無可避,而且還接觸到更多朝堂內外的訊息,但宴會也不全是善意的,也有人為的惡意。

就像酒過三巡後,邀請她的幾位官員都以藉口退去,獨留沈佩一人在席上時飲酒聽著琵琶伎彈奏時,

一個意料之外的人出現了,恆王元煥。

“你們下去吧。”

恆王微抬的下頜顯露出倨傲,雅間裡本坐著的兩位女伎不敢得罪貴人,抱著琵琶退出了房間。

“恆王殿下怎會出現在此地?”沈佩放下酒杯,不動聲色道,

看著清秀文雅,一派端方的沈佩,再想到她方才又是聽曲,又是與人推杯換盞,元煥不禁嗤笑一聲道,“沈大人這些日可是春風得意,陛下身邊的紅人啊。本王想宴請沈大人都難,只好親自來一趟了。”

沈佩露出斯文無害的神情,微笑道,“沈佩官卑位小,微不足道,怎敢勞煩殿下親請?”

“那就留下陪本王共飲一杯吧。”元煥語氣中透著強硬得不容拒絕的態度。

“可惜下官已有些醉了,再留下只怕要失態於殿下面前。”

說著沈佩已然起身,不過是客氣話罷了,有過那一回刺殺的事後,她就算不給恆王面子,連御史都不會有什麼可指摘的,要真是有說有笑,傳出去才令人驚奇呢。

元煥頓了頓,勾唇一笑,“沈大人若是拒絕本王,只怕本王可能就要不小心將沈大人的秘密說出去了。”

聽到這話,沈佩的第一反應不是驚駭,而是大石落地的平靜,

終於來了。

看著沈佩不再微笑而是平靜的神情,

元煥心中微微懊惱,

也許在第一眼看到她女裝的樣子出現在面前,元煥就動了異樣的心思,否則何至於因為那驚鴻一瞥,就認定了沈佩是女子這件事。

如果可以,他也願意以此為情趣,將沈佩庇佑於他門下,而不是現在這樣拿此事要挾她。

但無論如何,她也只能對自己順從聽話。

這樣想著,元煥就要伸手將沈佩拉入自己的懷裡。

只是才剛碰到沈佩的衣袖,一刀忽然揮了過來,元煥好歹是皇家培養自幼習得文武的,躲閃及時,再回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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