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部分(1 / 4)

小說:重回九五年 作者:紅色風帆

☆、第102章:第二異能

第102章:第二異能

彭老闆的雜貨鋪外面,擺著一個簡易小桌子,那張小桌子上擺著一塊皺巴巴的灰色的亞麻布,亞麻布上,放著各種各樣的小玩意兒。

王宛童瞧著這些玩意兒,說不上有多稀奇,不過,光是聽常在和彭老闆的對話,她差不多能夠明白,這個雜貨鋪,並不是普通的雜貨鋪,這是尋常集市做古董交易的地方,這間鋪子裡,交易的不一定是真的古董,有可能是仿造的贗品。有人會來這裡賣自己的古董,用來換錢,也有人會來這裡買古董,如果買到了真的古董,那就叫撿漏,買到了假的,也只能自認倒黴。總之是買定離手,成交之後不再想幹了。

至於鑑別古董的功力,全看個人的眼力了。

王宛童上輩子看過幾本關於撿漏的小說,這種小說,她很喜歡看,但也覺得十分神奇,撿漏這種事情,沒有金剛鑽就不要攬瓷器活。畢竟,撿漏也有看走眼的時候,有時候玩的不好,就會傾家蕩產。

王宛童伸出手,摸了抹布上擺放的一隻包裹著泥土的瓷瓶,她的指尖剛剛觸控到這隻瓷瓶,她便感受到一股暖流。

奇怪,瓷瓶難道不應該是冰涼的才對?

她立刻摸了另外一隻小擺件,好像是一隻蟾蜍,這隻蟾蜍的頭部,有些猙獰,它的眼珠子,是寶珠鑲嵌的,其中一隻眼睛的眼珠子,已經遺失了。

這隻蟾蜍,沒有一點溫度,是冰涼的。

王宛童有些好奇,她又用手摸了摸剛才摸過的瓷瓶,她自言自語道:“真是怪了。”

既然有不同尋常的地方,對於重生的她來說,什麼事情都不算是稀奇了。

這時候,彭胖子拿著放大鏡仔細端詳著常在送來的玩意兒,他看了足足好幾分鐘,說:“你這玩意兒做工精巧,我本以為是商周時期出土的,真是可惜了。”

常在說:“彭老闆,你再仔細看看,這是真貨,不是仿的。”

彭胖子把那小鼎遞給了常在,說:“我做這一行這麼多年,從來沒有看走過眼。如果你不相信我,就拿到別處去瞧,別人能給的價格,最多這個數,當然了,我知道就算給了你這個數,對你來說,也是杯水車薪。”

彭胖子太瞭解常在了,常在和他是同行,甚至可以說,常在是縣裡最厲害的行家,只要是常在看過的玩意兒,鑑定過的,從來都是貨真價實、童叟無欺的。

常在一開始是白手起家的,沒過幾年,常在就已經獲得將幾百萬的身家。

在八十年代,誰家有家電,就已經恨不得了,再有個幾萬塊,就已經是小富翁了,就是有個一百萬,都能被稱作是富豪。常在,一個小縣城出身,農民的兒子,因為師承大師,學成之後,已經人到中年,當然,這一點都不影響,他一躍成為了縣城裡的大資產家。

只可惜,常在這幾年的運氣不太好,有一次拍賣會上,他收了一件價值將近的古董,常在在那一次,拿出了幾乎自己全部的身價,還和人借了錢。

常在的老婆說,常在,家裡已經很有錢了,你要是把家裡所有的錢,拿出去買那個鬼東西,我就跟你離婚。

常在說:“誰會嫌錢多,我只要把它買下來,身家立刻翻上幾倍,你放心,我是不會看錯的!”

於是,常在拿出了自己的全副身家,也輸掉了自己的全副身家。

買來的古董,只是贗品而已。

人,一旦被利益遮住了眼睛,就很容易萬劫不復。

常在輸了,常在的老婆跑了,常在從此待著才幾歲的兒子,過上了顛沛流離的生活。

常在賣掉了自己手裡所有的古董,想要翻身,可是時運不濟,該他窮這十年。

這一次,常在在別的地方撿漏,撿到了這隻小鼎,他著急趕忙地,帶著這小鼎,來找彭老闆。

彭老闆收東西,只要是認準了,會立刻給錢,從不拖欠。

常在當年的那些古董,大多都賣給了彭老闆。

常在時常會徘徊在彭老闆的店外,痴痴地望著他曾經的這些心頭好,他希望有一天,能再次把它們買回來。

可是,這一天,什麼時候才會來?

彭老闆對常在說:“你走吧,你要是不走,我就要趕你出去了。”他這樣說著,他抄起了一把掃帚。

常在舉起了手,說:“別,別,彭老闆,我這就走。”

彭老闆白了常在一眼,說:“滾吧。”

常在垂頭喪氣地走了,他帶著自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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