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三年前到三年後,一次次,他無憑無據的來,無聲無息的走。
所有的似愛似恨,若即若離,都是自己猜測。他來了像一陣風,掏空她所有。他走了,像一陣風,留下她一個空空軀殼。
只有她徒勞的守著那一絲絲希望,徒勞的在這世間孤單,無助。
這一切,他知不知道,知不知道?
她夠了,她真的夠了。
世間所有的女人都是勇敢愛的,只要她知道對方的心意;世間所有的女人也都是不敢愛的,因為她們太明白自己的心,一旦交錯,便萬劫不復!
殷斐,你說的,和我談一場天長地久的愛情,你說的喜歡我給你做一個滿滿煙火氣的家。
難道,你只是說說?
終究,你只是說說,而已。
終究,這三年陪著我的不是你,不是你,我欠了太多的人情,可是為什麼不是你?
霧氣迷濛了胭脂的眼睛。
看不清周遭風景,看不清過往行人,看不清林可思的臉。
眼前都是他,都是他的粗眉,半眯的眼,修長筆挺的寬肩窄背。還有緩緩俯下對上她眼眸的身子。。。。。。
為什麼這一刻,她的心是疼的,那麼的疼?
“胭脂,我不能保證天天讓你笑,但是,我能保證每天,每天,都不讓你哭。”
林可思拿過胭脂的纖細柔軟的小手,她的手型很美,真稱得上是柔弱無骨,有時候捏在手裡就像一小捏柔軟的麵糰,手背白膩膩的看不見青色的血管,關節處還有五個圓圓的小坑兒。
胭脂沒有反抗,沒有像以往跟觸了電門似得嗖地縮回手。
她任他捏著,身子剋制著內心的掙扎,顫抖。
這一次,她真的要放開過往。
這一次所有關於那個男人的山盟海誓,芸雨纏綿,都將是過眼雲煙。
殷斐,到底是你辜負了我,還是我辜負了你?
到底是在錯的時間認識對的你,還是在對的時間認識了錯的你?
一切,都不重要了,都,隨風而逝了。
淚眼模糊中,林可思已經把那個閃亮的指環,套在了胭脂的手上。
白嫩的纖細的修長的左手,無名指。
周圍的圍觀的人發出劈啪的掌聲。
有一對兒小青年還因此受刺激生了氣,女孩子埋怨當初他們的戀愛求婚沒有這樣刺激熱烈羅曼蒂克。
林可思也握著胭脂的小手站起來。
如釋重負,長長舒了一口氣。
這一刻他竟然想到了那個男人。
殷斐!
你,要為你的狂傲,挑釁付出代價。
我和你的戰爭,才剛剛開始!
當晚,林可思抱著小饅頭和胭脂來到附大一院。
林瑾的情況稍微有點好轉,摘掉了氧氣罩。在護工的照顧下在吃水果。
林可思抱著小饅頭走進來時,林瑾手裡剛用小鋼叉叉上的一塊蘋果啪嗒掉在地上。
林可思手裡抱著的孩子,小男孩,他早就聽說了,這兩年,溫哥華的侄子侄媳婦兒已經和他說過了千萬回。
一開始他們都以為是林可思的。都以為林可思和胭脂兩個年輕人未婚先孕,然後擔心在國內的風言風語所以去溫哥華保胎,生子。
當時林瑾聽到侄子說時,一張老臉都樂出了天花。
但是,如果孩子真是林可思的,為什麼胭脂帶著孩子在溫哥華遲遲不回來?不完婚?不給孩子一個法定的家?
這些都不合常理。
漸漸的,林瑾開始懷疑,胭脂的孩子的種屬於問題。
但是每次和林可思說這個話題不是被他岔開就是一口咬定孩子是他的。
現在,林瑾終於見到了這個令他激動懷疑欣喜又不敢欣喜的男孩。
一個胖乎乎的手腳像發麵饅頭,胳膊腿兒像藕節一樣的胖小子。
林瑾推開眼前的小桌子,顫巍巍的伸出手臂:“思子,這,孩子,就是?”
就是後面的猜疑,期待,林瑾不用說林可思也知道,他急忙點點頭。
“爸,看看你的大孫子。小饅頭,叫爺爺。”
小饅頭剛睡醒,一看已經不是在大街上,對面一個白頭髮的老爺爺,長的有點兇。他最不喜歡兇巴巴的人了。
就像晚上在王好婆家樓下的那個兇巴巴的男人,他罵他,他才捶了他們家小孩幾巴掌。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