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哥,我回來看看我媽。她在家嗎?”
“在吧。我還要出去接人,你自己回去吧。”
“行,明天咱們好好聊聊。”
站在家門口,大門緊閉,無論李森怎麼叫,大門也不開,不少青嶺村的人過來勸李森,“森小子,你媽估計不在家,要不去你舅舅家先坐坐,等你媽回來,現在她可忙了,一天到晚都忙的腳打後腦勺。回家也沒有一個準點。”
“這樣啊,那我先去舅舅家,反正也是要去的。”李森想想也是,可能媽確實出去了,還沒有來得及回來。
其實周玉蘭在家,周軍遇到李森以後,第一時間給她發了資訊,她知道以後就立即關閉大門,告訴侄子,讓他先招待客人,明天早上她再見見客人。還有不許他收留李森,也不要說自己已經知道他們回來的事情,她就是想讓這白眼狼也嚐嚐被關在門口的滋味。
不過她也知道最後,老哥哥最後教訓完白眼狼還是會收留他的。不會讓他流落村裡的。
當天晚上,如周玉蘭預料的那樣,李森被舅舅,表哥狠狠的教訓一頓,最後收留了他,和客人一起聊天,從和省城的客人聊天中得知,媽承包的果園有多賺錢,聽的李森瞠目結舌,不敢置信。
黎菲也想著這一趟回來真值,一定要搞些錢回去,這樣才划得來。
早上週玉蘭陪客戶在果園轉了轉,至於專賣的事情,她沒有答應,自己還得選選再說,不一定是更高的價格,至少老闆要值得她信任,她要放心才行。
送走客人在大哥家裡才見了見白眼狼兒子兒媳,也見到乖巧的孫子,孩子明顯還記得奶奶,看見奶奶還是很親熱的。很巴奶奶,祖孫倆到是相處的不錯。
周玉蘭當著大哥的面把話說的很清楚:“李森,黎菲,你們自己是什麼德行,你們應該很清楚,不需要我多說,多餘的話,我也不想再說,以後只要我還在你們就不要想著進我的家裡,你們這樣的兒子兒媳我要不起。我就是死了,你們也不需要回來奔喪,和你們也沒啥關係,家裡的房子,財產都和你們沒有什麼關係。你們走吧,以後也別來打擾我。我不想見你們。”
周玉蘭把話說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說完抱了抱目前還可愛乖巧的孫子。
李森是自私自利,但是卻不是一個無賴,也知道羞恥,聽了親媽的話,他無地自容,拉著妻兒離開了青嶺村。每年的暑假還會把兒子送回來住上一個半月,他希望兒子代替他陪陪親媽。
第104章 玄幻奇幻女配逆襲記'快穿'
華夏; 民國1914年3月
“好; 我同意離婚,只是孩子得歸我,你有佳人相伴,不愁以後沒有孩子,我和你不一樣。我對男人已經看透了; 不想再步入婚姻,也不想再和男人糾纏在一起。如果你不答應; 這個婚我可不離,還能搞臭你的名聲。到時候不知道你上海的佳人還會不會……”
周玉蘭從昏迷中醒來; 及時得到記憶; 不過時間緊迫; 也不想和眼前的這頭色豬再有什麼關係。
於立清沒有想到家裡的糟糠這麼爽快就答應了; 他以為自己還得費一番口舌; 周氏提的要求也算在情理之中。並沒有什麼不能答應的; 他還是點頭答應了下來,“可以,只是你得好好撫養亮兒長大,養育他成才才行。我和你離婚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我們之間沒有共同語言,沒有話題; 你能說的無非是家長裡短,還有一些鄰里之間的瑣碎,你也別怪我。”於立清說得道貌岸然; 十足的偽君子。
“於大作家,放心吧。我兒子絕對不會成為一個始亂終棄,沒有責任心的人。他會比你有出息的。”周玉蘭撇撇嘴,心裡十足的看不起眼前的偽君子。即使外面很多人推崇他是什麼文人中的先驅,什麼大才子,在她看來就是一個道貌岸然的偽君子,一個敢做不敢當的小人。
兩人的離婚手續很快就辦理好了,說是離婚手續其實就是在於家祠堂報備一下,還有在縣府再登記一下,再登報宣告一下。
不像後世的離婚手續那樣正規,於家在山西是鄉紳,也算是富甲一方,家裡條件確實很不錯。周玉蘭孃家的條件也是不差的,家中就只有她一個女兒,從小嬌養著長大,十六歲嫁到於家,在於家八年,除了新婚第一年,兩人在一起以外,之後就再也沒有在一起過。這些年她在於家伺候公婆,養育孩子。
這個留洋歸來的丈夫,卻四處沾花惹草,花名遍上海。文章有多出名,他的花名也就多出名。她在老家山西都知道,想想就知道這男人多管不住那下/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