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部分(2 / 4)

小說:女配在七十年代 作者:想聊

答應不回孃家。

這事兒,一直擱在陳愛恩的心上; 沒放下來呢。

這不聽到陳家來信了; 陳愛恩特別激動; 拆開來一看,樂了:“我哥相親了!”

要是順利點的話,今年她就該有嫂子。

說不準; 明年她就當姑姑; 侄子、侄女該出世了。

“真的?這可真是好訊息啊。”林媽也為陳愛恩高興。“那你要回去看看不?”

林媽覺得,陳愛恩人挺年輕的,但看人的眼光不錯。

最重要的是; 陳寶國相親見的女孩子將來可是陳愛恩的嫂子,陳愛恩回去看一看,掌掌眼; 也是應該的。

陳愛恩心動不已:“媽,合適不?”

她這一走開; 林大寶三個孩子沒問題吧?

陳愛恩要回孃家; 肯定得把肥糰子陽陽帶上啊; 但再把林大寶三個孩子帶上; 就帶不過來了。

林媽拍拍陳愛恩的手:“有什麼不合適的,你沒嫁過來之前,媽的日子不照樣也這麼過嗎?愛恩啊,想去就去啊。這個家,還有媽看著呢。”

才出嫁沒多久的姑娘,哪有不想孃家的道理。

一般的姑娘嫁人三天就回一趟孃家了,陳愛恩這是三個月了、四分之一年才能回去一趟。

這都不允許的話,林媽覺得自己太不近人情,分明是一個壞婆婆了。

陳愛恩笑了:“行,媽,我回一趟孃家啊。”

“去吧去吧,今天收拾個幾件衣服,住兩天再回來。”

說著,林媽轉身回了自己的屋,拿了五十塊錢出來:“你還要帶著陽陽,身邊又沒建國陪著,別拿太多的東西。有什麼需要,等你到了孃家,直接拿錢買。多買點,也該孝順孝順你爸媽了。”

這也算是一種財大氣粗的口吻了。

趙美花回個孃家,大包小包地拎了一堆,也只敢拿二十塊錢過去。

陳愛恩不用拎什麼,可林媽直接給了陳愛恩五十塊錢去買準備回孃家的禮物,這些錢都夠趙美花回兩趟孃家的了。

當然,自從林建強管錢之後,這五十塊錢該夠趙美花回五趟孃家的。

“媽,不用……”陳愛恩想把錢還回去,她還沒有跟林建國結婚呢,林建國就把他每個月的工資補貼什麼的,通通給了陳愛恩。

嫁過來之後,專心帶著四個孩子,自己還要學習,陳愛恩兜裡裝著錢,卻連花錢的機會都沒有。

陳愛恩就是有些不好意思告訴林媽,林建國放她那兒的工資都已經有兩、三百了。

林媽把錢往陳愛恩的手裡一塞:“要的。這個家是建國撐起來的,一直以來,委屈建國了。我知道你手裡有錢,但陽陽還小,你和建國以後還要生孩子。所以,你們手裡的錢,別亂花,繼續攢著。不過你放心,媽也會幫你們攢錢的。”

林媽心疼大兒子,也心疼小兒子啊。

林建國因為林爸的死還鬧起了彆扭,小心思特別多,林建國呢?

親爸在世的時候,得不到親爸的重視,親爸死了之後,還要替親大哥扛起一個家的責任。

兩個兒子比較起來,林媽心存愧疚更多的人,不是林建強,是林建國才對。

“愛恩啊,只要你跟建國好好的,讓媽幹什麼都行。”

“媽……”好端端的,她婆婆怎麼說這麼煽情又讓人誤會的話,“媽,你沒事兒吧?要有什麼事兒的話,你說出來大家一起商量。我要解決不了,我們還可以找建國。建國現在是營長了,認識的人多,咱們的這些小問題,建國還是有辦法的。”

別不是她婆婆的身體又不好了?

林媽感動地笑了,她有事,愛恩不是推脫,而是重視和緊張。

這說明愛恩這個小兒媳婦是真的不嫌棄自己是個拖累,心裡敬著她這個當婆婆的呢。

當初林建強跟趙美花結婚,為什麼第二天,林建強就對林媽提出分家的提議來?

還不是怕負擔太重了嗎?

林建國結婚要準備一大筆錢吧,林小妹嫁人得給一筆嫁妝吧?

林媽的身體向來不怎麼好,年紀越大,身上的毛病越多,這些都要錢。

小倆口過日子的錢都不好賺,反過來還得管這麼一大家子,趙美花想想都覺得太可怕,太累了。

林建強差不多也是這個意思,所以才急著分家,想著分家之後,這個家就不歸他管了。

哪怕家裡真的有點什麼事,需要他拿錢,總不可能讓他掏全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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