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3 / 4)

血蟲?

俗話說得好,瘦死的駱駝比馬大,王氏就算被掏空了,基本的骨架子都還是在的,王長志才不想放手,而且在他印象裡,王氏還是很能賺錢的。那麼沒辦法了,既然李飛雲要打官司,那就打吧!

因為在法律上的弱勢,以及曾經家暴和婚內出軌的事實——王長志壓根兒沒想到李飛雲手上竟然有著他揍她和摟著小三對她耀武揚威的影片,法庭上王長志兵敗如山倒。當他走出法院的時候,整個人如同鬥敗的公雞,垂頭喪氣,失魂落魄。

短短一個星期,他就從人人巴結的王氏總經理變成身無分文的窮光蛋了。不僅如此,這些年裡他縱容王家在公司拿的錢和補貼,都被法院判決原價賠償!那麼大的一筆數字……他要到哪裡去找?!

家裡的房子倒是寫的他名字,但卻是用王氏的資金買的,屬於非法購入,這些東西要盡數被法院收回,也就是說,他一無所有了!

走出法庭的時候,他一個人耷拉著腦袋,那邊的李飛雲卻意氣風發美豔逼人。她年輕時就長得好看,沒想到到了這把年紀,還是這麼光彩照人。王長志不覺有些後悔,早知道李飛雲會變成這樣,他就不跟她離婚了!野花雖然比家花香,但到底上不得檯面。

再不然他早點想到產權問題,把戶主和法人的名字都更改成自己,那個時候對自己忠貞不渝的李飛雲是肯定不會拒絕的。他、他怎麼就那麼蠢呢!

“王先生。”

王長志痴痴地看著李飛雲邁著優雅的步伐朝他走來,對他露出一個笑容:“麻煩你在二十四小時內搬離我的房子,否則別怪我翻臉無情。”

“飛雲……”

李飛雲聽到身後王長志的叫聲,冷冷一笑。

“飛雲!”王長志追了上來,急切地看著她:“那天你不是跟飄飄說,看我是選她還是選你嗎?我選你,我選你啊!我可以立刻跟她離婚!我們回到以前,跟以前一樣好不好,啊?好不好?!”

他這幾天真是受夠了,洪飄飄自從被李飛雲在耳邊說了那句話後,見天得跟他鬧跟他吵,結婚前的小意溫柔完全沒有了,像個潑婦!而從前被他嫌棄的又醜又胖的黃臉婆卻變成了今天這樣自信飛揚的知性美女,王長志自然而然地後悔了。

其實要是李飛雲還跟以前一樣的話,洪飄飄不會把她的話放在心上。可現在李飛雲變美了不說,連氣質都大變,和生了一個孩子身材略微有些走形的自己相比,威脅性十足,她能不在意麼!再加上當天她不知道李飛雲跟王長志談了什麼,王長志又是個好面子的,公司出了事壓根兒沒跟家裡說。他性格專橫,反正這是他的東西,別人管不著。

這一來二去的,洪飄飄就自然而然的誤會了。以前李飛雲有多愛王長志她是看在眼裡的,危機意識立馬就洶湧起來。

“哦?這樣啊……”李飛雲狀似為難的考慮了一下,問道:“那你的兒子怎麼辦呢?”

“我可以給飄飄錢,就讓她帶著孩子!”

“可是我生不出來啊,你忘了?”李飛雲好整以暇地看著急切想要表忠心的王長志。“你不怕斷子絕孫嗎?”

王長志這才想到李飛雲是不能生的,他的臉色頓時有些扭曲,既捨不得如今是條大魚的李飛雲,又捨不得唯一的兒子,當下臉色變了又變,五顏六色,煞是好看。“飛、飛雲……我知道你為人大度,肯定能容得下一個小孩子……畢竟那是我唯一的兒子啊!”

☆、第1章 …8

王母也好,王長虹姐妹倆也好,都想過第二天見到李飛雲該怎麼樣。先由她們姐妹倆說兩句軟話,以前她們沒出嫁的時候,摸良心說,李飛雲對她們真是挺好的。這麼多年交情,李飛雲總不能真翻臉不認人吧?

當然,這會兒她們已經把李飛雲跟她們翻臉的原因還有當天她們是怎麼諷刺李飛雲的事兒給忘了。

如果她們說不行的話,就說明唱|紅|臉已經沒用了,那麼就需要個唱黑臉的。毫無疑問,這個人是王母。除了她誰還有這樣的威儀?王長虹一直都挺羨慕王母的,能把兒媳婦這樣拿捏在手裡,說明她厲害啊!李飛雲要是吃硬不吃軟,她們也就不跟她客氣了。

在王母的意識裡,這房子也好車子也罷,乃至於整個公司,那都是她兒子的。李飛雲嫁到他們家,這李家的東西自然就改姓王了。這麼會兒李飛雲是要來搶她兒子的東西,她能高興的起來麼?她不管什麼法律,她就認定了這些東西是她兒子的,誰跟她兒子搶她就跟誰急。

可當李飛雲站到她面前的時候,王母卻不敢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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