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查這個案子,真的一點都不想查。
鈴鐺目光柔和地看著頗顯醉態的衛凱,道:“你喝醉了。”
“我沒醉……”衛凱擺擺手,“鈴鐺你說世界上怎麼會有這樣的事情呢?卑鄙小人一手遮天,被欺壓的無辜群眾家破人亡,生死不知,怎麼、怎麼能這樣呢?他們就不怕遭報應?”
鈴鐺淡淡道:“現在不是已經遭報應了麼。”
“嗯……”衛凱嘟噥幾句。“真是太可憐了,尤其是那家姓孫的,全家都死光了,那姑娘的兒子也不知是不是這幾個人造的孽……”太倔了,其他人家要麼答應私了,要麼暗中動作,只有這家姓孫的,從頭到尾都光明正大的想要抗爭——於是對方就弄出了一場“光明正大”的車禍。
肇事司機屬於酒駕,認罪態度又良好,所以只判了二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表現的好的話,說不定還能提前釋放。然而死去的孫家父母,卻再也不會醒過來了。
不公平,誰都看得出其中有貓膩,可又能怎麼辦?事實就是這樣,有人一手遮天,有人蔽體都難。
他自顧自地嘟噥說些醉話,完全不管鈴鐺有沒有在聽。鈴鐺坐在他對面,一派安然,眼皮子都沒抬一下。她的悲劇早已經發生,別人同情也好,不同情也罷,跟她關係都不大。她已經有能力報仇,根本不管別人的看法。事情了結之後,她是死是活,也都不管旁人的事。
正義?公理?那種東西……有的,只是她得不到,而現在滿手血腥的她也不配得到。
“那你打算怎麼辦呢?”鈴鐺問。
衛凱斷斷續續地說:“走、走一步看一步唄……是尋仇也好,報復也好,兇手總歸是觸犯了法律,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雖然、雖然那幾個人的確也是該死……”
矛盾的就在這裡,如果野性執法也算正義的話,那麼法律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