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的拒絕了。
吳新志也不氣餒,在他看來霍笙有驕傲的資本,這個姑娘雖然現在身上帶了成分,但涵養學識都是知青的佼佼者,人也溫柔漂亮,他一顆心已經撲在了霍笙身上,於是繼續在霍笙面前表現,知青宿舍仔細算下來沒多少人,再加上他自己不加掩飾,向霍笙表白的事情已經傳遍了。
有人看著兩人挺合適的,覺得霍笙在故作矯情,這麼優秀家裡背景強大的男知青都看不上,真不知道,要找個什麼樣的。
周萍倒是覺得兩人不合適,吳新志是高階知識分子,有著不同於其他人的傲氣,不太看得起農村的人,總感覺是個還在吃奶的孩子似的,她平時和霍笙相處,霍笙有時候的行為比爺們還爺們,不會喜歡吳新志這樣的。
這幾天上工的時候,幸好吳新志沒和霍笙分到在一起幹活,不然霍笙真是有些頭疼了,她已經明確說過,除了友誼對吳新志沒其他想法,這麼胡攪蠻纏,太煩人了。
“我告訴你,知道嗎?宋燕子又來我們隊上了,不過找的人不是趙隊長,是吳新志,也幸好你沒和吳新志處物件,我看宋燕子八成是看上吳新志了,這兩天又可殷勤了,真是不害臊。”周萍邊給地裡的苗施肥邊給霍笙說最近的事情。
霍笙不在意的回道:“一個未娶一個未嫁,沒什麼奇怪害臊的,找就找了。”
周萍知道霍笙嘴不碎,大夥津津樂道的事,她平淡的很,幾乎沒有什麼興趣。
這邊,趙衛東知道吳新志向霍笙表達了要處物件的意思,真是一分鐘也坐不住了,在檢查隊里社員幹活的時候,走到了挖溝渠的徐力爭旁邊,猶猶豫豫問:“她不喜歡那個城裡的知青?”
他聽其他的知青說了,霍笙拒絕吳新志,一時趙衛東真是鬆了口氣又有些打擺了,吳新志那樣的霍笙都不喜歡,自己這麼個慫貨,怕是霍笙更看不上,看看,自己連喜歡她,也不敢去說,還不如吳新志那個軟腳蝦!
徐力爭一鋤頭把碎石鏟開,擦了擦額頭上的汗,調侃道:“你不是要等著冬天才發起總攻,吹響號角嘛,這還才是秋天,問什麼,等冬天你擬定好作戰計劃再說。”
趙衛東悶不出聲,抽了一隻煙,用腳把菸蒂碾滅之後,驀的轉身走了。
徐力爭笑笑,繼續掄起鋤頭挖溝渠:冬天發起總攻,我倒要看看你忍不忍的住。
收工的時候,趙衛東朝霍笙說道:“霍笙,我一會找你有事,你等一下,——我有話和你說,和你說。”
霍笙一會還要去村口接王四寶,王四寶說了來看她,霍笙都和食堂的大師傅打了招呼做幾個菜。
“趙隊長,你有什麼事嗎?”霍笙以為趙衛東怕是有什麼要緊的事。
趙衛東拿著筆,看著霍笙問:“你一會有事?”
霍笙笑著點點頭:“恩,是有事,不過,趙隊長,你可以現在說,我聽著,我不急這麼一點時間。”
旁邊烏泱泱的站了一片人,都支著耳朵聽他們的趙大隊長要對霍知青說什麼,結果等了半響,趙衛東把筆擱在桌上:“不是什麼要緊的事,我,我明天再找你。”
霍笙哦了一聲,想來既然明天也可以說,那肯定不是什麼要緊的事,於是和周萍她們回知青宿舍了。
王四寶這次帶了好些東西給霍笙,其中有一塊醃臘肉,是從豬火腿上砍下來的最好的一塊,瘦多肥少,開啟袋子就聞到了臘肉獨有的鮮香味道,香的不行,霍笙一下了工就來村口找他了,肚子還餓著,一聞臘肉撲鼻的味道都有些咽口水,露出一副饞貓樣。
王四寶蹲在地上,笑著用身上和鑰匙串在一起的摺疊小刀片了一塊色澤紅亮的臘肉給霍笙。
“好吃嗎?這個生吃比煮著好。”
霍笙點頭,還吮了指頭上的沾著的油:“好吃,真香。”瘦而不柴,也不是很鹹,而且口感一點都不膩人,片得薄薄的,燦豔似紅霞,引人直流口水。
看霍笙喜歡,王四寶也高興,又接連片了好幾片臘肉給霍笙墊肚子:“一會,找個碗或者盤子,我給你片一些,想吃多少吃多少,吃完了,下次我還給你帶。”
王四寶宰豬後手上有點錢,平時省吃儉用捨不得吃捨不得買,就花霍笙的身上,看著霍笙覺得好吃,也不枉他多用了一倍的價格買到這塊肉,這是他們場裡的負責人拿來的,兩條好火腿,本來要拿到外面去兜售的,但看場裡的人都想要,就賣給場裡的人,火腿很大,買一條要好些錢,砍成幾塊大家倒是負擔得起,他一眼就看中了這塊好的,衝上去搶了就想著帶來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