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部分(4 / 4)

把糖炒栗子,慢悠悠地剝著。

反正她回家也沒事,倒不如跟有意思的人呆在一起,沒準兒還能有所收穫。

朗華吃完了之後,問她:“沈小姐有興趣一起逛逛嗎?”

“好啊!”沈南瑗欣然同意。

作者有話要說: 隨機紅包啊啊啊啊

雙十一剁的手長回來沒有?馬上就雙十二了

第56章 小兔崽子

兩個人順著青石小路一直朝南走; 朗華沒說接下來要去哪兒,沈南瑗也沒問這個問題。

走了一小段路; 朗華哈哈笑著問:“沈小姐; 對誰都這麼相信的嗎?就不怕我把你給賣了?”

沈南瑗一回頭; 騎著腳踏車的吳茂車把一拐; 差點沒摔死自己。

她又轉回了頭; 同朗華道:“看見沒,我有保鏢。”

朗華吃雲吞麵的時候; 就發現了對街衚衕鬼鬼祟祟的兩個人。

他抿著嘴一笑,“沈小姐; 總是讓我出乎意料。”

“朗先生也是。”沈南瑗意有所指。

朗華知道她說的是那天的事情; 瞥她一眼; 心裡是讚歎。

要一般的孩子,好奇心重; 總喜歡追根究底知道他為什麼要替她說謊。

可她呢; 雖然也好奇; 但至少表明上一派風輕雲淡,提也不提。

沈南瑗見朗華沒有回她的話; 偏頭停頓了一下,問:“朗先生; 天京比瀧城好嗎?”

這話問的頗沒有見識。

雖然這裡的地圖塊和沈南瑗沒穿書前不大一樣; 但她好歹也懂天京就是這裡的集權中心,相當於首都。瀧城就是再發達,還是比不過天京。

朗華倒是沒在意這些; 抬頭看了看周遭的老建築道:“各有各的好!”

沈南瑗又說:“那證明朗先生很喜歡瀧城了!就好比,瀧城和嶺南,我也是覺得各有各的好!當然不是嶺南真的能和瀧城相提並論,而是我喜歡那裡!”

朗華點了點頭,道:“確實如沈小姐所說,瀧城的經濟肯定沒有天京的繁華,但是在這裡我可以施展開手腳,所以我喜歡這裡。”

他的話說的沒有破綻可挑。

朗華停頓了一下,偏了頭道:“沈小姐,想去天京嗎?”

天京肯定不是沈南瑗開溜的首選地。

那裡局勢複雜,並不利於發展。

但作為跳板的話,那裡無疑是合適的。

沈南瑗的眼睛一亮,點頭,“自然是想去的,老話不是常說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

朗華:“沈小姐說的對,不過,沈小姐過完年就要同大少結婚了。想來,若是去天京的話,也會是和大少一起。”

他說話的時間,眼睛一直沒有離開她的臉。

只見她眉毛輕挑,眼睛裡似閃過了什麼,她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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