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算弄明白了木家人非逼著原身回家鄉嫁人的真正原因,恐怕上輩子木家逼著原身夫家過戶一套拆遷房在木劍豐的身上,也是因為木劍豐因為不知名的原因,又在外頭欠下了一屁股爛債吧。
這樣的人,這樣的家庭,上輩子在原身離婚後帶著女兒離開家鄉,和他們斷絕聯絡後,也不會有什麼好下場吧。
“劍豐還是個孩子。”
劉巧玲想也不想地回答道。
“你家孩子能娶媳婦了?”
徐翠花飛快地回嘴。
“弟弟不小了,自己欠下的錢就該自己還,國棟的賠償金是留給兩個孩子的,我每個月的工資就那麼點,只夠孩子的學費以及家裡的日常開銷,我沒錢,也不會替他還債。”
木歆可沒那麼傻,就算有錢她也不想填木家這個無底洞。
“你不孝,我要去告你。”
劉巧玲指著木歆惡狠狠地說道。
“你去告吧,法官要求我給你和爸多少錢,我就給你們多少錢。”
劉巧玲和木文博還沒到失去勞動能力的年紀,一般來說,父母60歲以上或沒有生活能力時子女才需要承擔贍養責任。
當然,一般家庭母慈子孝的不會講究這些,但原身和父母的情況特殊,木歆只願意在法律的底線下給予這對夫妻贍養費。
木家所在的地方人均收入低,加上她還有木劍豐這個弟弟分攤贍養費,就算這對夫婦告上了法院,最後判定木歆需要給與這對夫婦的贍養費頂多也就三四百塊錢一個月,這點錢,就當是買斷了劉巧玲十月懷胎之痛,原身不想將事情做絕,木歆就如她所願。
“你不怕我去你單位鬧,去孩子的學校鬧?”
劉巧玲咬牙切齒地威脅到。
“你想鬧儘管鬧吧,只是我想著國家和政府應該會保護咱們烈士家屬的權益,國棟那些朋友也不會看著他的孩子被人欺負的。”
木歆緩緩說道,語調雖然輕柔,可其中蘊含的威脅不言而喻。
“你、你……”
想到了監禁這十天的苦日子,想到了江國棟葬禮那天看到的帶槍的警察,劉巧玲還想再撒潑,可終究是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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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家人回家後不久木歆就收到了法院傳票,不出她的預料,木家人還真將她告上了法庭。
不過因為木文博還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