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4 / 4)

小說:嫁給男主他爸爸 作者:

之心。

為了感謝再造之恩,拜一拜再忍著肉痛掏點香火錢出來,也就沒什麼了。

稍後,還有一個最應該感恩的人,那就是已然消失在這片天地的原主。

無論她是因為什麼而消逝的,喬顏穿來畢竟是佔了她的身體,最終得益者是喬顏。

那麼,有些事情必須要做了才會心安。

於是,喬顏找到寺廟的僧人,花錢專門為原主在佛前點上一盞長明燈,為她祈福,祝願她下輩子能投個好人家,一生平安順遂。

然後,喬顏就把對方喜歡的那個包包燒給她了。

當時在長明燈下燒那個時,負責那一塊的僧侶表情可糾結了,想攔又不好攔著的模樣,看的喬顏都以為自己做了什麼十惡不赦之事。

好在喬顏捨得掏錢,捐的香油錢不少,又專門找了香客燒紙用的火盆點的,方便又免得引起火災,不費什麼事,僧侶對此也就睜隻眼閉隻眼了。

只是那氣味實在不好聞,等到整隻包包燒完,僧侶們立馬將殿門和窗戶全部開啟通風,以防燻著了佛祖。

這種事原本是不被允許的,但是俗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

喬顏不需要使喚鬼去推什麼磨,只要花點錢為原主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只求心安就可以了。

其實她更想給原主燒的,是趙景翰那傢伙,直接把他打包給原主送過去多好,只是操作難度太大了,只能作罷。

或許等下一次她過來續長明燈的費用時,可以給原主定製一個紙紮的趙某人燒過去,各種款式型號都闊以。

喬顏想想原主生前對於趙景翰的愛恨不得,覺得這個想法真是棒棒噠。

小本本記上,以後就這麼幹好了。

寺廟之行過後幾天,喬顏掛在二手網上的東西陸陸續續地被人拍下買走。

因為許多衣服鞋子包包之類的都被原主保養的很好,完全可以按照九成新來賣,所以並沒有喬顏預估的那麼貶值,換回來的錢不少。

珠寶首飾,原主儲存的更好,幾乎沒有動用過,只在她被趙景翰帶出去撐場面的時候才會戴一戴。

原主一直認為這些貴重珠寶並不是她的,只是男朋友送給她在必要場合時佩戴使用的而已。

喬顏可不會繼承她那種傻傻的腦回路和堅持,只會愉快地繼承那些珠寶首飾,然後果斷賣掉它們。

反正等她以後遠離了男主,就相當於遠離了那個上流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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