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2 / 4)

還一種人,領導不喜,下屬不愛,看一眼就令人不由自主想遠離,認定他滿是心眼。別人是鋒芒外露,而他則是鄙陋側露。對,拉賈尼明顯屬於後者。

特別是跟巴依站在一起,更凸顯出他一臉算計。當然,巴依這種圓頭滑腦的人,要是害起人來,才是讓人防不勝防。夏楓暗自給自己留了一個心眼,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

明天又是朝拜的日子,頭天下午,老太太指使帳房幫她們把銅達姆換成盧比。換回來後,夏楓決定把錢分一分,讓娜瑪帶點錢回孃家去看看。出來一個月了,本就是為賺錢,現在賺到了錢,總得展現一點金錢的價值。夏楓是見不得受氣包世家的可憐樣,能幫就想幫。

明天要上寺廟朝拜,夏楓一直在等這個合理的藉口,好去送錢給娜伊母女。

她們告訴剎帝利老太要回本村去朝拜,實則是跟著娜瑪一起回孃家,昆陀那人渣要找麻煩,估計也找過了。

夏楓為了說服兩人不進神廟朝拜,花了不少功夫,用盡了所有的“人脈”,可以說是嘔心瀝血也不為過。人脈這個詞誇張了點,她除了認識巴依,還認識誰?

☆、第42章 天才

她們對待朝拜之禮猶如中國人非要回家過年一樣執著。只是我們是一年一次,人家是每月一回。

表面上看,這裡的人口管理好似鬆散,其實不然。因為每村每戶每人都要交納朝拜稅,四種姓從嬰兒洗禮的那一天起,人人都是信仰神主的弟子。不管自己的言行如何,都希望得到神明的祝福。

如果我們不回家過年,只會覺得悽悽冷冷心裡少了一團慰藉;而他們不去廟裡朝拜,就如同背後跟著一個惡鬼,走路睡覺都不安穩。不得不說,這種管理辦法簡單有效,就算不吃不喝,他們也要交齊朝拜稅。每月上廟裡來一次,人口自然就清清楚楚。

這種奇怪的思維夏楓雖然不認同,但不得不逼自己去理解他們。早在五天前,她就在考慮朝拜的問題。用的辦法也同樣簡單有效,用每三天送十個富貴糕給巴依的條件,託他去廟裡求了兩尊神像。

終於趕在今天偷偷帶了回來,告訴維卡兩人:神主都被我請回家了,咱們在哪裡朝拜都一樣。

並指明神像上面的印跡給她們看,點出這是哈茲爾鎮主神廟裡請來的。

維卡和娜瑪只顧著埋頭拜伏,好一陣才想起詢問夏楓怎麼請回來的?因為去神廟單獨請神主,非剎帝不可。

把夏楓都給問愣了,那胖子巴依也不是剎帝利呀。

夏楓這一猶豫,維卡就看出了問題,問出的話讓她啼笑皆非:是不是萬能的神主不讓你說?

總之,只要牽扯到神明,什麼理由都可信。

這個時候,死胖子巴依正吃著富貴糕,為自己的“好運氣”欣喜水已。而他旁邊的三少爺,卻撫摸著自己的“聖線”含笑不語。

後來,三少爺實在是見不得巴依的得意,一腳踹過去。

巴依抹著嘴巴哈哈笑道:“三少爺,您就放心吧。那小姑娘是個天才,一定能讓您發財的。”

三少爺再次警告他,絕不能把他們去過神廟的事情告訴他鎮長父親。

巴依恨不得用腳拍胸脯保證:“怎麼會?我跟了三少爺您一年,就算以前再蠢也學聰明瞭。這事我有也份,要是大人知道了,我也要挨罰的。”

“呵!”拉賈尼煩躁地揮了下手:“知道你不會說,但褻瀆神明的罪行,你要擔了。每天晚上祈禱九遍,知道嗎?”

“知道,知道。”巴依嘴上答得快,心裡卻不以為然。反正他們信的又不是這位神明,褻瀆也不怕吧。

他見少爺心情甚好,立即再次老生常談,請求他想要的好處——希望能讓她妻子做女僕的總管事。

說來說去,巴依最終的目的就是這個。工錢多兩倍,活兒還輕鬆,關鍵是有辦事的人來孝敬。男人走姐夫的路子,女人就得走她妻子的路子。這一鎮有上萬人,每天來的人多不勝數。只要賺夠錢,他就能帶著妻子回旁遮普邦,那裡才是他錫克人的故鄉啊,也不知,什麼時候才能衣錦還鄉。

巴依突然開始傷感,越想越傷心,竟抹了一把淚,水汪汪的大眼睛盯著他家少爺:“三少爺,您看看,我是不是愁得瘦了。”

三少爺作勢又要踹他,他自己先一屁股縮到地上去:“三少爺,這次我真沒騙您,我真的看準了。”

三少爺拉賈尼沒好氣地甩了甩手:“這是第幾個了?每次你都說找著好買賣,不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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