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4 / 4)

小說:爭春一笑 作者:瞎說唄

並沒有禁止他外出,他便經常出去轉,由於長相伶俐,嘴皮子又甜得討人喜歡,他很快便跟這裡裡外外的下人們都混熟。只是那個照顧他的男孩之後便沒有出現,從婆婆媽媽的口中得知,他叫韶尊,比自己小一歲,是前天魁大人的兒子。

這個地方,叫做萬重天,拔地建於雪峰之巔,那個男人便是這裡的主人。以他的居室為中心,呈“卐”字形四端設有四殿,分別又為左輔、右弼、天魁、天鉞。韶尊的父親以前就是天魁殿的主人。

說起來還是地位不同,究竟不能做朋友吧?

這裡雖然人煙罕至,並不比燈紅酒綠的宴花樓更寂寞,但裹在身上的棉襖再暖,也暖不過那雙小火爐一般的手掌。

這天他照例在萬重天的外圍閒逛,大雪剛停,明晃晃的雪色著反射陽光,刺得有些睜不開眼。

而在這天地一片的素白當中,一小團紅色的物體在探頭探腦的往前挪動。

是狐狸?

他用力眨了眨眼睛,卻見那一團火紅“噗”的一下栽到了雪裡。

“少主!!”

聲音從身後傳來,他轉過頭,果然是那個男孩——韶尊。

韶尊也看到了他,卻並沒有停下腳步,直直奔到那一坨物體前,將“它”從雪堆裡挖了出來,仔仔細細為其拍掉沾了一身的雪渣。而那一坨東西分明不領情,一邊嚷嚷一邊對準韶尊拳打腳踢:

“臭勺子!很痛哎……哎呀!你摸我胸!你趁機佔我便宜!我要向爹爹告狀!!”

那聲音又嬌又脆,還透著絲絲的氣聲,分明是個正在換牙的奶娃。

他好笑的看著男孩的臉越漲越紅,對這麼小的娃娃下手,不太好吧?

他一笑,那娃娃呼的甩過頭來,竟是一臉怒氣衝衝的瞪著自己。這一瞪,他心裡也不由得“咯噔”一下。

這娃娃果然似成了精的小狐狸!圓嘟嘟的蘋果臉,一雙又大又圓水靈靈的眼睛,鼻子和嘴都似寶玉雕的一般,額頭上還貼著一朵小小的梅花,小小年紀已是膚如凝脂,被周身火紅的狐裘映得,竟是讓遍地雪色都黯淡了下去。

怪不得韶尊這般緊張她。

“少主”……原來是那個男人的女兒麼?

他倒不怵,大大方方的跟韶尊打了個招呼,順便感謝那一夜“捨身相陪”。

他在宴花樓待得足夠久,說這些話毫不忌憚,反而很是欣賞看那個第一眼就被他定義為“死心眼”的傢伙被瞬間點燃的樣子。

可那個小娃娃不幹了,從幾乎沒過她腰際的雪地裡一拱一拱的衝了過來。

那包裹得嚴嚴實實的棉襖狐裘,讓她看起來身子圓鼓鼓的,顯得四肢又短又小,這樣看來,不像狐狸,倒像是隻浣熊。

等那浣熊終於拱到自己面前,竟然伸出爪子,抓了抓他的胸……然後一揚頭,很是趾高氣昂的走了。忠犬韶尊緊跟其後,留下一臉黑線的他,在原地糾結——她這算是非禮麼?

二月十五,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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