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恨不得大家趕緊人肉她,好讓她的計謀得以實施。既然他不忍,就不要怪她不義了。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不要怪她,要怪就怪那個‘花妖之音’吧。
想好後路之後,黎清泉就安心入睡了,人肉吧,這正和她的意。
此時,月上西頭,正是人們工作忙碌一天結束休息的時候,網路時代,刷刷朗博,刷刷朋友圈,聽聽歌再睡的人不在少數,因為盜歌事件波及的範圍太廣了,導致於有關無關的人員都在討論華國式的版權問題,但是還未等人們討論出個所以然來,事件的源頭就已經被爆出這是一件造謠、誹謗事件。
到後來,基本上大家都知道一個叫‘花妖之音’的姑娘,唱歌挺好聽的。
至於是誰害她,那就不是在他們關心的範圍了。他們只關心歌好聽,其他的不感興趣。
忙碌了一天的精神,在這首歌的撫慰下漸漸放鬆了,不知道的人,認為這是原唱,紛紛感嘆,還是老歌好聽,掀起聽老歌的小浪潮。瞭解情況的人,覺得這姑娘翻唱得不錯,模仿得很想,基本上聽不出什麼區別。
有感觸的人,則知道,這不不僅是模仿得像,也不是因為這是翻唱老歌,而是因為這是‘花妖之音’唱的,有一種獨特的魅力,即使掩藏在模仿的聲線中,他們也知道。
李玲玲知道的時候,事情已經落下帷幕,因為今天她一整天都待在實驗室,根本沒有時間休息,更不用說聽歌了,只有回到宿舍的時候,才能歇一口氣。
當她知道後,氣得都發抖了,要是女神像上一次一樣,不玩K歌之王了,退圈了怎麼辦?誰負責?
那人實在是太可惡!
不過幸好事情已經完美落幕,李玲玲拍胸口,慶幸著,幸好女神沒有退圈。
不然她以後就只能聽這幾首歌了。嗚嗚,那該是多麼悲傷。
要是她知道是誰陷害女神,她肯定會幫女神好好欺負回來,哼,她哥哥可是駭客大神呢。
不過,現在當務之急還是先去聽女神的新歌啊!今晚可以好好睡一覺了。
作者有話要說: 沒人嗎?嚶嚶嚶
☆、第12章
早晨起來,窗外菸雨朦朧,可見度很低,淅瀝瀝的小雨打在窗臺上,順著窗沿落在地上,噼裡啪啦。
花音醒來的時候,已經是九點多,因為下雨,再加上心裡的大石頭終於放下,所以昨晚有了一個好睡眠。
花音光著腳起來,走到視窗,拉開窗簾,開啟視窗,看到窗外霧濛濛的,此時一陣風吹來,揚起一片小雨,打在她的臉上,嚇得她趕緊把窗關了。
覺得有些涼意,花音趕緊去把鞋子穿上。
吃完早餐之後,已經是十點鐘了,這時她聽到隔壁房子鬧哄哄的,她走出房門一看,從來沒有見到人的鄰居家門口停了好幾輛卡車,上面寫著‘xx搬家公司’,奇怪,這種天氣搬什麼家?
正奇怪著,那邊有人好似跟她心有靈犀,一聲低沉的聲音響起,像是大提琴響起的聲音,“幹嘛非要今天搬家?”
這是一個年輕男生的聲音,好像剛過變聲期,有些沙啞,但是花音覺得莫名性感。
她望過去,說話的那人被東西擋住了,只看到一雙筆直的腿,像是堅挺的白楊立在那裡,大長腿啊,花音感嘆。
一道溫柔的女聲回答:“這不是突然下雨了嘛,媽媽也想不到啊,而且媽媽明天有事,現在就趕著來幫你搬家了,怎麼,不高興嗎?”
男生明顯地停頓了一下,漫不經心的聲音響起,“我自己可以的,不用你幫忙。”
“媽媽知道你已經長大了,但是不要拒絕媽媽好嗎?”那個溫柔聲音的主人站到男生的旁邊,花音透過花間,正好可以看到一位身穿蔚藍色長裙的美人,面板白皙,鮮妍的嘴唇,在煙雨的襯托下,飄飄渺渺,漂亮極了。
此時她蹙著眉,好像在煩惱什麼,申請溫柔地看著面前的男孩兒。
聽過他們的談話,花音知道這是一對母子,可是從美人的臉上,實在看不出時光的痕跡,看不出她有那麼大的兒子。
男生轉過身來,躲開大美人的注視,不答話。
他轉的方向正好是花音所站的位置,此時花音可以清楚地看到男生的臉蛋,高挺的鼻樑,深邃的淺藍色的眼睛,像是沉默的大海,讓人想要陷在他那雙漂亮的眼睛裡。輕抿著嘴角,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突然,他那雙迷人的眼睛朝著花音掃過來,花音尷尬地不知道說些什麼好,想要笑出來打聲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