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部分(1 / 4)

小說:女人就要狠 作者:

原因很簡單。在大家認出沈依依和鳳大勇後,勸說幾句也就離開了;而鳳大勇是真得怕了她不想再把事情弄大,只想趕快回家。但是沈依依卻得勢不饒人,對鳳大勇又進行一輪毆打,把鳳大勇的手掌都咬傷了。

在這種風口浪尖上,沈依依不在家裡休息卻到醫院裡來了,自然很快就引來很多的記者;但是她在看到沈志和楊國英的時候,“哇”一聲哭著衝進去:“爸,我要離婚!”

楊國英和沈志見記者們雖然在醫院內不拍照。但是相信剛剛那一句話,明天一早的報紙鐵定就是沈依依要離婚了:這是一個問題,但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他們要怎麼對待沈依依——怎麼做都是錯啊。

此時和沈依依斷絕關係讓她自己去面對,肯定會被人指責他們鐵石心腸啊;如果安慰沈依依的話,那就是慈母多敗兒的現成例子。

一直到今天早上才打通電話。楊國英也沒有來得及教訓沈依依,只是叮囑她老老實實呆在家裡不要出來亂逛,但是沈依依偏就是不聽,還趕到了醫院來。

沈志看著女兒氣得連喘了三口氣,叫她來的時候她就是不肯來,不讓她來了吧,她又非來不可;現在,他要如何面對媒體?

想到明天報紙就會登出沈依依要離婚的訊息來——自結婚到離婚才兩天的功夫啊!他是丟不起這個人的,因此在眾記者的眼皮下。他雙眼一翻又暈過去了。

沈志再次進了搶救室:當然不是他想得,但有些事情不是他能控制的,比如他的女兒、比如他的身體狀況。

看著忙亂的楊國英母子,沈依依知道自己不會得到幫助,說不定還會因為父親的暈倒被訓,便乖乖的坐到一旁去。拿出手機來打電話:她,現在是打定主意要離婚了。

雖然算計李紫姍很重要,但也不能讓自己受委屈不是?像鳳大勇那種男人,它是一分鐘也忍受不了:離婚後,看她一定讓鳳大勇知道後悔兩個字是怎麼寫得。

鳳大勇聽到沈依依律師的話後笑了:“沈依依以為自己誰,結婚可以聽她的、由著她,但是離婚卻不能聽她的,不能由著她。現在是她家暴,我只是反抗而已,在這種情況下我堅持不離婚,法官就不能認為我們感情破裂。”

“想離婚,沒有那麼容易,讓沈依依不要做美夢了。”他撇嘴:“告訴沈依依,我還有她的錄音呢,就是她要讓我爭奪女兒的撫養權,如何利用女兒奪李紫姍小姐財產的錄音——她如果執意要離婚的話,嘿,我想你會讓她知道是什麼後果的。”

鳳大勇看著律師離開,摸摸口袋裡的錄音筆喃喃的說了一句:“也不想想,我都結過兩次婚了,被紫姍用錄音擺過一道的人。”他在離婚中學到了一些東西。

沈依依是暴跳如雷,沒有想到鳳大勇不是一塊抹布,想扔的時候扔不掉了;只得親自去找鳳大勇談條件,她可不想被鳳大勇捏在手心裡一輩子。

鳳大勇的條件很簡單:要麼不離,那她就和他好好的過下去,首先要安排他到沈氏集團任職,中等以上的職務卻要有實權厚薪的;還有,沈依依以後要乖乖的聽話,不能再對他大呼小叫,不能再胡亂花錢;最重要的是,要沈依依把所有的錢及財產都交給他來保管。

或者是離,馬上就離婚也可以,但是他要得到一百萬元的精神損失費:理由是沈依依玩弄了他的感情。

露出獠牙的鳳大勇,讓沈依依真正的認識到這個男人不是隻小貓,根本不可能任由他來擺佈;而且直到此時她才知道自己把自己坑了,因為不管是離婚與否,她都會有極大的損失。

“鳳大勇,你就是為了錢……”沈依依氣急敗壞。

鳳大勇皺著眉頭:“你以為呢?我認為你開始就知道的,如果你不是有幾個錢的話,就算是天下的女人都死光,也不會有男人看上你;現在擺出這種吃驚的樣子來給誰看?”

沈依依絕望的拖著身子再回到醫院,在門口被沈楊攔下的時候,她跪倒在地上對著屋裡大喊:“救救我,爸,救救我。”

沈志還真得讓她進了病房,也聽完了鳳大勇的兩個條件,更加知道了鳳大勇手中有沈依依的短處;他合上了眼睛:“我已經立好遺囑了,我名下的財產一半歸你們母親,一半分成兩份給了沈楊和沈博。”

沈依依吃驚的抬頭:“那我呢,爸,我呢?”

“你走吧。”沈志翻了個身:“你現在所有的就是你的全部,養兒女到你這麼大我們也盡到了責任;從此以後你要用你的雙手來養活自己,嗯,說不定我還會向你要贍養費的。”

沈依依不敢相信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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