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部分(3 / 4)

小說:女人就要狠 作者:

,救我!我要離開藍水市,我再也不會回來了,你救救我吧;我真得知道錯了,知道錯了。”

警員把他拉了回去,並且按住了怕他做出什麼傷人或是自我傷害的事情來;可是林浩只是大聲的哭嚎著讓江濤來救他,並沒有做其它的事情。

江濤沒有理會他,因為根本沒有聽到林浩的叫喊,就算是聽到他也不會理會林浩的,害他江濤要衡量一下,不想做得太過了——他是個律師不想做違法的事情;但是林浩被其它人所害,他完全可以視而不見並不會讓自己良心難安的。

郝淑芬看到兒子又過來和紫姍和江濤說。急忙趕過來扯李榮鵬的衣袖:“理他們做什麼,我們走了;他們沒有一個好心眼兒,一個不小心你就會被他們給賣了。不要再執迷了,你出事我拿著你的日記去找她。可是她對你沒有半點……”她現在能倚靠的只有李榮鵬,說什麼也不能讓李榮鵬任性和李紫姍走到一起去。

關於她的兒子要害李紫姍的話,她是半句也不相信:因為她太清楚兒子對李紫姍的感情了。只要李紫姍對他笑一笑他都就會忘了自己是誰。

“我的事情我會處理。”李榮鵬打斷了郝淑芬的話:“你還是快回去吧,不然記者們不會散開。”

郝淑芬還想再說什麼,但是看到李榮鵬皺起的眉頭,她還是輕輕的應了一聲轉身一步三回頭的走了;她不是不想對紫姍說幾句狠話,可是現在她真得不敢說了:今天的事情她還沒有完全的想清楚,但有一點她知道自己是上了江濤和紫姍的當。

連林浩那種人江濤和紫姍都收拾得了,她可不認為自己有那麼大的能耐;再說這個大兒子可不是很靠得住。還是少惹事為妙。

她的身影在地上拖得很長很長,每一步都帶著沉重與無奈,她在心中最後想得就是今天吃什麼飯呢?菜好貴啊,肉更貴,可是她真得很想吃條魚。錢卻不夠花啊。

看著了彷彿丟了魂的郝淑芬走掉,李榮鵬轉回身來看向紫姍開口:“他,真得不適合你。”所說的他當然是指江濤,現在不必再遮掩什麼,李榮鵬的臉上全是對江濤的厭惡。

紫姍感到很好笑:“誰適合我還要你來決定?”

李榮鵬並不生氣和著惱:“我是為你好。我和你一起長大,你的脾氣我最清楚,你也知道了我的心意,我一直都想問你一句話的——嫁給我好不好?我才是最適合你的人。今天我做的事情你也看到了,我才能保護你;如果不是為了你。我為什麼要那麼狠的收拾林浩?你不會是真得相信沈依依的話吧,她有多恨你你是知道的。”

“紫姍,不要聽沈依依他們的胡說八道,你想一想這些年來我們的感情……”他看著紫姍的眼睛裡還真是深情一片。

紫姍一口唾沫吐出去,全都吐在對面李榮鵬的臉上:“你真讓我噁心。想要沈家的錢時就要殺了我,現在還好意思說這些話?感情。你說出這兩個字來只會讓人感到噁心。”

李榮鵬把臉抹了一把,看看自己的手:“沈依依的話你怎麼能相信,她是故意在挑撥我們的關係。”

紫姍懶得和他說:“你做得事情,會得到報應的。”說完她拉起江濤來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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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律師犯了事被送進看守所本來就稀罕,所以眾多看守所裡的嫌疑人都好奇的看著林浩;某個五大三粗的漢子推了一把林浩:“你犯的什麼事被抓進來的?”

林浩有些驚懼:“我是冤枉的。”

眾嫌疑犯大笑:“對,對,我們都是冤枉的,大家都是冤枉的。不用鬼叫了,我們是問你是以什麼罪名被抓來的,聽不懂人話嗎?”

林浩知道這些人不會拿自己怎麼樣,看守所是有規矩的地方;但被這麼多人圍著總有點害怕:“為什麼要問我?你們互相都說過?”

“都說過。增進了解,知道嗎?”

林浩無奈:“誘姦。他們說我誘姦一個精神病女子,我是冤……”話沒有說完頭上就捱了一拳頭,接著下身就捱了一腳,痛得他叫都沒有叫出來一聲來就彎下了腰。好痛,真得好痛,那種疼痛讓他都要懷疑自己可能從此再也不行了。

好在警員來得快,那打人的被喝止後帶走了,但他面對的還有其他人的冷眼;每一個人看他的目光裡都是一樣的:鄙夷。

接下來的日子無人對他友好,所有的人都看不起他,只要有機會他們寧可被責罰或是加重一點刑罰,也要給林浩一下子:純粹的人渣啊。

但,這只是林浩痛苦的開始;他沒有忘他還有一個妻子,想要擺脫可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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