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部分(3 / 4)

小說:女人就要狠 作者:

菜幾乎都是她愛吃的。

林浩又要了一瓶紅酒,給紫姍倒上酒後他微笑道:“今天對我來說是個大日子,因為只有到今天,我才可以說出我對你的心意來;紫姍,我喜歡你,就像原來一樣。”

紫姍呆住了。

“你沒有離婚的時候,我不能說出來,因為那是不尊重你,那也是給你再添煩惱;現在,你可以有自己新的選擇,我也不是讓你馬上接受我,我只是再次請求你——紫姍,這次給我一個機會,好不好?”林浩很誠摯的看著紫姍,端起了他的酒杯等著紫姍和他相碰。

110章 落差

紫姍看著林浩的眼睛,霎間感覺自己全身上下的肌肉都僵硬成了木頭,一隻手還在她的包裡握著錢夾:她原本是想吃飯前和林浩把律師費結算清楚;雖然她不是富婆,但現在也算是小有家財,就算林浩的律師費用有些貴,但是沒有他還真得不一定能離得如此順利,所以她認為這一筆錢還是很值得。

她倒是想過林浩做為她的老同學,可能不會收她的錢,可是一碼事歸一碼事,在錢財的事情上就要算得清清楚楚,尤其是朋友。因為她視林浩為朋友,而且還是個很可以交往的好朋友,那麼錢財就更要算個明白。

這是她在生活中得來的經驗,這是朋友、甚至是兄弟姐妹間能保持長久良好關係的密訣;她都想好了說服林浩的話,不過她也決定會接受林浩給予她的折扣:她現在是個單身媽媽了,事業剛剛起步,所以林浩做為朋友想對她有所照顧,她自然會接受的。

但,她沒有想到林浩會說出這樣的話來。誠然,她知道林浩是打高中開始就暗戀她的,直到大學畢業後才對她告白;再見面,就算林浩現在還是單身,可是她也沒有想到林浩還會對她有追求之意。

首先林浩已經變了,不再是從前那個青澀的毛頭小夥子,他的成熟穩重代表他已經和從前不一樣了,很多的想法、看法都已經發生了改變;那他喜歡的女子當然也不會和從前一樣,尤其是怎麼可能會喜歡一個離婚婦女?

再者,紫姍剛自一個糟糕的婚姻裡脫身,而且是因為上一世血的教訓。她才知道如何做才是對得;可是離婚也如同是一場戰役,真得是硝煙四起,使她的生活變得一片狼籍。雖然她一直沒有在人前表露出軟弱來,可是午夜夢迴她也不是沒有感到過前途的灰暗。

所有的一切,在她筋疲力盡、在她渾身上下又添了不同的傷口——上一世她堅持不離。害苦了自己、還使得寶寶出了意外;現在她改變了決定,可是離婚一樣也是一把刀,同樣傷得她千瘡百口。

這就是為什麼紫姍沒有再和鳳大勇因為轉移財產而糾纏下去的原因。她累了,她真想能把鳳大勇自生活中踢開,可以安安靜靜的過日子;她不想再因為離婚使生活變得更糟糕。更不希望看到女兒寶寶再因為離婚的糾紛而受到傷害。

孩子是最無辜的。孩子也是受傷害最大的:她能做得就是把傷害減到最少。

在拿到綠皮證書的霎間,紫姍幾乎要掉出淚水來,前面就是新的生活,不會再有鳳大勇、不會再有柳雲了;但是,她以為的新生活絕不包括一個新男人的出現。

並不是說紫姍不打算再婚了,她根本就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尤其是現在她剛剛脫離那個糟糕的婚姻,那些傷害所形成的疤還沒有好。不可能會接受一個男人,也不可能會接受一個婚姻。

林浩把酒杯又舉了舉:“紫姍,我知道我的話很突兀。但是我說過了,我並不是要求你接受我、或是接受我的感情;我只是想。你能給我一個機會,一個能給你、給我幸福的機會。嗯,也不需要你現在回答,你可以慢慢的想,直到你想好的時候再來告訴我。”

紫姍拿起酒杯來和林浩輕輕的一碰:“林浩,那說實話了。現在,我真得沒有準備好,也真得無法再接受任何一個人。對不起。”她,拒絕了。

林浩微笑著喝了一口酒:“我明白的,我會等。我等了十幾年,再等下去也無妨的。我們,還是朋友對不對?”

紫姍笑了,她真得很怕因此失去一個朋友,一個在她最困難的時候給予她極大幫助的朋友:“當然。”林浩很紳士,什麼都不強求,也很尊重她的決定;她把酒杯放下:“我們來算算律師費用吧,親兄弟都要明算帳的……”

林浩聽她把都說完了,輕輕的點頭:“好。嗯,我想你給我一半兒就好,這個你可以答應嗎?收下一半的錢,是好朋友也要帳目分明,我們才能做個長久的朋友;不收另一半的錢,是因為我們是朋友、是老同學,是應該相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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