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部分(2 / 4)

小說:女人就要狠 作者:

麼,但是證人的話我對此表示憤怒——兩人才能為證是大家都知道的,公訴人對我的指控中兩名證人至少其中一人的資格是有問題的。”

“李榮軒,”他的手指向李榮軒:“他是被告人,我當事人在開庭的時候沒有了律師對他而言有著太大的好處,這種厲害關係是一眼就能看出來了;我不明白做為公訴人為什麼要採納此人的證言。現在我向法官提出取消李榮軒的證言。以示法律的公正。”

法官當即就點頭:“透過。”

“兩人才能為證,此時只有看守所的一名清潔工人為證,我再次申請取消證人的證言,因為一人不能為證。”江濤再次平靜的申辯。話也不多卻字字打在要害上;公訴人就算想說不同意,但是江濤的話都符合法律,她只能閉緊了嘴巴。

法官當即同意。對江濤的指控馬上失去了證人,只餘下了錄相資料可以為證;物證要比人證更為重要,在很多案子裡並沒有人證一樣能定案。而且一般而言警方更注重物證,因為物證不會說謊話。所以江濤就算是把證人排除,只要錄相上有對他不利的東西他一樣會被警方帶走,事情並沒有緩解多少。

紫姍並不太懂這些,但是她一直在注意著林浩,發現林浩的眼中閃過驚訝後起身離開,就知道江濤的危險已經不大:而且她最為高興的是。她相信對了人,江濤沒有讓她失望。

當庭開始播放錄相。

從頭看到尾都沒有所謂江濤的正臉。頂多能讓人看到下巴或是小半個側臉,根本無法斷定那人就是江濤。而公訴人的意見就是:江濤是要和李榮軒商量違法的事情,當然會很小心不讓監控拍到他的臉——尤其是那頂帽子看著有多麼的多餘啊,那就是偽裝。

江濤卻只是淡淡的道:“不能斷定那人是我的話,按著法律來說利益要歸被告所有,所以此錄相不足以指證我和李榮軒見過面;而且錄相上沒有聲音,更加不能證實錄相上的人和李榮軒說過些什麼。”

法官看向公訴人:“如果你沒有其它的證據,那我就要裁定江濤律師是有資格做被害人律師的;你現在有異議可以提出。”

公訴人的臉色微微一變,看向紫姍的眼中露出了擔心,怎麼能讓一個居心叵測的人代表被害人呢?她的職責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但是要反對並沒有什麼說服力的東西,空口白話法官是不會聽得。

紫姍看著江濤,還真是第一次發現他很厲害:原本她和其它人一樣,眼中只有林浩這個大律師,從來沒有把經常和孩子混在一起江濤當成能幹的律師看待,以為他就是林浩的朋友、小弟而已。

看著平淡的幾句話沒有什麼出奇,但卻讓江濤擺脫了所謂的指控,在紫姍看來剛剛不論是證據還是證人都會讓江濤無法脫身的。

公訴人嘆了口氣剛想開口,她的一個助手忽然走到她的身後在她耳邊說了幾句話;她馬上站起來:“法官,我們有新的證據能證明江濤律師的確是去看守所和李榮軒見面。”

她首先把錄相按了倒退鍵,直到螢幕上出現那個所謂的江濤拿東西時帶出來的一張小東西:或許是紙片吧,看不太清楚。

“大家看這裡,江濤去見李榮軒的時候不小心弄掉了一樣東西,不過他自己不知道;”她按了播放鍵,看到所謂的江濤和李榮軒說完話後站起來離開,而掉在桌子下面的東西他沒有發現,直接離開了:“看,清潔工人進來了,他看到了那張紙片並把它揀了起來。”

公訴人看向法官:“我想請法官允許清潔工人做證,可以證實那張紙片的來歷。”她說完看向江濤,那意思就是你現在無話可說了吧?

紫姍有些意外,沒有想到事情居然又對江濤不利了,忍不住回頭看過去,果然林浩已經回到座位上!她怒目而視,林浩卻只是平靜的回視她,沒有怒氣也沒有分辯有的還是關愛。

法官讓人帶上了清潔工人,而該名工人證實自己在地上揀到了一張工作證,因為看到是律師的,所以他就把它交給了看守所的民警。隨後公訴人提出讓民警出來做證:看到工作證上的姓名和來人簽得名字不同,該民警才會留心而把此事報告相關領導,最後公訴人知道此事並得到錄相等證據。

工作證上的相片是江濤的,名字也是江濤的,不需要多說什麼只要看到就知道那是江濤的東西。

江濤摸了摸下巴:“我的工作證丟過,後來重新補發過,此事可以請事務所的同事做證。”

公訴人駁訴:“丟了是丟了,只是你沒有想到會丟在看守所裡吧?法官,請看這些簽名,他去見李榮軒的次數並不多,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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