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1 / 4)

馬兒跑快點,再跑快點,把一切都丟開,都遠遠丟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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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馬。

最容易隱於黑夜的黑衣。

面容被遮去,只一雙黑沉的眼睛露在外面。

雖然明知道即使半夜趕到驪山,也見不到劉弗陵,可還是要儘量減少在路上逗留的時間,減少行蹤洩漏的可能。

幸虧今夜風大,路上的旅人少到無。他們也因為刀子般的風,可以順理成章地蒙面趕路。

他的緩兵之計已到盡頭,再拖延下去,霍光肯定會起疑。

劉弗陵是他現在唯一的希望,既然劉弗陵肯答應避開所有人見他,應該已經預料到他想說的話,也應該會同意。

雖然他的家破人亡、滿門血仇和劉弗陵並沒有直接關係,可他一直對和劉弗陵合作十分抗拒,所以他一直都只是為了自己的目的遠遠地審視著劉弗陵,估量著劉弗陵。卻沒有想到最終被世事逼迫到如此,就如同他沒有想到從小一直憎恨著的劉病已,和自己竟然會有執棋論事的一天。

如果是以前,一切都會很簡單,他肯定會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做法——娶霍成君。

霍成君不同於霍憐兒,她很清楚自己要什麼,也有能力為自己爭取,霍成君的心性才適合輔助他在長安城得到一切他想要的東西。

而云歌的利用價值,和霍成君比起來,已經不足一提。

他當年初進長安,一介布衣,既無人又無錢。小賀雖然承諾助他,可在先帝的削藩政策下,所有藩王的財力都嚴格受朝廷控制,小賀在長安城的勢力也有限。他的所有計劃都需要風叔叔的產業和人力支援,可風叔叔深受義父影響,對朝廷爭鬥敬而遠之,絕對不會支援他的任何行動,他想用風叔叔的財富和人脈介入漢朝黨派爭鬥中,根本不可能。

唯有云歌,他義父深愛女子的女兒,能讓一切不同。義父是風叔叔心中的神,而他是義父唯一的後人,雲歌加上孟的姓氏才能讓一切從不可能到可能。

事實證明了他的推測,風叔叔本來當日已經對他動怒,可見到雲歌發上的金銀花簪時,別的一切在風叔叔心中立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見了一個姓孟的少年執起了那個金銀花下女子的手,彌補了他們心中最深的無可奈何與遺憾。

現在,風叔叔已經將大漢朝的產業全部交給他。雖然三個伯伯還不肯將西域的產業交給他,但在權傾天下的霍氏家族面前,那些產業已經不再重要。

他一再嘗試,也無數次想說服自己,甚至他抱了霍成君,還嘗試過吻她。他一遍遍告訴自己“都是女人,閉上眼睛抱在懷裡不都一樣嗎?況且只論容貌,霍成君並不比雲歌差。”

可是不一樣,雖然他理智上怎麼想都覺得應該一樣,可就是不一樣。

他腦子裡說“一樣,一樣”,慢慢俯下身子去吻霍成君,可心卻在極其明確地告訴他“不一樣,不一樣”,在最後一瞬,就在他要吻上霍成君的唇時,他竟然控制不住自己地推開了霍成君。

面對霍成君驚傷和不能置信的神情,他立即笑著安慰霍成君,道歉說自己不該一時衝動冒犯她。

可心中明白,只是因為那個人是雲歌,他只是無法讓那個人從他指間溜走,那是他的小云歌呀!

是在他最骯髒、最無助、最潦倒時,仍然會反手握住他手的雲歌。

是在他冷言譏諷時,仍然會笑的雲歌。

是他以為自己厭惡了很多年的嬌小姐。一邊厭惡著,一邊卻牢牢記住了她的每一句話、每一個笑容,她的綠羅裙,她的名字。

三個伯伯極其偶爾地會提起雲歌的天山雪駝鈴鐺。

每次都只是因為他碰巧說到什麼,才會讓伯伯們碰巧提一兩句他們刻意迴避著的人與事,所以每一次他都會十分恰好、十分不經意地“碰巧”在場。

追逐著天山雪駝的足印,他在草灰蛇線中尋覓那個他所厭惡的人的訊息。

知道她與鈴鐺到過厝木湖,去了孔雀河,還知道她的鈴鐺陪著她越過了興都庫什山,到了天竺國的迦溼彌羅,這趟行程她一去就是三年,音訊全無。

她那麼任意,又那麼自在地揮霍著時間,享受著生命。

而他在讀書、在練劍、在學醫、在用毒、在習琴、在跟著三個伯伯學做生意、在密切地觀察著漢朝發生的一切。

他的每一刻時間都沒有浪費。

他努力學習著一切,他一天只睡兩個時辰,他邊吃飯邊背書,甚至睡夢中他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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