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部分(1 / 4)

劉魏之抽回手掌,站直身子,皺眉冷喝一聲“罪子可服法?”

“我二人不服!”梁廖二人挺胸跪答。

不待何知縣怒斥,樑子俊便拱手辯道“大夏立律明確規定,審案當遵循口供、五聽、刑訊,如此之後方能進入審判。且不疑此案原告是為何人,如何得知確鑿證據。就論何知縣私下提審嫌犯,又刑訊逼供一干證人,拷問得來的口供焉能成為呈堂證供?何以百姓無從見證提審,只聞陳列於案前的一干證言?怕是有心人為圖結案,故意歪曲事實、混淆視聽,刻意造成冤假錯案,意圖冤枉我等無罪之人!”

“放肆!”何知縣抖著手指厲喝一句,惶恐的面向王爺澄清“王爺切莫聽他一派胡言,下官何須無中生有?亦不曾私下刑訊,事從緊急方才連夜提審,有主簿與縣尉在場,由不得他在這抵賴,此子最是善於狡辯……”

“是不是一派胡言,待提審證人後一問便知”夏景玉擺擺手,止住何知縣的長篇大論,略帶欣賞的審視怡然不懼的樑子俊。

此子思路敏捷,臨危不懼,堪以大任也。

劉魏之亦對他略點下頭,只要確為冤案,就由不得貪官信口雌黃。

二十餘名從犯兼證人被壓上大堂,各個皮開肉綻,帶了一身的刑訊痕跡。

待得劉魏之開口,剛還簌簌發抖的眾人,一見主審乃為當朝王爺,立刻聲淚俱下的大呼冤枉。

任何知縣如何喝令其等不可汙衊公堂,二十餘位走鏢夥計仍舊推翻口供,哭訴受不住刑法,才被迫在證詞上簽字畫押。

廖凡志適時痛心疾首的開腔“這些都是我廖記多年慣用的僱工,倘若他們夾帶走私,我這做東家的何以不知?……懇請王爺明察,當初合夥做生意時,並非只有我、樑子俊、李守財三人,皆因通關文牒辦起來頗有些繁瑣,便懇請何必亭從中協調,並許諾事後分些利潤於他。可為何案發後,只有我等被一罪論之,獨不見縣太爺外甥於案前證言?”

“哦?還有此等隱情?何知縣……”夏景玉拉長語調,看戲般望向額角微汗的縣官。

“王爺有所不知,正是我那不成器的外甥揭發此次夾帶案。他自做主張,私下為其大行方便已被我禁足府中,只待案子一結便遣回老家守陵。還請王爺看在其年幼無知,又主動告發的份上從輕發落,下官亦有教導不淑之責,懇請王爺降罪!”何知縣立馬跪倒,痛心疾首的請責。

眼見王爺面色不愉,何知縣心下一沉。何必亭掌握了他太多把柄,即便沒有確鑿證據落在他手,眼下王爺監審,一旦抗不住全招出來那就只有拖他一起死的份。能保還是要保一下,如果真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說不得就只能棄車保帥了。

“放屁!他揭發?我看就是他從中作梗,意圖吞沒我等家產才蓄意栽贓!”廖凡志爬起來欲撲上前去與何知縣拼命,被眼疾手快的衙役立即壓制,按趴於地。

“此話怎講?”劉魏之急忙厲喝道。

不待劉魏之審問緣由,衙門外又有民眾擊鼓鳴冤。待上得堂來,任何知縣如何巧言令色,都洗不脫貪贓枉法一罪。

擊鼓鳴冤者正是手持三十萬兩金票的外鄉客,上堂便怒斥何知縣貪沒百姓錢財,遲遲不肯兌換銀票,還將他禁錮於客棧內不得外出。若非今日得知王爺親臨,還不曉得要被這貪官扣押到何時。

廖凡志前一刻才狀告何必亭意圖貪沒家產,這一會兒又鬧出何知縣蓄意貪汙百姓錢財。這舅甥倆裡外勾結,實難讓人不懷疑他們的不純動機。

何知縣當真百口莫辯,只得推脫於廖記錢莊本就銀庫短缺,對不上數目亦非他所為。轉而審訊廖記弄虛作假,虧空錢莊庫存,要不然何以賬薄內沒有這三十萬兩金票的存根?

廖凡志冷笑一聲,要求提審廖記錢莊的賬房主事。待人尋來,當場查驗廖記經年來多達十幾箱的賬薄。

賬房主事只略掃過年月,便匆匆檢視下一本。半柱香功夫才驚疑一聲“何以不見景元十七年八月初的賬目?這三十萬兩金票乃是小人親筆記錄,怎能不記得這麼大筆進賬?”

何知縣要是這時候還猜不到此舉意欲為何,就枉為知縣多年,氣急的嚷道“大膽!爾敢誣陷朝廷命官?來……王爺明察秋毫,可要為下官做主啊……”

夏景玉只一擺手,門口膀大腰圓的侍衛便上前捉拿貪官,扭了人掩住口鼻,制止其發出噪音。

“可有證人?”劉魏之正色發問。

“有,當時庫房主事一併跟著驗收過”賬房主事不明所以,只得據實回答知州大人的問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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