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林志華回來告訴吳春華,說打算結婚了。
吳春華剛就是在和林小滿說這個事情,說是要選個好日子辦酒了。
林小滿低頭默默的算了下時間,認識才三個月就結婚的,似乎在這裡還算是比較慢的了。難不成像吳明達那樣的做法,才算是對的?
不過此刻不是想這個的時候,既然林志華要結婚了,她得回去好好想想,準備點什麼當賀禮。
想了想,又把之前存的一些票什麼的都給到吳春華,“大娘,這是我最近存下來的,您收起來吧。”
眼下林志華快結婚了,家裡肯定要準備很多的東西,反正這些票據對她來說可有可無,還不如都給吳春華,其他很多比較扎眼的東西,她也不方便拿出來。
吳春華趕緊推了回去,“你這孩子,怎麼又給我票啊,每次都拿一堆東西回來,這還不夠啊!”
說道這個,就連林老大也不再為這事訓自家男人了。有的時候,還說什麼傻人有傻福的話,村子裡面為著這事都議論了她家好多次了。燥的她都不知道該怎麼反駁,想說自己沒想過貪林小滿的好處吧,可這東西確實是收了。
眼下,林小滿又送東西,又送票的,她實在是不好意思了。
可是林小滿很堅持。
對於她來說,林老三一家不關是救了她的命,更是在她最無助最彷徨的時候,收留了她。那個時候,又有多少人在後背笑話他們夫妻傻的。
更何況,她早就把林老三一家當親人對待了。
吳春華推辭不過,只能將東西收了。不過心裡下了決定,等到林小滿結婚的時候,她一定給她準備一份嫁妝出來,讓她將來嫁過去,不至於被那邊當成沒有孃家可撐腰。
等回到縣城自己租的房子時,林小滿開始沉思,她是不是真的得考慮和吳明達結婚的事情了。
這次回上塘村,林小滿沒敢跟吳春華說她也處物件的事情,因為她有預感,只要她說出來,吳春華肯定是站在吳明達那一邊的。沒準還會幫著吳明達,一起來勸她。
吳明達是這樣,王姐也是這樣,現在還多了一個吳春華。似乎每一個人都認為只有這樣做,才是對的。沒看到林志華和一個女孩子認識三個多月就結婚了嗎?那她和吳明達,至少認識一年多了,而且吳明達的家人她都給混熟了。
這樣一算,她似乎才是那個應該結婚的。
一想到這裡,林小滿就覺得心煩。恨恨的拿起桌子上的一個桔子,當成某個人來扒皮。結果桔子被剝的慘不忍睹,汁水橫流的,弄的林小滿滿手都是桔子水。
最後看著坑坑窪窪的桔子,林小滿兩口塞進嘴裡,一邊吃,一邊想著,吳明達為什麼還不出現啊!
結果沒等到吳明達,倒等來了吳建國。
吳建國是接到某個人的電話,特意過來跟林小滿說一聲的。林小滿這才知道,吳明達被派去市裡,大概需要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才能回來。
那麼也就是,快過年的時候才能再見面了。
對待吳建國,林小滿有些羞赫了。現在可不比以前了,很有可能的是,吳建國就是她未來的公公了。
於是,吳建國享受到了一回未來媳婦的刻意討好,心滿意足的拎著一籃子水果回去了。
知道吳明達不是因為那天晚上的事情而消失的,林小滿如釋重負了,可以心安理得的享受著吳明達消失一個月,所帶來的輕鬆。
至少,不用她很快給出答案,決定要不要結婚了。
林志華的婚禮定在了臘月二十二,也就是下個禮拜六,林小滿肯定是要去參加的,所以一早就在把休息給調好了。
她是頭天上完班,下午就騎著腳踏車趕了回去的。主要是想著早點回去,沒準還能幫上點什麼忙。
給林志華準備的是一床大紅色的繡著牡丹花的大被子,被套是空間裡的。被芯是林小滿找人給打的,當然棉花得自己提供。
她沒敢拿空間裡的羽絨被,怕解釋不了來歷。
吳春華摸著那床紅色被子,愛不釋手。用手掂量了一下分量,“小滿啊,這被子怕不得有12斤吧。”
吳春華估摸的半點也不差,剛好十二斤。
禮錢她不敢多給,林志軍隨多少,她也隨多少。倒不是捨不得,主要是怕林志軍臉上不好看。你一個外人隨的禮比人家親哥哥還多,那算怎麼一回事啊。
隨一樣的是把自己也當成了林家的一份子,顯得自己和林家關係親密,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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