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瘋子,說不認識她,所以才有了蘇蘭後面綁架孩子的這件事。
蘇蘭說,她沒想賣孩子,但她得讓那對狗男女難過,所以,她打算將孩子隨便送給什麼人,反正是個男孩,肯定是會有人願意收養的。
吳明達想到已經四個多月的孩子,幾乎一算時間就知道程兵是一回城就和現在的妻子結婚了。幾乎不帶一點猶豫和思考的就拋棄了蘇蘭。
然而固然程兵的所作所為錯在先,但蘇蘭終究是觸犯了律法,肯定是要坐牢的。就為了這麼一個薄情的男人,硬生生的搭上了自己的一生。
而程兵的妻子李琳,在聽完蘇蘭說的一切後,已經癱軟到了地上,捂臉痛哭。
最後,因為程兵和蘇蘭在農村並沒有結婚證,所以在法律上面,制裁不了程兵。反而是蘇蘭的父母,知道了一切後趕了過來,傷心欲絕。
吳明達用極其稱重的心送走了那對老人,而程兵和李琳早在老人來之前就抱著孩子離開了。他想起母親楊慧那天晚上跟他說過的話,“明達,時代是一直往前走的,也許在有的時候會有走岔路的時候,但你要相信,時間一定會將它糾正過來。”
可是,它在走岔路的時候也帶來了一個個悲劇。而蘇蘭的悲劇,固然有她本身的原因,但很大一個原因卻是它走岔路所帶來的。
這一天,吳明達都呆在他的辦公室裡面沒有出來,直到下班回家,將自己關進了房間。
楊慧看他神色不對,擔心的在門口敲了敲門,“明達,媽媽可以進來嗎?”
“進來吧。”吳明達也有很多話想跟楊慧說,很多問題想要去問楊慧。他把蘇蘭的事情說了一遍,楊慧聽完,好長一段時間的沉默。
蘇蘭的事情不會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肯定還有很多。甚至還有比蘇蘭這件事更慘的悲劇存在,而他們的力量在大時代背景下顯得如此的渺小,就像今天這樣,連制裁程兵都做不到。
她只能告訴吳明達,“明達,今天的事情或許對你是很大一個衝擊,那些因它走岔路帶來的傷害我們沒辦法解救,可我們可以改變自己,做正確的事。而我們的時代現在真的是在進步了。它的進步必然會糾正以前犯下的錯誤。”說到這楊慧停了一下,“這一天的到來已經不遠了。至於蘇蘭這件事,不管是哪個時代,陳世美的例子還少麼?固然那個叫程兵的是最可恨的,可問題的根本還是在蘇蘭身上,所以媽媽提醒你一句,在確定結婚物件前,一定要管好你自己,做個潔身自愛的人,這不僅僅是對你自己負責,更是以後對你的家庭負責。當然,我相信我的兒子一定可以做到的。”
最後,楊慧拍了拍吳明達的肩膀,“好了,到此為止吧,我們該出現吃飯了。”
吳明達點頭,兩人一前一後走了出來。
第17章
至此,蘇蘭的案子算是告一段落,不過局裡對於林小滿和林志華這次的表現,表示應該有所嘉獎,吳明達正準備安排人去一趟林志華家裡時,眼光掃到住址那一欄愣住了。做筆錄那天還真沒注意看,林志華居然是上塘村的,而且地址他怎麼越看越眼熟,總覺得在哪裡見過似的,可是就是想不起來了。不過他也沒太當回事。至於林小滿那裡,他準備親自去一趟。
前天晚上送林小滿回家他好像無意中惹到她了,雖然並不清楚林小滿在生氣什麼,不過他決定,自己大人有大量,也就不和她一個女人計較了。再說了,別看林小滿平時老不做正經事(至少在吳明達眼中,林小滿乾的都是什麼正經事。)這一次在蘇蘭的案子中,卻表現的可圈可點,還是值得表揚的。
最主要的是他覺得有必要過去說點什麼,雖然哪怕是到現在他也沒想到到底要說什麼。
正想著這件事,局長叫人讓他出來一下,說是有新的同事加入。結果出來一看,愣住了。
新來的人居然是前幾天才見過的林志華。
局長衝他招了招手,示意他過去,指著一旁的林志華“明達啊!這位是剛退伍轉業的林志華同志,以後他就分到你那隊了,你要帶著新的同事一起為人名服務!”說完,又向林志華介紹吳明達,“以後你就是局裡三分隊的一員了,吳明達是三隊隊長,你要服從他的安排。”
其實早段時間就接到通知說會有新人過來,而且要分配他這一隊來,不過沒想到的是這人既然是林志偉,這樣也好,吳明達想起剛才沒辦完的事,說道“正好,關於上次人販子的事,局裡有給你獎勵,我正準備讓人去上塘村呢!這下可方便了,等會下班的時候你到我這裡來領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