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1 / 4)

覺得他們家就不該收那金條。可媳婦又跟自己說了,如果不收金條的話,林小滿就不好意思住她那。只得勉強收下,可即便是收下了,還是覺得良心不安,總有種佔人便宜的感覺。這也就是林老三夫妻這種老好人才回這樣想,你換別人試試,保不定多樂呵呢!碰到那貪心一點的,沒準還想要更多呢!

聞言,林老大也不再多勸了。雖然林老三是吃虧了點,但好歹給他解決了個大問題,從回來起他一直在思考著怎麼安排林小滿的事。

林小滿跟以前下鄉的那些知青不同,她是因為失憶沒了戶口才暫時落戶到了上塘村。保不齊哪天就走了。就算是走不了,真在這裡紮根了,那也得三個月後有了正式戶口才行。

林老三回去的時候,林老大給了林老三十來斤包穀面,算是他支助林小滿在他家住的一點口糧。林老三剛收了林小滿一塊金條,哪裡還敢要林老大的糧食,急的忙推開。結果林老大臉一板,眉一皺,嚇得林老三趕緊接了過去。

他最怕他大哥做這個表情了。提著袋子拔腿就走,深怕後面有人追趕一般。惹得林老大胸口又一陣窩著火,這個老三,典型的爛泥扶不上牆!

過了幾天,林老大在對上開會的時候特意把這個事情說一下。因著林小滿住在林老三家裡,既沒有分隊裡的糧食,也沒有佔隊裡的土地。大家對這個可憐的林小滿還是充滿善意的。有那心軟的還會拎點自己家裡的東西過去看望一下。

雖然這些東西林小滿是真看不上眼,可村民們的善意她是真的感受到了。這讓原本還有點彷徨的林小滿開始喜歡上了這個村莊。雖然這個地方窮,可人真的很淳樸。

時間過得飛快,一晃林小滿在這個地方已經呆了上多月了,今天她就可以去縣城的公安那裡把戶口正式落到上塘村了。

這三個月裡林小滿都沒有出過村子。畢竟戶口還沒有完全搞定,能少一事就少一事。

天越來越冷了之後,林小滿之前穿的衣服早就收起來了。她現在穿的是林老大家閨女林志秀給的衣服。林志秀今年十七,正好上高二。個子跟林小滿差不多高,她的衣服林小滿穿起來也挺合身的。

林志秀作為大隊書記的女兒,她的衣服比村子裡的其他姑娘是要好很多。給林小滿的那兩套也只有少少的一兩個補丁,洗的倒是乾乾淨淨的。就是款式醜了點,穿在身上特別的寬鬆。其實空間裡倒是有不少林小滿以前的衣服,可林小滿不敢穿出來,她沒辦法解釋衣服的來歷。

穿上肥大的衣服之後的林小滿站在空間的試衣鏡前面還特意多看了幾眼,撇撇嘴,得了,徹底的成了一個村姑了。

去縣城的那一天林小滿特意拒絕了林老三的陪同,她準備自己一個人去。她告訴林老三她已經去過兩回了,知道怎麼走了,再加上村裡一戶人家當天也要去城裡。所以她也不算是獨自出門。

這段時間裡,她每每晚上一個人躲空間吃東西的時候就有一種負罪感。

林老三一家子對自己是真的好,就連林志偉都一口一個的小滿姐喊著。有點什麼好東西都不忘記分自己一點,可自己呢明明什麼都有,什麼都不缺,卻什麼都不敢拿出來,什麼都不敢給。

糾結死她了。

所以這一次,她是特意不讓林老三跟著的,她打算好了,到了縣城就先去公安那裡把戶口給弄好。然後在城裡轉轉,瞭解一下現在的情形,看能不能用空間裡的東西換點現在的錢。實在是兜裡一分錢也沒有太讓人沒安全感了。

回去的時候再把空間裡的東西拿點出來,至於來歷嘛!她也想好了,就說自己拿一塊金條換了錢買的。反正也沒人去查這件事,再說了,你就是想查也差不到啊!

當林小滿再一次站在自己面前時,吳明達剛開始還沒有認出來。眼前這個灰撲撲一身的人就是三個月錢被自己定義為“資本小姐”的林小滿。不過多看了幾眼後倒是認出來了,畢竟現在這個時代像她這樣白淨的人還是比較少的。至少吳明達就沒見過比林小滿還白的人,他儘管不是特別喜歡林小滿,可也必須在心裡承認林小滿確實是很漂亮的一個女孩。

她有別於周圍其他的女孩,說不上來哪裡不一樣。可就是能一眼將她於其他人劃分開來,在吳明達眼裡,這樣嬌滴滴的小姑娘就是麻煩的代言詞。

不過換了一身衣服的林小滿卻比前兩次要順眼的多了。這才是樸實的人民群眾該有的形象嘛!

幸虧林小滿不知道吳明達心裡的想法,她要是知道的話,估計得回他兩個字,有病!

“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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