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良揪過來問個清楚。這種事兒,識海旁邊的那隻老狐狸肯定心知肚明,就是不跟自己說而已。想到這,沈旭之哭笑不得的心裡罵了一句***老狐狸。
莫良聽到沈旭之的叫聲,飛快的跑過來,開朗的招呼著少年郎一行人。
“那面那些荒獸是什麼?看那樣子似乎可以坐人 ?'…87book'”
沈旭之沒有廢話,指著拴在山腳下的幾隻荒獸問道。
“大人……”
莫良剛說話,被沈旭之打斷。沈旭之笑呵呵的說道:“和小谷一樣,叫我沈少就好。”
某人的古怪的惡趣味,讓人很無語。真正的富家大少,哪有逼著人叫自己的。
“是。”
莫良笑道。對沈旭之的惡趣味沒有表示一點奇怪,自然而然的解釋道:“沈少,這是深淵界特有的可供騎乘的荒獸,性情溫和,叫做裟隸獸。品階有高有低,一般來說穿山越嶺,行走在叢林中都必不可少。咱們亥黎族窮,所以這種大牲口養活不起。沈少沒見過也是正常。”
“裟隸獸?好古怪的名字。”
沈旭之看著那幾只二階的裟隸獸,有些躍躍欲試。
“這是前幾天少爺去雪山歷練的時候。一支迷路的商隊的坐騎。亥黎族駐地非常偏遠,這麼多年來也沒有商隊來過。這不大家都跟過節似的。”
莫良指著前面不遠出一個亥黎族的孩子說道。那孩子手裡拿著一根類似於棒棒糖的東西在開心的舔著。
沈旭之忽然童心大動,想起上一世棒棒糖的香甜,被搶走棒棒糖的女生一臉憤怒悲慼的樣子,想去給蘭明珠和羊皮袍子買兩個,也不知道小狐狸肯不肯吃。不過以沈旭之對羊皮袍子的瞭解,只要是吃的,小狐狸就沒有拒絕的時候。
“商隊在哪?帶我去看看。”
沈旭之隨手在納戒裡拿出一根菸,手指搓出火苗,點燃。由莫良帶路,走到商隊所在的駐地。
還沒看到人,一道粗魯的罵聲便傳到沈旭之耳中:“在這個破地方要住到什麼時候!老子受不了這裡了!這哪是讓人住的地兒,簡直就是養裟隸獸的窩棚!”
“哦?有點意思啊。”
沈旭之笑呵呵的聽著,莫良有些尷尬的搓了搓手,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商隊都看不上亥黎族的簡陋,這還像是做買賣的人嗎?在沈旭之心目裡,商隊只要有利潤,絕對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