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了什麼,是了,凡是中了勾魂術的人在十個時辰之內就有如出生的嬰兒一般,少了一些成人的活力,就算十個時辰後也很有可能遺失記憶。
這個地下城市四周都是由魔族的高手把守著,有一大半的人長的極醜,但也有人長得漂亮,例如魔君就是一個大帥哥,臉上總是帶著壞笑的帥哥。
魔君把李隨風帶入自己的宮殿中,拍拍他的小臉叫醒睡著的人,“聽好,從今天起我說什麼你就做什麼,你是我最喜歡的一個收藏品,如果你把這張臉損害一點,你就只能死路一條,以後你就叫做乖乖寵物吧。”
“不要,好冷。”
“冷?不會啊,這裡的溫度挺合適的,零下三十六度沒有錯,怎麼會冷?”不過仔細一想才記起人類的世界中溫度要高一些,難怪這個小人兒會一直喊冷了,而且他還只穿著一件睡衣,要是病了可不好。拿出一顆魔族的珍寶餵給李隨風,效果當然是用來取暖的,整個魔族能夠吃到的也不過是幾十個人而已。
但是魔君突然推開懷裡的小人兒,“不許亂跑”留下話魔君就跑了出去,李隨風則直接優哉的吃起桌子上的食物來。
魔君出門之後臉色還是青色,似乎嚇得不輕,他乃魔族第一任繼承人,怎麼可能對一個人類男孩情不自禁呢,再怎麼他也是活了幾百歲的‘老人’,況且人類在魔族的眼中不過就是食物,(魔君雖然不吃人肉,但是不代表其他人不吃。)而他堂堂魔君竟然會因為擁抱一個人類而炙熱難耐,在魔君冷慕冥明眼中人類一直都是自私、下賤的。他實在難以相信自己會對一個卑賤的人類起身體上的反應,雖然說他曾經去過人族中的煙花之地,但那時他的身體是有自己的意識支配,而今天,純粹是身體上的自主反應,他的身體非常明顯的提示他,他極渴望佔有剛抓來的這個收藏品,這一點認知令冷慕冥明非常不爽,而他不爽的時候通常去看‘鬥死’。
‘鬥死’——人類與兇猛的野獸被關在同一個比賽場中,直到鬥死一方才可結束,被抓來最多的是人類和半獸人。
李隨風吃完了桌子上的東西就離開了那個地方,竟然沒有一個人管他,亂走的結果就是被兩個魔族的人押入了一個露天比鬥場,除了進來時的那個小門外,就只剩下四面八方幾十米高的圍牆,對面是一個張著血盆大口的野獸咆哮著,身高三米,寬兩米,四條腿強勁有力。而反觀李隨風一米八的高度,不僅沒有對手的健壯,甚至比普通人類還要瘦一些,而且還被人用重重的鐵鏈銬住了他,還真是不公平,野獸都是自由的,人類本就處於下風,反而還要帶著束縛。
眼見高大猛獸就要衝至到眼前,李隨風拖著鏈子根本跑不懂。夜羽上次受傷害沒有醒過來,恭承旭炎肯定還沒有找到這裡,而李隨風自己又被魔君冷慕冥明使用了勾魂術。難不成李隨風真要死在這裡。
“啊……冷慕冥明,救命啦。”
本來冷慕冥明才看過一場‘鬥死’,上一個人類慘死在猛獸的口中,冷慕冥明沒有絲毫觸動,‘鬥死’本來就向著猛獸這一邊,況且人類還被鏈子套著,想不死都難。剛才聽說又抓到一個新人類,準備安排跟整個地下城中最兇猛的猛獸鬥死,冷慕冥明早猜到結果是什麼,閉上眼睛打算小憩一下,但是那個呼救的聲音,那不是應該留在他房內的乖乖寵物嗎?怎麼會出現在鬥死場上,冷慕冥明急忙想要阻止斗絕——對面的那個猛獸。只是剛跨出的腳又停住,活了幾百年的他不可能有幻聽,一個本該中了勾魂術的人不應該如此清醒地喊出別人的名字,冷慕冥明無動於衷的打算冷眼旁觀,魔族的殘忍是天生就會的。更何況冷慕冥明是第一繼承人,他當然也不簡單。
此時的李隨風已經被追到了極限,鏈子太粗,他就算想跑也跑不動了,血盆大口就在眼前,李隨風只好自認倒黴,冷慕冥明竟然不來救他,真是太可惡了。
四周看戲的人似乎都喜歡看一個手無寸鐵的人類被猛獸追趕的情景,別說找人救他,那些人都在大聲喊著‘吃掉他’
既然如此那就賭一賭了,大不了到時候就逃跑罷了。既然冷慕冥明不出來救他,而李隨風自己又懶得動武,所以他就做了一個所有人都覺得很傻的決定。
只見李隨風不僅不逃跑,反而向那個高大的猛獸靠近,“我們可不可以打個商量,不如我們和平共處,反正你又不缺食物,何必要吃我呢,雖然我知道我的肉一定是世界上最好吃的,可是也不夠你塞牙縫的,……唉,你不會是聽不懂吧,那乾脆你就吃掉我好了,反正被你吃掉是吃,被魔族的人吃掉還是吃,不過你吃的時候絕對要一口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