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了許多,可他的膝蓋上卻沒有多少肥肉,或者說為了支援這個肥大的身體,他的雙腿練得更強壯了一些。
不過一根骨頭和一根鐵棍不停的撞擊,結果可想而知,河馬的大腿雖然強壯,可還達不到可以抵抗住阿鬼那金屬骨骼的腿斧!
三腳、五腳、十腳……當阿鬼不停的踢打他的膝蓋後,河馬變得更蹣跚起來,最後阿鬼踢了不到二十腳,河馬就普通一聲坐到了地上,膝蓋裡刺骨的疼痛讓他已經無法在維持站立,可偏偏肥大的肚子擋住了他的雙手,河馬坐到地上怎麼夠也摸不到自己的膝蓋,連揉一下都沒有辦法實現。
見到大胖子坐到了地上,阿鬼也不急著再去打擊他,反而抽出腰間的遊俠戰刀,刷的一下切掉了河馬的靴子底兒,直接露出了他那肥厚的腳丫子。
人的腳心極其的敏感,只要一根小小的羽毛就能讓一個壯漢大笑到淚流滿面,而現在阿鬼只用遊俠戰刀的刀尖在河馬的腳心豎著劃了一道小口,這個肥肉堡壘般的胖子立即就冒出來虛汗,阿鬼又橫著劃了一道小口,直接在河馬的腳心上切出來一個十字,河馬的已經疼得咬緊牙關,眼角的肥肉不斷的抽搐起來。
河馬不是沒捱過刀子,甚至他這身肥肉上最多的就是刀傷,可沒有那道刀傷能像腳心這兩道疼得這麼鑽心刺骨,當阿鬼斜笑著將冰涼的遊俠戰刀架在腳趾縫裡時,河馬終於忍不住喊出來他最鄙視的詞語:“我認輸!”
觀眾就像看到一場無聊的鬧劇似的噢噢的起著哄,表示這自己對這場角鬥的不滿,沒有激烈的對抗,沒有鮮血橫流,兩個不成比例的對手只用兩道細小的刀口就結束了比賽,讓不少前來觀看角鬥的觀眾十分的不滿。
獨臂大漢此時卻滿眼喜悅,阿鬼又是毫髮無損的拿下了這場角鬥,而自己也為他將資本提升了一半!即使交給角鬥場固定的兩成後,他手裡有了近七千個金幣!
“今天的比賽你雖然贏了,但打得很不好!”柏洛斯的臉上並沒有多少笑容,他有點嚴肅的板著臉:“作為角鬥士,贏得比賽是應該的,但你也要顧及一下那些投錢的觀眾,所以比賽既要贏,也要精彩,血腥點兒也是個不錯的選擇,只要把這些觀眾都吸引來關注你的比賽,你就已經佔據了環境的優勢!”
莫塞卻輕輕一笑走到阿鬼的面前,看著阿鬼的臉問道:“你想要找更強的鬥士麼?只要漂亮的打贏你的對手,下一個一定更強!你要知道,當你不斷的戰勝對手,角鬥場裡那些高手會逐漸出來與你比試;等你打贏整個角鬥場的鬥士時,全國的高階鬥士會來找你;甚至你可以去其他帝國去挑戰他們的強者!”
莫塞輕輕拍了拍阿鬼的肩膀,溫柔的說道:“小子,追逐強者的道路很漫長,如果你想加快這個速度就要增加自己的名氣,這樣那些強者會注意到你,會關心你,甚至主動來找你!”
阿鬼想了想莫塞的話,平靜的看著柏洛斯說道:“現在的對手實在太弱了,我不想浪費時間,給我選一些高手吧,我會打出精彩的比賽!”
柏洛斯和莫塞相互看了一眼,阿鬼就像一汪墨綠的深潭,平靜的外表下誰也不知道湧動著多少激流,每一個落下去的事物總是飛快的被他吞噬,永遠不會讓人看出深淺。
阿鬼這兩個對手都是柏洛斯和格恩一起選出來的,針對阿鬼的靈活,這兩個力量型的選手應該很容易獲勝,可能在角鬥場裡生存的多是全能型,他們只想給阿鬼一個循序漸進的熟悉過程,可現在看來這樣反倒讓阿鬼有些懈怠。
於是,格恩本來計劃好的漸進順序在柏洛斯的要求下被取消了,一下場,阿鬼直接面對一個超過二十勝的全能型角鬥士!
125 猛虎鬥士
角鬥士們喜歡根據個人外貌或者特徵起綽號,而且多願意用猛獸來命名自己。
猛虎這個綽號可以說是角鬥場裡使用頻率最高的,而阿鬼這次的對手就綽號猛虎,一個混跡柯柯諾羅角鬥場超過兩年的自由鬥士。
自由鬥士就像一群隨波逐流的浮萍,他們只盤踞在這陰暗的鬥場裡拼殺,一心想搏出自己的一條光輝未來,當一個角鬥士能百場不敗時,無論是部隊或者傭兵團都會給予很高的待遇,所以很多自信的武士會以此作為晉升的途徑,可多年來,能堅持百勝鬥士稀少無比,不少人甚至盲目的認為百勝鬥士已經超越了傳奇武士。
猛虎的目標就是百勝鬥士!
沒人知道他是從哪裡來的,不過大家都知道這個不到三十歲的自由鬥士是個十分厲害的對手,他會用刀,會用匕首,徒手搏擊很厲害,在格恩給阿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