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裡感慨萬分。
然而云歌想得也差不多,兜轉了那麼多圈,最後她還是回到了他身邊。
她是曾經放下過這段感情的人,花了很長一段時間,才終於將那個人從自己心裡驅逐出去。然而重新動心,卻只是一瞬間。
如今重遇這段緣,便當作一個新的開始。
在她心裡,他是何凌霄,卻又不是。
“雲歌,兜兜轉轉,我們認識快二十年了。”他說。
“是啊。”
二十年,真的是一個不短的時間,人的一生,能有幾個二十年?
“相遇,傾心,誤會,錯過,傷害,分離,死別,重逢……每一個詞,都能讓心跳加速。”
何凌霄舉起了他們牽在一起的手,轉頭對她微笑:“而這隻手,我不會再放開了。”
***
忽然好感動……
一開始被小渣的厚臉皮沒節『操』死,寫到最後又特別感慨,真是太不容易了!
☆、沾了我口水的,你不嫌髒嗎
何凌霄舉起了他們牽在一起的手,轉頭對她微笑:“而這隻手,我不會再放開了。愛睍蓴璩”
雲歌頓了一下,隨後也笑了。
自己也不是十七八歲的花季小女生了,可聽到這樣的話,心裡依然會有點小澎湃的感覺。
雲歌覺得,何凌霄正經的時候,笑容也是極具魅力的。
以前她覺得世清是她見過的笑得最好看的人,但現在她明白了,因為世清喜歡她,所以他看見她的時候永遠是心情最好的時候旒。
而現在,何凌霄亦是。
對於他的話,雲歌沒有接什麼,因為長路漫漫,她並不知道日後還會不會發生什麼事。
她所需要的平靜的生活,會因為何凌霄的重新介入而變了樣嗎哦?
放不放開,不是嘴上說了算的。
……
兩個俊男靚女,手牽手走在大街上本來就夠顯眼了,回頭率是百分百,再加上兩個人都是傷員,身上包著繃帶,變成了百分之兩百——就是看一次不相信,回頭看兩次才確信:咦?共患難啊這是?
雲歌其實不嚴重,但脖子和左手的傷為了避免感染細菌,在完全好之前,醫生建議還是先包著。
左手的劃傷說深不深,說淺也不淺,那把匕首很鋒利,開了個口子,需要些日子癒合。
脖子倒只是很淺的一道,出了點血。
但真的挺險的,何凌霄想想都後怕,如果當時他再晚到幾秒,怕是要割破她的大動脈了,那後果,不堪設想。
“好難受……”雲歌動了動脖子道,“癢癢的……”
脖子上有東西,總怪怪的。
“好啊,那我幫你拆掉——”何凌霄壞笑著。
雲歌一把護住,“不行!”
手上的紗布她想拆,但何凌霄不讓,他聽醫生的,醫生說不可以,他就不同意。
但脖子上的紗布是何凌霄要拆掉,而云歌不讓。
這個混蛋昨晚特別愛吻她的傷口,在她的傷口周圍種滿了小草莓,難道她要帶著這種吻痕走在大街上,告訴全世界他們昨晚才大戰過??
那新鮮了,回頭率一定高升到百分之三百了!
估計還得把他們圍起來當珍稀動物圍觀。
當然,何凌霄也是開玩笑,那裡的印痕他可喜歡了,只許他一人看,被別的男人看一眼,他都覺得是褻瀆!
雲歌的視線落在他們牽在一起的手上,“可以放開吧?好燙,我又跑不了。”
“不放,被別人牽走了我不是太虧了?”
“……雖然這裡人是挺多的,但還不至於有人牽我就跟他走吧?彤彤都知道不能跟陌生叔叔走,我難道比彤彤還差勁?我弱智麼我……”
簡直是侮辱她的智商!
“總之就是不放。”何凌霄那氣勢還真如剛出醫院時說的話:不會再放開了!
難不成他準備牽一整天?
雲歌無語地舉起了他們的手在中間,“都出汗了,放開一會兒好嗎?”
搖頭:“不好。”
“放心吧凌霄寶寶,我不跑,也不會把你丟在這人山人海的大街上,不會有怪阿姨把你誘-拐走的,我發誓,絕對不離開你半步,好吧?”
他簡直就像被拋棄過的小孩子,怕再次被丟下而擔心著。
何凌霄還是不肯,滿臉的不開心,雲歌踮起腳,用另一隻手輕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