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1 / 4)

小說:我的藍 作者:打死也不說

莫靖遠微偏著頭看過去,一個胖胖的老人家正在對他笑。

「東方年輕人,長得很帥,叫Eric。那個女孩是這麼形容的。我不知道東方人的審美觀跟我們老美有沒有差別,不過我認為她形容的人是你。」

對於這個恭維,莫靖遠只是微笑。他比較在意的是老人家口中所說的那個女孩。是羅藍嗎?

「我是叫Eric沒錯。請問是否有人託您留言?」

「沒有留言,倒是有張紙條。」老人從胸前的口袋裡掏出一張紙,笑呵呵的拿給他。

莫靖遠道謝接過,很快開啟。紙條上沒有字,有圖。上面畫了兩隻動物,烏龜與兔子,畫得很可愛,沒想到她居然會畫圖,不過……這是什麼意思呢?

一時之間,他被羅藍的畫考倒了。但腦中閃過一個畫面讓他即刻明白她去了什麼地方。他見過這兩隻動物!就在他們第二次見面時曾經一起走過的地方……對了!就是那裡,卡布利廣場,那裡有龜兔賽跑的銅雕,她在那裡。

再度對老人點頭致意後,他定回車上,很快開車過去。

突然有點好笑的領悟了:原來所謂的追求,指的就是他現在的行為。她給了指示,他就得去。沒人強迫,卻心甘情願的勞役……

古來芳餌下,誰是不吞鉤?(唐·張繼)

以前讀過的詩句在這時浮上心頭,讓他淺笑的在心底低吟細品,心甘情願當只笨魚,拼命追逐芳餌而去。

黃昏了。

坐在龜兔賽跑銅雕旁的公園椅上,羅藍把素描本子放在膝蓋上,扭扭脖子,舒緩著略略僵硬的情況。有點冷了呢。三四月的天氣就是這樣,白天溫和舒適,晚上卻冷得緊,不知要多久才會習慣。

他……會來嗎?

羅藍不大確定自己要等到什麼時候,只知道現在就算覺得冷,也還沒打算走。

五點二十分。今天陽光不多,四周都逐漸暗了,已經不適合畫圖或看書,那接下來做什麼好呢?低下頭看著詩集的封面,想不出排遣的方法。

她沒有苦惱太久,因為……

「嗨。」一個陰影罩上她的天空,頭頂上方傳來溫和低沉的打招呼聲。

他來了,他找到她了!

有點不敢置信,顯得小心翼翼地,她先是看著地上那一雙小牛皮精製而成的淺咖啡色休閒鞋,目光緩緩往上挪移,從他習慣性的暖色系搭配一路看上去。還來不及看到他的臉,一件披風左右向她張開,吞噬而來,她驚得叫了聲,纖細的嬌軀被捲進暖乎乎的懷抱中。

「怎麼沒穿外套出來?」他問。

「我有啊。」她好不容易從他的披風裡掙出生天,對著他的臉皺鼻子。

「哪裡有?」

「這裡有。」縮在他大披風裡的雙手圈住他的腰。

他聞言笑了,不再念她。摟著她,不急著離開,兩人溫暖的擁抱著。天色轉黑,一盞路燈在不遠處亮起,把他們相擁的身影拉得好長好長……

好喜歡他的擁抱,但可不要太習慣才好,她在心底輕輕的告誡自己,也告誡著緊摟著他不肯放的雙手。

愛情,很甜,但也很痛。出乎她所能預料。

第三章

說了再見,不要思念。既然分手,請勿回頭。

不管他們對這段感情有過怎樣的設想與預期,決計沒想過會是這樣……如此的迅速,又這麼地契合,彷彿他們生來就是為了與對方戀愛,沒有其它選擇似的。

從陌生到習慣,把親吻與摟抱練習成一種嫻熟。兩個喜歡獨寢的人,開始覺得床的另一邊有些空曠冰冷,放上了一顆枕頭,像隨時在等待誰來。沒人來時,把那一邊弄得凌亂,像是來過,想象著某種溫存……真是糟糕的習慣,太糟了,他們決定不讓對方知道。

已經太過喜歡了,超出他們原先的打算。才一個月的時間,怎麼會進展得這麼難以收拾?再這樣下去,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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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居然變成一個難題。

「要一起吃晚餐嗎?」星期天下午三點,他從紐約打來。

「吃晚餐?可你不是還在紐約?」她正在宿舍看書,手上一本建築概論,快看完了,身旁有本《文藝心理學》正在Standby中。

「如果我們共進晚餐,我會開車趕回去。」

「你要大老遠的開回來?」兩三個小時的車程耶,有必要這麼舟車勞頓嗎?以一個已經二十個小時沒閤眼的人來說,還是不要這麼奔波比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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