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3 / 4)

小說:菁澀之戀 作者:花旗

呀,我叫“王玲”,希望我們以後可以好好相處,然後成為好朋友。

相信我,會的,我們會成為好朋友的。

然後,我們相互一笑。

周圍的男生、女生聽見了,也紛紛來自我介紹。

大家好,我叫“賀中華”,。

我叫“範仲”。

我叫“劉芳”。

我叫“王玲”。

我叫“唐燕”。

我叫“劉靈”。

我叫“羅文澈”。

我叫“洪芸兒”。

“胡津”。

介紹完畢後,我知道了前面的男生叫“賀中華”他的同桌叫“範仲”,而“範仲”的同桌就是“芳”了,和我同桌的小靚妹叫“王玲”而“王玲”的同桌一個是我,還有一個就是酷酷的大帥哥“胡津”而我後面就是“羅文澈”而他的同桌分別是“洪芸兒”和“唐燕”,從那以後,我們成了互相幫忙的同學,雖然是這樣,但我還是對那個藍顏禍水沒有任何好感,所以我打定主意,在最快的時間還他人情,然後離他遠遠的。

剛開始就因為我和王玲走的太近,“芳”那傢伙竟然,吃醋,嘻嘻~~~

每當這樣,我都狠狠的,嘲笑、調戲一下芳。

我好像不是男的吧,又不是你男朋友,你竟然會吃醋,以後,誰當你的男朋友,不知道,是福還是禍呢?哼~~~~~~

沒想到劉芳那傢伙竟說:“反正我不管,你不許和她們走的太近,冷落我,反正我永遠賴上你了,你永遠都是我一個人的。”

暈倒~~~~~真不知道這傢伙是怎麼想的,如果被有心的人聽見了,還以為我們是同性戀呢?也只有我明白芳對我只是有過多的依賴信。

也不知道,交了這個朋友,是福還是禍!

除了偶爾和芳,鬥鬥嘴以外也沒什麼特別好玩的,嘻嘻~~~,每次鬥嘴的原因都是,因為我和別人走的太近,不理她,這就是她和我吵架的理由。

嘻嘻~~~其實,我只是喜歡交朋友,根本就沒有和別人走的太近,而不理她,可~~~~~~~~~~~唉不說了。

不過,有個可以和自己鬥鬥嘴的朋友未必是壞事,因為每次除了和“芳”鬥嘴外,我卻感到無聊。真的好無聊呀!還有一點值得讓我開心,那就是我和;“芳”越吵感情越好,而且每次吵架,都不會超過半個小時,我們倆就和好了,不過每次都是我先去哄她的,她才原諒我的,一直以來我都知道“芳”吃軟不吃硬,只要說兩句好話,就沒事了,真的很好相處。

也對,如果芳她不好相處我會和她做朋友嗎?如果和芳和不來我會和她做死黨嗎?芳她在我心裡不但是朋友、死黨、姐妹,我甚至把她當成我的親人了。

想想我會來“銀頂”學校就讀,就有一半的原因是因為芳,她的父母要求她考上這所貴族學校,而我對學校沒有過多的要求,最重要的是我不放心芳,我怕她被人欺負,所以也就選了這所學校。

體育課上,老師說讓我們自由活動。

男生有大部分的人都在打藍球,也有些坐在早地上看書,也有發呆的,而女生們大部分都在看男生打球,當然除我和芳在外,有時候想想也好笑,那些女生對於藍球,根本就沒有什麼興趣,會讓她們追著去看的原因,竟然是想多看幾眼藍顏禍水羅文澈,這也是最常見的,甚至有些別班的女生,為了看羅文澈,天天不上課,等在我們班的教室外,真是受不了她們,也不知道她們腦袋瓜子是怎麼想的,父母花著大把大把錢,把她們送到學校來讀書,而她們到好,一天只顧著看帥哥,當然這些錯,也全都因為藍顏禍水羅文澈和胡津,有事沒事長那麼帥幹嘛呀!於是我對他們的印象更差了,同時我也作出了一個決定,今天放學後我就還他人情。

然後再有一搭沒一搭的和芳聊著天;聊小時候的事;聊天文地理;有時連我自己也想不通;我和芳雖然是最最要好的朋友;但有些時候我們會為一個不同的思想;而爭個你死我活;就比如說現在,理解犯罪自首的意思。

那個犯了罪的人簡直太笨了,自首就是自殺;如果我以後真的犯錯了;一定不會去自首;好死不如賴活著嘛!人要是死了,好可就是什麼都沒啦!

當我聽到她這些話時;頓時抱著肚子,笑的人仰馬翻;還不忘為她解翻,她說理解犯罪的意思是錯的;並說自首不是自殺的意思;而是那些犯錯的人知道錯了;願意接受法律的處罰;而且還可以重新發落。

而芳則一味的相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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