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磚石來自過去)中釋放出來,過一種更充實、更有意義的生活!
別人對你的看法並不能掩蓋你過去的錯誤,往往還會不公平地加深你的錯誤,同時卻忽視了你取得的許多其他成就和作出的其他貢獻,甚至會受到對你評頭論足的那些人偏見的影響。除了透過時間和現實表現來證明之外,你無法改變這一切。但是,你根本不必接受別人對你的成見。你更瞭解自己,你對自己知根知底。只有你知道自己對某些理想忠誠到何種程度。你明天在別人的心中名聲如何,要由你今天的表現來決定。你要無愧於今天,正如一句格言所說:“一次只能過一天”。
“良知確實能讓我們都成為膽小鬼”
這句話是莎士比亞說的。當代精神病學家和開明的牧師也這樣說。
良知本身是透過學習得到的、與道德和倫理有關的一種負反饋機制。如果學到的、儲存的資料是正確的(這裡指與誰是誰非有關的資料),如果反饋機制並不過於敏感,而是比較現實,那麼其結果就是(如同在任何其他目標追尋情景中一樣):我們不必再背必須立即“確定”什麼對、什麼錯的負擔。從道德和倫理上講,良知為我們導航,引導我們沿著“又直又窄”的道路,以正確的、恰當的、現實的行為去實現目標。同任何其他反饋系統一樣,良知起作用也是自動的、無意識的。
然而,正如美國宗教領袖哈里·愛默生·福斯迪克所說:“你的良知可以愚弄你。”你的良知本身就可以是錯的。它的對錯取決於你自己的根本信念,即你認為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如果你的根本信念是真實的、現實的、明智的,那麼良知就會成為你寶貴的盟友,幫你面對現實世界,在倫理之海中揚帆遠行。它的作用就像一個指南針,使你不會身陷困境,就像水手的羅盤能讓船始終遠離暗礁一樣。但是,如果你的根本信念本身就是錯誤的、不真實的、不切實際的或不理性的,它們就會使你的指南針角度出現偏差,使其指標離開正北方向,就像帶有磁性的金屬能干擾水手的羅盤,將船引向險境而不是遠離險境一樣。
良知對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含義。如果你像某些人一樣,在家庭教養中相信衣服上級釦子是一種罪孽,那麼當你的衣服上有釦子時,你的良知就會使你不安。如果你在接受的教育中,相信砍下一個人的頭顱、任其萎縮然後懸掛在家中的牆上是對的、正當的,而且是男人氣概的體現,那麼,當你沒有想辦法砍下人頭並任其萎縮時,你便會感到遺憾、沒有體現人生價值、沒面子(而殺頭的野蠻人無疑會稱此為“瀆職罪”)。
良知的任務就是讓你幸福,而不是可憐
良知的目的就是使我們變得幸福、充實,而不是其他什麼。但是,如果我們任憑自己的良知擔當人生旅途的嚮導,它就必須建立在事實基礎之上,必須指向“正北”方向。否則盲目遵從良知只能讓我們陷入而不是走出泥潭,也只能使我們變得不幸和一事無成。
自我表現不是個道德問題
許多災禍產生的原因,都是因為我們對一些和道德問題根本無關的事,卻採取“道德”立場。
比如,是否愛自我表現從根本上講不是個道德問題。不過有一點除外:人應該充分利用造物主賦予我們的才華,這是我們的責任和義務所在。
不過,從良知上講,如果你小時候由於大聲說話、表達心中想法、“出風頭”而受到打壓、遭到阻止、感到害臊或羞恥甚至受到懲罰,你的自我表現在道德上看就是錯的。這樣的孩子心裡會想:自我表現、有什麼不錯的想法提出來都是錯誤的,甚至連張嘴說話都可能是錯誤的。
如果一個孩子受到懲罰的原因是因為發脾氣、為過多地流露出恐懼感而慚愧,或者向別人示愛受到嘲笑,那麼她就想當然地以為表達自己的真實感情是不對的。有些孩子覺得,僅僅是體現出“不好的情緒”(如發怒和害怕)就罪孽深重或不可原諒。但是,如果壓抑“不好的情緒”,你對良好情緒的表達也會受到壓抑。由此,判斷情緒的尺度並不是“好”和“壞”,而是恰當和不恰當。如果一個人在半道上遇見一隻熊而感到害怕,這種情緒是恰當的。如果透過純粹的力量和破壞能力摧毀某個障礙是合法的,那麼這時的發怒情緒是恰當的。只要合理地引導和控制,怒火便會成為勇氣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如果一個孩子每次提出看法時都受到打壓和脅迫,她就會認為沒有個性是“對”的、有個性是不對的。
這樣一種歪曲的、與現實不符的良知的確能讓我們都成為膽小鬼。我們甚至連自己是否有權利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