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當我們在傍晚時分結束談話時,她隔著柵欄又把錄音筆遞過來,“你相信緣分嗎,其實緣是緣,分是分。”
我再一次拒絕了蘇陽他們的邀請,任憑他們在電話那端破口大罵,我掐掉電話,果斷關機,把錄音筆外接到音箱上並放大音量,放了一張CD配樂,讓屋子裡同時瀰漫起她和音樂的聲音,她說:
其實我從來沒有看到過我的爸爸,聽說他年輕時很帥,口琴吹得特別好聽。
阿媽從小一直不說話,她開口說話的那天,一個帥氣的漢族年輕人正好走過來,他就是後來我的爸爸。那天我爸爸說:“你漂亮得和廟裡的菩薩一樣。”我媽媽就開口說話了,她說:“聽說你會吹口琴。”
媽媽後來懷孕了,但家族裡的老人們堅決反對她喜歡上一個漢人。在一個下著大雪的晚上,爸爸走了,阿媽就說,他倆就是有緣無分。
聽一聽那天我在你車上錄的那半首民謠——在那東方的山頂,升起皎白的月亮,未嫁少女的臉龐,浮顯在我寂寞的心房。很美吧,就像在前世聽到過。
第四天,我把錄音筆遞還給她,裡面是:
我見過我爸爸,可是他總是打我,所以我記不清楚他什麼樣子,但他踢我的時候腳很重很重。
他和我媽沒完沒了地吵,後來就離婚了,再後來,我媽就死了。
那首民謠我也覺得好像似曾相識,但我總會感覺什麼事情似曾相識,比如跑過公園看見一個人正站在長椅上放風箏,就覺得好像在什麼時候的一個下午看見過;比如早上醒來突然聽到對面樓上有人拉小提琴練習曲,我就覺得小時候在哪兒聽到過這樣難聽的聲音;再比如上大學去圖書館看見有個漂亮女孩站在樓道拐角處,就覺得這個場面和那條碎花裙子都似曾相識……它們都在某一天某個地點發生過,但只看得見沙灘上的爪痕,卻不見飛鳥。
我覺得你也似曾相識,你有點像我在暗房裡沖洗的一張底片,樣子有點熟悉,又沒有完全浮現出來……嗯,我喜歡你,你喜歡我嗎,我們這樣算戀愛嗎?
第五天,她把錄音筆遞給我,我當即就在鐵柵欄邊上聽了:
當然不算戀愛,不過……好像也算吧,只是為了不讓你這條流浪狗墮落下去,我決心跳下來挽救你,等“非典”結束,我們也到此結束。
我把聲音開得很大,她在鐵柵欄那邊連跺帶跳,但旁邊的人們都聽見了,鬨然笑著……她有些窘態,發狠地說:“本來我只是想墮落一下去救你的,沒墮成,卻落你手裡了。”
第六天,我還記得那天是2003年6月1日,我對她說我把自己這條流浪狗當成節日禮物送給你好不好,你總得表示一下吧!她瞪著眼睛想了很久,隔空親了我一下,這時,我拿出早已準備好的相機把這一瞬抓拍下來。她噘起嘴的樣子很乖。
後來我把這張照片沖洗了無數張貼在牆上。
我和這個又叫“卓瑪水晶”的女孩沿著簡單而且美好的方向迅猛發展。很久以後我才明白,如果沒有發生那件晴天霹靂的事情,如果那個驚人的秘密沒被揭露,我和她可能已經結婚……我們一起吃飯,一起睡覺,一起在黃葉碎碎的公園散步,一起在長椅上苟延殘喘,一起慢慢變老,然後在一個陽光灑在餐桌的早晨,大笑三聲,猝然死去。
但那件事情註定要抓住我們,我倆在深深相愛後,必須分開。不過在此之前,我們浪漫而幸福,像一部甜蜜庸俗的愛情肥皂劇。
那天我開車趕到軍藝的時候,吃驚地發現那兩個武警小戰士神情得意——一個多月來他們像兩條忿忿卻得不到骨頭的小狼狗,只能遠遠監視著,看是否有人膽敢傳遞物品、膽敢逾越警戒線,但他們一直一無所獲,最多隻能大聲警告“老實點”,焦躁不安地把槍栓拉得嘩啦啦響……今天他們卻很高興,因為校內的學生們只能在操場上參加體育活動。
進入6月後,軍藝校方發現鐵柵欄的浪漫氣氛與“非典”的肅殺背景格格不入,為了控制局面,校長下令“鍛鍊身體,對抗‘非典’”,要求下課後每個學生必須參加三個小時以上的體育運動,老師監督並將表現記入畢業檔案,其實目的是為了瓦解鐵柵欄兩側的“戀愛大會”。
鐵柵欄外的人伸長脖子遙望著裡面的女生,裡面正呈散兵狀跑圈的女生們也心不在焉,腦袋卻整齊劃一地向我們這個方向看來,像被安裝了指北針。
我遙遙地和混跡於佇列中的卓敏打著手語,很艱難,於是開車離開……一個小時後,我拿著一對羽毛球拍去了軍藝,遞給她一隻拍子,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