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
如今朱珠是沒有期望,敬而遠之,距離產生安全感,守好各人的本份,只求相安無事。如若不然,她必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吳玲和老公王永林不在家吃飯,晚餐桌上只剩下四人。看著桌上清一色的素菜,朱珠雖沒什麼食品欲,可不吃如何能抵擋深城的寒冷。
邊吃飯,馮麗華開始跟吳浩明磨叨。“浩明呀,咱們M城的房子我想賣了,到北邊原來的廠區買一套新的。現在房子雖說是三室一廳,可所有的門都對著客廳,實在不方便。坐在餐廳就能看到洗衣手間的門,實在是讓人吃不下飯。再說那麼大的房子,只住我一個人,實在是太大了。我想換了個小一點兒的,兩居室就成,以後你們老了住著也省錢、方便到北邊廠區,**朋友們都住在那邊,聚在一塊玩也方便,這西頭還是太遠了。老兒子,媽說的對不對?”
“嗯?對……”吳浩明才要說對,他的腳被朱珠狠狠地踩了一下,把話又收了回去。“現在的房子缺點再多,最大優點離學校近。以後我們有孩子,上下學也方便。若是換了房子,以後孩子上學怎麼辦?”
馮麗華驚訝地看著小兒子,從前一向對自己服服帖帖的他竟開始跟自己不一致了。她的眼神不由自主地投向一邊悶頭吃飯的兒媳,“朱珠,你也是家裡的一員,你的意思呢?”
“房產證上的名字是**,本來論不到我們說什麼,不過既然媽問的,我就說一說我的意見。從投資的角度講,賣了城西的房子,去北邊廠區買房,只虧不賺。媽一直說日後要跟我們一起住,我們住哪裡倒無所謂。以後要是有了孩子就不一樣了,特別是小學,家離學校近,孩子也安全。北廠區的教學質量也沒法了城西比,根本不是一個層次。若從孩子的角度,當然是不賣房子。如今的房價並不高,若媽實在很想搬到北廠區,可以先買個小的,不必非要賣房子。”不管婆婆會作何感想,朱珠直接把自己的想法講了,樂意不樂意聽那就是別人的問題了。
聽了這麼久,馮麗華聽明瞭朱珠的意思,她不同意賣房,但她同意另買房。她這是想詐一詐自己手上有多少錢,還是日後不想和自己住在一塊,以買新房為藉口單過?
馮麗華早就忘了要賣房的事,滿腦子都在捉摸小兒媳的話是什麼意思?思來想去,覺得朱珠可能對她佔了房主之名有異議。
“其實這房產原本是你大姐的房子,後來她們搬到深城,才把房子賣給了我。原本落房時就想寫在浩明名下,可又怕他們常年在外做生意,興許有財務糾紛,怕最後連房子都剩不下,這才寫到我老太太名下。放心,等我過了七十歲,我直接把房產登記到浩明名下。”馮麗華講得情真意切,吳浩明也跟著頻頻點頭。
又是那套前世矇騙過吳浩明無數次的狗屁真理,朱珠嘴上沒說什麼,心裡卻嗤之以鼻。這話乍聽頗為有理,可卻經不起仔細推敲。
怕吳氏兄弟有財務糾紛,賠了房子?那做為兩人當中的掌櫃、老闆吳浩民為何名下有房產?難道說若有萬一,要先用吳浩明的房子賠?其二,現在怕有糾紛不給房,難道她七十歲以後就能保證沒有糾紛,能保住小兒子的房子了?
怕寫到小兒子名下,日後被外人佔便宜就直說,何必弄得虛情假意的
朱珠真是弄不懂,一位年近古稀的老人怎麼就那麼愛買房、賣房?子女不同意,她就獨斷專行,惹了一屁股的麻煩,後果讓小兒子背。過後當沒事情發生,照樣過自己隨心所欲的日子?
只能說她自私,為了自己隨性生活,拖累一批人,還好意出門倒處炫耀?讓外人誇她兒女孝順,還是說她為老不尊?
說什麼七十歲過戶,那更是沒影兒的事情。那套北廠區的爛房,差點讓她攥出水來。用房產威脅、嘲諷兒子的事,她做多了。一套破房子,差點讓她弄出垂簾聽政的權利,鬧得他們小兩口差點離婚。
如今又聽婆婆擺這通狗屁不通的“真理”,朱珠忍不住開腔了。“房子就是用來住的,寫在誰名下都無所謂。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有地兒住就行。房子最重要得講究地理位置、結構朝向,居住方便。現在的房子缺點再多,離學校近這點好處,現對我們最有用。”
原想在兒媳面前擺威風,沒曾想竟被硬邦邦、毫不留情的頂回來了。馮麗華心裡有氣,話也就變得難聽。“你們長年在外做生意,誰知道過幾年你們又會去哪裡?到時孩子在哪裡唸書還不一定呢現在考慮這些都太早了再說只要孩子肯認學,在哪裡上學都是一樣的。講究那麼多,不學習也是白廢”
朱珠差點跳著腳,給她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