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陸戰隊員。
這些都是小事兒,可是船艙裡的兩名大宋海商、翁小乙叔侄倆、五名美豔女子和四十一名奴隸水手,就不再是小事兒了。再加上慈禧公文包裡的一堆調查報告、審問記錄、證人證詞、證物清單,就是一件誰都壓不住的帝國第一大案。
不管稽查程式合法不合法,這個案子必須由內務局調查清楚,然後按照程式直接交由最高法院進行公開審理。這不是普通案件,這是叛國罪,誰沾上誰沒命的第一重罪。哪怕你把皇帝刺殺了,帝國法律都允許有律師幫你辯護、有陪審團最終決定你是否有罪。但你如果犯了叛國罪條款,只要證據齊全,不管你認不認,結果都是一樣的,而且這個罪必須要公審,想作假都做不了。
“誰允許你私自調查翁小乙案的?你眼裡還有我這個部長沒有!這些簽字是你偽造的吧?別以為把陛下拉下水,你就有恃無恐了,這次陛下也保不了你!”兩名憲兵剛把慈器押進了會議室,門還沒關上呢,伊一就開始用他的男中音咆哮開了。
“伊部長,您搞錯了吧?我是拿到了合法手續之後才開始調查的,這些手續都是陛下給我的,我總不能去質疑陛下的信用吧?如果陛下拿著這些手續給諸位,誰敢說要去核實之後再辦理?這是不太符合程式,可是咱們這位陛下又不是第一次不按常理出牌了,他都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