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家蕩產、遺禍後代等等,那他就不會隨便伸手,至少在伸手之前要想出一個萬全之策。
試問,有多少人能想出這種完全之策呢?實際上,聰明人、智商足矣挑戰集體智慧的人,比例是非常非常少的。這樣就會有很大一部分人被迫壓制自己心中惡的那一面,不是他不想,而是不敢。趨利避害,也是人性中一個重要元素,用人性來制約人性,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
規則也好、法律也好,並不是要壓抑人性,正相反,只有充分體現人性,讓人性被人性制約,從而達到某種平衡時,這個規則才是更趨於完美的。當然了,是趨於,不是達到。世界上不可能有完美的東西,完美這個東西,本身就是不平衡、失去了制約的,它就不該存在於規則之中。
所以說,一個好的規則,是不該追求完美的,而是要儘量平庸,在平庸中滿足大部分人的利益、舍掉少部分人的權利。而在這種規則之下,大家就會自然而然的趨利避害,儘量去當大部分人,而避免去做那少部分人。話又說回來了,這不就是人性嘛。
洪濤目前就發現了,帝國法律中有一個大漏洞,它忽視了保護大多數人利益的那部分規則。假如翁小乙們在剝奪奴隸權利時,這些奴隸可以利用法律賦予的權利反抗,翁小乙們說不定就會因為犯罪成本過高而收手,或者說有一部分翁小乙們會收手,這就已經達到了平衡的目的。剩下那些人性太惡的翁小乙們,就是這個社會的少部分人,也就是可以捨棄的。把他們無情的消除掉,大部分人都不會反對,說不定還得鼓掌呢。
把這個問題再引申一下,假如翁小乙們不是去剝奪奴隸的權利,而是去剝奪帝國人民的權利了,該怎麼辦?其實一個意思,只要賦予帝國人民法律上的反抗權利,儘量提高犯罪成本,翁小乙們照樣會只剩下可以被捨棄的少部分。
那如何把這個權利賦予人民呢?世界上有這種方法嗎?洪濤能想出來一個合適的辦法來彌補規則的缺陷嗎?
答案是肯定的。不過這個辦法不是洪濤想出來的,他沒這個本事,對於社會學、法學他是狗屁不通。不過他有一顆可以剽竊上千年人類智慧精華的腦袋,大部分問題都不用他自己想,只需要把歷史前後左右對比一下,就能得出一個相對有效的結論。具體到這件事兒上,他借鑑來的辦法就是工會!
工會這個民間組織,蓬勃發展在歐美社會里,不過它的誕生地,沒準、大概是在中國。洪濤沒有這方面的知識儲備,但他已經差不多把全世界有國家的地方都轉遍了,除了在南宋發現了工會的雛形,並沒在其它任何國家裡見過這個玩意,連聽說都沒聽說過。唯一有點相像的就是威尼斯人搞得那種商人聯盟,不過那玩意更像是一個政府,並不是用來保護普通人的。
相較而言,南宋那些五花八門的行業協會則更像後世歐美國家的工會組織。這些協會不光要保護投資人的利益,很多還是代表著普通人的利益。比如說廣州、泉州碼頭上那些苦力們組織的協會,它們的初衷和作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和僱主討價還價,從而獲得自己應該有的利益。在僱主和苦力之間,苦力顯然是弱勢一方,但他們已經懂得團結起來去和比自己強大的勢力談判了。從這一點上講,他們確實具有後世歐美工會的重要元素了。
當然了,只是雛形而已,中國古代的工會組織在每朝每代都有,不過它們後來的發展方向變了,變成了一種幫會組織,也可以叫做黑社會。這是為什麼呢?洪濤覺得還是規則的問題。
歷朝歷代也沒有把這種組織視為一種可以幫助自己管理國家的有效工具,而是把它們當成了威脅自己統治的絆腳石。就算有時候會被迫合作一把,那也是非常短暫的,用過之後還是像扔破布一樣扔開,甚至還得過河拆橋。逼的這些工會的雛形不得不向著另一種更暴力、更殘酷的組織轉變,從而失去了它們應該具有的功效,真的成為了國家的絆腳石。
在這方面不得不說歐美國家的規則要更智慧一些,它們充分利用了工會這種工具,賦予了普通人一個能和僱主、政府拉近實力的權利,從而讓規則更趨近於平衡。不過千萬別把工會視為老百姓的救世主,它本身也是一種管理工具,總是要服務於統治階級的。
只是這種工具相對更平衡一些,更符合人性,所以洪濤就覺得它是一種好工具,至少目前是。尤其是在帝國走向了私有制之後,這種工具就變得更不可或缺。有它在,可以有效緩解底層民眾的不滿,讓大家有一個可以傾訴、發洩的機會,很多事情其實究其根源,歸了包歸就是個情緒問題。另外工會組織也可以相